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鹽池縣公開招聘53名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公告

2018年鹽池縣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滿足全縣各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受鹽池縣公安局、禁毒辦、民政局等6家單位的委託,根據《鹽池縣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實施方案》(鹽黨辦發〔2017〕98號)文件精神,在縣紀委監委、人社及招聘單位的監督指導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現將2018年鹽池縣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用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全程接受縣紀委監委、人社、招聘單位和社會監督。

二、招聘性質本次招聘的崗位性質為政府購買服務,由勞務派遣公司(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管理,以勞務派遣用工形式派遣至用工單位提供的崗位工作。

三、招聘人數及崗位職責本次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53名。具體範圍、條件、崗位等詳見《2018年鹽池縣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條件(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2.身體健康,具有鹽池縣常住戶籍(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

3.年齡以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為準。詳見《2018年鹽池縣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4.符合《2018年鹽池縣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涉嫌違法犯罪或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審理期間的人員;在處分期間的人員。

3.嚴重失信人員,失信被執行人;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員。

4.本人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5.已納入鹽池縣人民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範疇的。

6.本人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7.公告發布之日後辭職、辭退、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其它條件。

五、報名方式與程序招聘採取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的程序進行。招聘信息於2018年8月9日至8月15日在鹽池縣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平臺微信公眾服務號、鹽池縣電視臺和鹽池縣政府門戶網站(網址:www.yanchi.gov.cn)發佈。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1.時間:2018 年8月10日至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節假日除外)。2.地點:鹽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大廳3.聯繫人:李相峻 18295632483

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報名須提供、提交的資料

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並在教育部學信網打印本人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籤本人姓名及時間),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張,退伍兵提供退伍證原件及複印件,建檔立卡貧困戶提供《扶貧手冊》原件及複印件,並填寫報名表一式兩份,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統一標準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提交的資料及證件(證書)複印件或相關證明原件作為存檔資料,不予退還。

(三)報名程序

1.現場報名。填寫《鹽池縣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登記表》信息,應聘者應按照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應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並根據違規事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記入考生個人誠信記錄。

2.公安輔警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內容: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筆試。不適宜劇烈運動或有隱性疾病的不得參加體能測試。

(四)筆試和麵試

1.筆試的內容。採取百分制,以申論、行政能力測驗及相關專業知識為主要內容。筆試分值100分,佔總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具體考試地點及時間以筆試准考證為準。考生必須攜帶准考證、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詳見《2018年鹽池縣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筆試加分。

4.成績查詢。報考者可在成績出來後到鹽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大廳或撥打電話查詢,查詢電話:0953-6696684。

5.資格審查。招聘領導小組統一對接公安、計生等部門提取相關證明,並進行綜合考察。

6.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通過筆試的人員數量的3:1進行確定,進入面試的最後一名筆試成績(含加分)出現並列時,一併進入面試。面試分值100分,佔總成績的50﹪。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7.面試內容。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公共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8.體檢。體檢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的標準執行;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複檢的應聘者,應另外承擔複檢相關費用。

9、公示。筆試、面試、體檢合格名單均在鹽池縣政府門戶網站和鹽池縣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並接受社會監督。

10.加試。經筆試、面試和體檢合格總成績出現並列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底依次錄取;如出現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情況,由招聘領導小組加試進項錄取。

11.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執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12.錄用。試用期三個月,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用人單位予以正式聘用,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和程序要求予以解聘。

六、工資待遇凡被聘用者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報酬按鹽池縣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2倍的80%執行。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的。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按照《鹽池縣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鹽黨辦綜﹝2017﹞51號)文件規定執行,聘用期為2年,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後可續簽。

鹽池縣人民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8月9日

附件:鹽池縣招聘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職位一覽表:

2018年鹽池縣公開招聘53名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公告

鹽池縣公開招聘53名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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