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占用現虛假陳述,恆銘達IPO財務數據疑似衝突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銘達)是一家以消費電子功能性器件的設計、研發、生產與銷售作為主營業務的製造業企業,主要為手機、平板電腦、智能手錶等消費電子產品,提供粘貼、固定、絕緣、屏蔽、緩衝、散熱、防塵和防護類的功能性器件。公司自2017年9月20日向證監會報送申請IPO的材料,並於2018年5月11日更新預披露,計劃募集資金5.41億元,用於建設“電子材料與器件設計及產業化項目”,並且籌劃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市場上市。

資金佔用現虛假陳述,恆銘達IPO財務數據疑似衝突

通過對招股書的深入研究,不難發現作為消費電子產業鏈上的一員,恆銘達對蘋果產業鏈嚴重依賴;而且某關鍵原材料的進貨也嚴重依賴某大供貨商;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卻是公司董事、總經理荊某長期佔用公司上千萬資金,最後歸還的時候卻出現了賬實不符的情況。

兩張報表的數據打架,資金佔用或現賬實不符

2016年10月,恆銘達實控人之弟,董事、總經理荊某向公司歸還被其長期佔用的累計金額高達2,837.48萬元的拆出款項,而公司2016年現金流量表相應科目金額卻反映他僅歸還了2,539.72萬元,還有297.76萬元沒有歸還到位。但是,從招股書的文字說明和資產負債表中的財務數據都顯示,當期該項其他應收款已經全部清償,這是一個明顯的數據衝突,或需要公司給出解釋。

根據招股書披露,截至2015年末,荊某佔用恆銘達的資金本金餘額合計為2,629.80萬元。此外,公司在2015年和2016年對被荊某佔用的上述資金分別計提了資金拆借費用116.12萬元和91.56萬元,那麼2016年10月荊某應向公司歸還的資金總額累計應為2,837.48萬元。可是2015年末的2,629.80萬元資金佔用又是怎麼形成的呢?招股書披露,截至2014年末,荊某向公司拆出的資金餘額共計2,169.81萬元;其又在報告期內的2015年2月、2015年5月和2015年6月分別向公司拆出5.00萬元、92.15萬元和362.84萬元資金,截至2015年末,上述四項拆出資金的本金合計為2,629.80萬元。

從合併資產負債表來看,截至2015年末,在恆銘達合併資產負債表其他應收款項目下的關聯方借款科目金額為2,745.92萬元,與上述借款本金2,629.80萬元與2015年資金拆借費用116.12萬元之和相一致。而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其他應收款項目下的關聯方借款科目餘額為0.00元,該財務數據的變動,就顯示荊某2015年底的借款2,745.92萬元和2016年的資金拆借費用91.56萬元(兩者合計正好是2837.48萬元)已經全額還清了。

招股書也是這樣表述的:“截至2016年10月末,荊某已經向公司償還其拆借的資金本金及相關資金拆借費用,……,此後關聯方與公司之間未發生新的資金拆借行為,不存在侵佔公司利益的情形”。就是一個意思:荊總已經全部清償了佔用公司的資金!

但是,同樣是招股書中的現金流量表卻給出了不同的意見,荊總只歸還了部分佔用資金,還有近300萬沒有還上。這事情就有點搞笑了吧!

根據招股書披露,與關聯方資金拆借相關的現金往來歸屬於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應該反映在“收到/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這兩個科目下。2016年,公司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金額只有2,539.72萬元,與荊某的應還關聯方資金佔用金額2837.48萬元之間存在著達到297.76萬元的差異,相差10.49%,差異不小。

上述差異是否來自於在“收到/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科目下,同時計入關聯方資金拆出和拆入的借款呢?可能性不大。根據招股書披露,截至2016年年初,公司僅有的兩項從關聯方拆入資金事項的餘額分別為98.37萬元和58.45萬元,兩者合計金額為156.82萬元。上述公司的資金拆入餘額於2016年內已經歸還給關聯方,並且荊某在2016年內並未新增拆出資金,故而當期“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恰好是156.82萬元。但是與荊某在2016年內並未新增拆出資金相似,其他關聯方在2016年也未向公司新增資金拆入,因此公司2016年度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主要就是反映了荊某歸還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那麼上述297.76萬元的差異是否源自於身為董事、總經理的荊某,根據恆銘達開展業務的需要,作為用於高管開展業務的日常經費而留存下來了呢?好像也不是。根據招股書披露,荊某“拆借公司資金主要用於房產購置、子女教育等大額資金需求。報告期內,荊某與公司的供應商、客戶不存在資金往來。”

