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50萬!200萬!1000萬!|哈爾濱企業,符合下列條件就來領錢!

新認定的省企業技術中心:30萬元

記者從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網站獲悉,《黑龍江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實施細則》日前印發並實施。根據《實施細則》,我省將鼓勵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推動建立健全企業主導產業技術研發創新的體制機制。省級財政將對新認定的省企業技術中心給予30萬元資金獎勵。

企業技術中心是指企業根據市場競爭需要設立的技術研發與創新機構,負責制定企業技術創新規劃、開展技術研發、創造運用知識產權、建立技術標準體系、整合信息資源、開展產學研合作、培養創新人才。

省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將會同省財政廳根據第三方機構的評審意見,提出擬認定名單,並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予以公示。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省財政廳原則上每兩年組織一次省企業技術中心運行評價。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依據評價指標體系,採取材料核實與實地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省企業技術中心進行評價,並形成評價結果和評價報告。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銷省企業技術中心資格:

運行評價不合格;

逾期未報送評價材料;

提供虛假材料和數據;

主要由於技術原因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因涉稅違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企業被依法終止。

根據《實施細則》

因運行評價不合格、逾期未報送評價材料等原因被撤銷省企業技術中心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因提供虛假材料和數據,主要由於技術原因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原因被撤銷省企業技術中心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老字號”企業:50萬元

記者從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網站獲悉,《黑龍江省“老字號”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達標獎勵政策實施細則》日前印發。

我省將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老字號”企業,按照黑髮〔2017〕28號文件的規定,給予每戶“老字號”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為減輕“老字號”企業申報負擔,原則上不需“老字號”企業準備申報材料。

根據《實施細則》,獎勵條件如下:

經審核認定的“老字號”企業;“老字號”企業完成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全過程,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獲得《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老字號”企業經省誠信辦比對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且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為減輕“老字號”企業申報負擔,“老字號”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達標獎勵政策實施將採取根據工信部授權發佈的權威數據進行比對的方法確認“老字號”企業資格,原則上不需“老字號”企業準備申報材料。

對已獲一次性獎勵的“老字號”企業,在其所持有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有效期內申請再評定的或在其所持有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有效期內發生變更的,重新獲得《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後,不予重複獎勵。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或挪用“老字號”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達標獎勵資金。在無上位法律法規依據的情況下,不得增設審查環節和門檻,增加企業獲得“老字號”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達標獎勵資金的負擔。

“老字號”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達標獎勵資金由屬地財政部門直接下發到企業,不得撥付到第三方再轉付到企業。對於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老字號”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達標獎勵資金行為的企業,除追回資金外,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符合條件的數字化(智能)

車間所在企業:

200萬元

記者從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網站獲悉,《黑龍江省製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車間獎勵政策實施細則》日前印發並實施。我省將對建成運營、通過認定並符合獎勵條件的黑龍江省數字化(智能)示範車間所在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申請獎勵的數字化(智能)車間項目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企業必須是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註冊並繳稅的製造業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市場前景好,備案(核准)、用地、環評等審批要件齊備,數字化(智能)車間已投入使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正常;

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規範、核算準確,能按規定向財政部門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無違法違規記錄;

企業已制定了智能化發展規劃和具體推進措施;

企業數字化(智能)車間固定資產投資達2000萬元以上;

經省誠信辦比對,企業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且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各地工信、財政部門要依據申報通知要求,組織屬地經認定的數字化(智能)車間所在企業申報,指導企業按照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市(地)工信、財政部門彙總行政區域內申報獎勵的數字化(智能)車間聯合呈文報送省工信委和省財政廳。省工信委將協調省誠信辦提供上報申請獎勵的數字化(智能)車間所在企業的信用情況。

省財政廳組織專家對數字化(智能)車間項目的設備購置等財務情況進行規範化審核。省工信委、省財政廳將根據審核結果和省誠信辦提供的申報企業信用記錄,共同研究確定擬支持數字化(智能)車間項目單位名單,並進行公示。

項目單位在收到獎勵資金後,必須嚴格按照有關企業財務管理規定進行財務處理,並按年(連續兩年)向當地工信及財政部門報送企業及數字化(智能)車間運營情況,各市(地)工信、財政部門應及時聯合向省工信委和省財政廳報送項目達產達效情況。對於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數字化(智能)車間獎勵資金行為的企業,除追回資金外,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首臺(套)創新產品貢獻突出的研發人員

200萬元

我省近日出臺重點領域首臺(套)創新產品認定及獎勵實施細則,其中對於認定的首臺(套)新產品貢獻突出的研發人員,可按一定比例進行獎勵,最高獎勵200萬元,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

首臺(套)創新產品是什麼?

指企業在裝備製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重點領域,經過創新,其品種、規格、架構或技術參數等有重大突破,屬於國內首次自主研發或國產化製造並經用戶初次使用的成套設備、單臺設備、關鍵部件、控制系統、基礎材料、軟件系統等。

申請認定的首臺(套)創新產品應符合基本條件,其中,研製單位應是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產品具有清晰的知識產權。研製單位經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在我國依法擁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以及依法通過受讓取得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申報產品未獲得知識產權的,需依據新產品新技術鑑定的有關規定,通過省級以上主管部門組織的新產品鑑定。

首臺(套)創新產品的認定,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與省財政廳聯合發佈通知,組織上一年度首臺(套)創新產品申報工作。

根據認定結果,對獲得首臺(套)創新產品認定的研製企業,按首臺(套)創新產品銷售價格的50%對貢獻突出的研發人員給予獎勵,單個產品獎勵上限為200萬元。

對省內首次購買應用首臺(套)創新產品的單位,按產品價格的5%給予獎勵,單個產品獎勵上限為100萬元。具有同一核心技術的產品只能獲得一次首臺(套)資金獎勵。同一研製企業每年度獲得首臺(套)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在境內外上市:1000萬元

《黑龍江省企業境內外上市和新三板掛牌補助政策實施細則》即日起實施,落實企業在境內外上市及新三板掛牌補助政策,堅持普惠制原則,凡達到政策規定條件的企業,一律公平、公開、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我省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1000萬元

對總部和主營業務均在我省,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和借殼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創業板首發上市(上市融資2億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1000萬元。對國家級貧困縣(市)企業和將註冊地遷入國家級貧困縣(市)的企業,實現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上市的,在現有政策基礎上,由省財政增加補貼1000萬元。

對我省已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對境內上市、借殼上市及新三板掛牌企業,省工信委、省金融辦、省財政廳共同對市(地)報送的企業申報材料要件是否齊備進行現場審核,會商研究並提出擬給予資金補助的建議。對境外上市的企業,省工信委、省金融辦、省財政廳將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審核組進行現場審核,最終由專家審核組提出是否符合政策規定並給予資金補助的意見。對經審核不合格、不給予資金補助的,向企業告知原因。

對擬給予資金補助的企業名單在省工信委、省金融辦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及時核實處理。

資金撥付請示得到省政府批覆後,省財政廳按規定程序下達資金指標文件並撥付補助資金。各市(地)工信部門應於5個工作日內通知名單內企業,各市(地)財政部門應按照撥付時限和相關要求將補助資金撥付到企業。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或挪用補助資金。在無上位法律法規依據的情況下,不得增設審查環節和門檻,增加企業獲得補助資金的負擔。補助資金由屬地財政部門直接下發到企業,不得撥付到第三方再轉付到企業。

對於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補助資金的企業,除追回資金外,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記者:陰祖峰 董豔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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