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1955年大将以下各级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表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授衔。为规范各级军官职务授衔标准,总干部部颁布了《各级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表》

科普:1955年大将以下各级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表

一、大将——上将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长、军兵种司令员、政委。

二、上将——中将 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副部长;沈阳、北京、南京、济南、广州、昆明军区司令;军兵种副职;军事、政治学院副职;兵团司令员、政委。

科普:1955年大将以下各级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表

三、中将——上将 新疆、西藏、成都、武汉、兰州、福建军区司令员、政委;其他军区、兵团副职;军兵种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区海、空军正职。

四、中将 :军长、政委;新疆、西藏、成都、武汉、兰州、福建军区副职;其他军区、兵团参谋长、政治部主任。

科普:1955年大将以下各级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表

五、中将——少将 海军二等基地司令员、政委,军兵种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直属部部长。

六、少将——中将 兵团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军区海、空军参谋长、政治部主任。

七、少将 师长、政委;副军长、副政委、军参谋长、政治部主任。

八、少将——大校 省军区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分区司令员、政治部主任。

九、大校——少将 海军水警区司令员、政委;总部各下属处处长,军兵种司、政、后下属部(处)长。

十、大校——上校 副师长、师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副参谋长、军分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

十一、上校——大校 军区海、空军司、政、后下属处处长。

十二、上校 团长、政委。

十三、上校——中校 师副参谋长、总部一级参谋、助理员。

十四、中校——上校 军司、政各处处长,军兵种及部分军区科长。

十五、中校——少校 总部、军兵种的副科长;军分区各科科长、二级参谋。

十六、少校——中校 师司、政各科长,军司、政各副处长,200床位医院院长、政委。

十七、少校 营长、教导员,空军大队长,团副参谋长、后勤处主任,三级军舰舰长、三级参谋。

十八、少校——大尉 师后勤各科科长。

十九、大尉——少校 空军团领航主任,四级门诊部主任。

二十、上尉——大尉 连长、指导员。

二十一、上尉 四级舰艇长,五级参谋。

二十二、上尉——中尉 空军大队军械、特设主任。

二十三、中尉——上尉 副连长、副指导员。

二十四、中尉——少尉 五级舰艇长,空军中队军械、特设机械师。

二十五、少尉——中尉 排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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