武松殺死嫂子和西門慶放到今天會判什麼刑?

天天向上的慢羊羊


我認為可能會判十年以下刑期,且看下面解釋: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潘金蓮、西門慶和王婆等人密謀下,武大郎死於他們之手。武松去縣衙告狀,官府收錄賄賂不作為,最終武松憤而怒殺西門慶和潘金蓮。這種行為,按照現代法律應該屬於義憤殺人,情節較輕。



情節較輕的,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指義憤殺人、大義滅親、防衛過當、因受被害人長期迫害而殺人等。武松是出於義憤而殺人,符合“情節較輕”的情況,依據《刑法》的規定,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即便是依據現代法律來審,武松依然不會判死刑,依然會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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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D肖


分兩種情況:義憤殺人,和破獲大案立功。

先說義憤殺人:西門慶,王婆和潘金蓮長期“欺辱”武松大哥武大郎,最終合謀毒殺武大郎。這屬於“義憤殺人”。一般十年以下,三年以上。


再說,破獲大案立功:武松是縣城的刑事偵查大隊隊長。自己大哥被毒殺,肯定要率隊偵查案件。大隊長武松發現王某,潘某蓮和西某慶三人有重大嫌疑。三名嫌疑人發覺武松在調查他們,擔心事情敗露。潘某蓮和西某慶以有事相商為由,將武松請到家中,妄想謀害刑偵隊長武松。

武松在和兩名嫌疑人搏鬥中,將兩人“擊斃”。之後,刑偵大隊在嫌疑人家中找到謀害武大郎的證據。至此,武大郎被殺一案,被清河刑偵大隊偵破。獎勵該大隊一萬元,隊長武松記一等功一次。


勇戰王聊歷史


放到現在的話,典型的仇殺,故意殺人罪還有什麼可分析的?

犯罪動機明確,就是殺了他倆給哥哥報仇;

犯罪手段殘忍,把仇殺對象的頭砍下來當祭品;

犯罪事實清楚,直接找上門,說明就是要殺人,而且直接賦予行動,達成殺人目的。

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也就是那個時代,法不健全、官不為民、民不聊生,武松才出此下策。小說裡說的很明白,武松先去告官,沒想到官府被買通,無處伸冤、萬般無奈武松才下狠手。

當然這都是背景,如果沉冤得訴,正常人肯定都不會拋開法律規章我行我素。


永不冷場的人生


應該是死刑。武松殺人,雖然事出有因,不過他也沒有自己殺人報仇的權利,這是法理。

情理上可以有同情分數,不過武松殺人時的手法太兇殘,把潘金蓮扒開衣服,開膛破肚,掏出內臟,還砍掉腦袋。這樣的殺人方式驚世駭俗,太血腥了,已經失去了人性,所以該殺武松。

題外話,縱觀武松的行為,哪有一點英雄氣概,就是一個兇殘的殺人魔王,快活林出事後,張都監全家不分男女老幼,連孩子都沒有放過。


三尺青


武松殺死嫂子和西門慶,如果是現在的武松也是死罪,但是哥哥嫂子,應該管,西門慶也應該殺,但反過來說,國有國法,但武松報仇心切,隔到現在立即報官,求官府立判刑此案。


一生平安5902705975714


在任何朝代武松這種殺法都是死刑!就在當時也是改了卷宗,改成潘金蓮不許武松祭拜武大,西門慶也出面阻攔,互毆時,武松失手打死西門慶和潘金蓮的,縣官也用了人情,最後判了個仗脊流配滄州牢營。


米源道


現在那就要看武松上面有人沒,有人的話,那劇情會這麼寫:武松無意現場發現了他們的姦情,西門慶想殺人滅口,武松反擊,打鬥中西門慶失足墜下小樓致死,武松屬正當防衛,無罪釋放。如上面沒人,劇情就得這麼寫:武松為霸佔家產便打著為他那三寸丁哥哥報仇的旗號,攜帶凶器將其嫂嫂殺死,怕西門慶尋仇便先下手為強找到毫無防備的西門慶痛下殺手致西門慶墜樓而死。會被判極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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