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把人撞了先墊付醫藥費還是先報保險?

交通壓力越來越大,路況越來越複雜,司機一不留神很有可能撞到行人或非機動車。我國交通法律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機動車是否違規,機動車都是需要承擔責任的,那麼如果撞傷了行人,司機是先選擇墊付醫藥費還是先報保險待保險公司來處理呢?

開車撞人是否先墊醫藥費要看交警的責任認定情況而定。

1.交通事故中開車方負全責或主責的,應先墊錢治療,傷者出院後計算醫療費、誤工費、生活費等費用,負全責的全賠,繳納了交強險的由保險公司賠付保額,超過保額的部分由責任人賠付;負主責的,雙方協商劃定責任比例賠償,不能協商解決的,通過民訴解決。其中交了交強險的,按交強險的保險賠付額由保險公司賠付保額,超過保額的部分由責任人賠付。

2.交通事故中開車方負次責的,按責任大小先支付少部分醫療費,出院結賬後再協商解決。其中交了交強險的,由保險公司賠付保額,超過保額的部分由責任人賠付。

3.無責任的,不用理會對方。 如高速路上撞人的不負責任。

開車有風險,謹慎駕駛!安全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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