此外,有沒有上述還款差額是荊某僅向恆銘達歸還本金,但是資金佔用費計入利潤表財務費用的相關科目,作費用化處理的結果呢?結果或許依然不是那麼一回事。上述公司在2015年和2016年兩年中計提的資金拆借費用,合計金額為207.68萬元,與荊某少向公司支付的還款差額297.76萬元相比,相差90.08萬元,不是一個數據。

由此可見,無論如何解釋,荊某在2016年10月向恆銘達歸還的原先拆出的資金,其現金流量表的數據與資產負債表的數據嚴重衝突,也與公司的信息陳述不符合。

毛利率明顯異常,或存財務造假之嫌

報告期內,恆銘達的毛利率遠高於各期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而且在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呈持續下降趨勢的情況下,公司的毛利率反而持續上漲,與同行業可比企業毛利率的變動趨勢完全背離。此外,公司產品的銷售單價持續下滑,而已銷售產品的平均單位生產成本顯著上升,毛利率卻逆勢大漲,或存財務造假之嫌。

據招股書披露,恆銘達的毛利率在報告期內分別為36.62%、40.53%和47.21%,呈持續顯著上漲趨勢。與之相比,四家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同期的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32.83%、31.02%和30.60%,反而持續下滑。顯然,公司報告期內的毛利率變動趨勢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毛利率變動趨勢完全相背,明顯不合理。

深入分析恆銘達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之間的毛利率數據差異,不難發現公司的毛利率在報告期內持續顯著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從2015年僅領先3.79個百分點,到2017年領先幅度提高到16.61個百分點,堪稱逆勢大漲。而且除了2015年,當期公司的毛利率水平稍低於蘇州安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簡稱:安潔科技,證券代碼:002635.SZ)的37.83%,以及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領益智造,證券代碼002600.SZ)的37.05%之外,公司的毛利率水平高於同期深圳市飛榮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飛榮達,證券代碼300602.SZ)的32.73%,以及深圳市智動力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智動力,證券代碼300686.SZ)的23.71%,此外更是在2016年和2017年高於全部四家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從招股書披露的公司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來看,並不突出,何以獲得如此遠超同行業可比企業平均水平的毛利率?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值得一提的是,據招股書披露,恆銘達在報告期內存續銷售的53種不同型號的功能性器件,其銷售單價保持穩定或者持續下滑的趨勢,無價格反彈的情況。例如,型號為2-1H09-1000*****的手機功能性器件,其各期單價都是0.10元/件,價格三年一貫保持穩定;而型號為2-1B02-240*****0001HYD的平板電腦功能性器件,其各期單價分別為2.47元/件、2.25元/件和2.07元/件,累計下跌幅度達到16.19%,較為明顯。可是,與產品銷售單價或穩或降形成明顯反差的是:恆銘達在報告期內的主營業務成本分別為1.72億元、1.85億元和2.34億元,同期公司產品銷量分別為15.06億件、14.46億件和19.33億件,那麼已銷售產品的平均單位生產成本分別為0.11元/件、0.13元/件和0.12元/件,報告期內公司已銷售產品的平均單位生產成本整體保持了上漲的趨勢。

在銷售產品單價未出現上升,而其平均單位生產成本卻出現上漲的情況下,恆銘達的毛利率還能逆同行業毛利率變動趨勢,實現累計10.59個百分點的大幅上漲,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擁抱蘋果產業鏈,收入或已對蘋果形成依賴

