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之声」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开富依法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

检察长依法列席审委会

8月6日下午,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开富应紫阳县人民法院邀请,依法列席了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11次会议,分管副检察长宋方甲及承办检察官王成华一同参加了会议,这是紫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规定的具体行动。

❖检察长王开富应邀参加县法院审委会

「基层之声」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开富依法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
「基层之声」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开富依法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

会议由紫阳县人民法院院长毕传祥主持,讨论的是一起疑难、复杂的电信诈骗案,检法两家在案件定性上存在分歧。王开富检察长会前全面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介绍及案件涉案人员的具体情况和案情细节,查阅了重要证据案卷,在审委会上紧扣案件焦点问题有理、有力、有节阐释了检察机关关于证据采信、犯罪性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为审判机关对案件作出正确判断提供了参考。

❖ 王开富检察长围绕案件发表意见

「基层之声」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开富依法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

毕传祥强调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诉讼活动中,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消除法检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提高办案质量,有利于审判工作的规范化、阳光化水平,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王开富检察长强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检察长应尽的法定职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我们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种方式和一项职责,同时也可以使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的事后监督前移,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公正,使公平正义在个案中得到具体体现,根本目的是实现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双赢、多赢和共赢。检法两院承担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职责使命,今后要通过建立常态化的配合、制约及协作机制,确保国家法律准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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