報告期內,恆銘達從部分重要客戶,特別是蘋果產業鏈上的重要客戶處獲取的銷售收入,佔公司當期營業收入之比偏高,或已對蘋果產業鏈的需求形成依賴。

根據招股書披露,恆銘達報告期內前五大客戶合計銷售金額分別為1.99億元、2.17億元和3.21億元,佔公司各期營業收入之比分別為65.13%、68.16%和71.48%,顯然公司獲取營業收入的客戶集中度有些偏高,或存一定的市場風險。在前五大客戶之中,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以下簡稱:富士康)在2015年位居公司的第二大客戶,而在2016年和2017年則佔據了第一大客戶的地位,報告期內公司從富士康獲得的銷售收入分別為5,742.04萬元、1.36億元和1.94億元,佔各期營收之比分別為18.78%、42.77%和43.20%,雙雙持續顯著增長,報告期末其營收佔比已經接近50%。

除此之外,報告期內長期佔據大客戶排名前兩位的另一家企業是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簡稱:立訊精密,證券代碼002475.SZ)。而從2016年開始,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碩)以及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達)分別佔據了公司第三位和第四位主要客戶的位置。再根據美商蘋果公司披露的2017年最新供應商名單,除了報告期內持續位居恆銘達第五大客戶的淳華科技(崑山)有限公司以外,其他四家主要客戶都是蘋果產業鏈上位居前200名的重要供應商。最後,根據招股書披露,“隨著發行人研發能力、生產工藝水平、產能規模不斷提高,2016年、2017年,發行人先後成為蘋果手機、平板電腦、手錶及筆記本電腦防護類產品的重要供應商之一,……”,與上述前五大客戶變動的情況相一致。至此,不難判斷,恆銘達報告期內分別有兩家、四家和四家位列前五的主要客戶是蘋果產業鏈的重要成員,其各期相應的銷售額分別為1.28億元、2.05億元和3.06億元,分別佔公司當期營收的41.79%、64.46%和68.01%,公司間接來自蘋果公司的營業收入,2017年已經超過當期營收的2/3。

由此可見,恆銘達已經自覺不自覺地成為了蘋果供應鏈中的一份子,而且其產品對“大客戶”蘋果的需求,或已形成依賴。作為蘋果公司供應商的供應商,無論是諸如:鴻海精密、立訊精密、廣達和和碩這樣的蘋果產業鏈主要供應商,還是蘋果公司本身,一旦因為種種原因變更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供應來源,那麼對公司而言,無疑將面臨難以承受的風險,特別是在中美兩國間貿易摩擦如火如荼的大背景之下。

導電屏蔽材料供應,主要還得靠外商羅傑斯

作為生產消費電子屏蔽性功能器件的重要原材料,吸波材和覆銅板是恆銘達必須採購的重要導電屏蔽原材料。可是公司對於導電屏蔽材料的採購,竟然也存在供應商集中度偏高的問題。

報告期內,恆銘達導電屏蔽材料的前五大供應商向公司合計提供導電屏蔽材料的金額分別為4,977.65萬元、966.46萬元和1,260.04萬元,分別佔公司各期導電屏蔽材料採購金額之比為91.49%、73.71%和85.25%,顯然存在供應商集中度較高的問題。其中,外商Rogers Corporation及其關聯企業(以下簡稱:羅傑斯)向公司供應導電屏蔽材料的金額分別為1,752.20萬元、572.84萬元和888.24萬元,佔各期公司導電屏蔽材料採購金額之比分別為32.21%、43.69%和60.09%,是2015年公司導電屏蔽材料供應商的第二位,此後兩年位都列該類供應商的第一名。報告期末,羅傑斯向恆銘達提供的導電屏蔽材料佔公司該類材料的採購金額已經超過60%,或已形成依賴性。

難道恆銘達的其他導電屏蔽材料供應商對羅傑斯的產品不具有替代性麼?從招股書披露的情況來看,除了2015年名列首位且同為外商的3M公司曾經提供過金額高達2,772.86萬元的導電屏蔽材料之外,其他國內生產/貿易商在報告期內都不曾向公司提供過金額超過200.00萬元的導電屏蔽材料。而即使是3M公司,自2016年開始也大幅降低向公司銷售導電屏蔽材料的金額至91.31萬元,而且該公司2017年甚至都沒有進入導電屏蔽材料供應商的前五名。由此可見,如果恆銘達試圖改變在導電屏蔽材料供應中對羅傑斯一家的嚴重依賴,或許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一旦來自羅傑斯的導電屏蔽材料供應由於種種可能原因而中斷,由此造成的供應風險或危及恆銘達的可持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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