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99%的理賠糾紛?投保前先問自己3個問題

在日常生活中,在媒體上,一談到“保險”,很多人可能馬上就會撇嘴——

“保險公司這麼精,買的時候說得好好的,到了理賠的時候就難了~~你沒看到,報紙上經常能看到理賠難的新聞?”

保險“理賠難”,這似乎成了“保險”最被人詬病的罪名;而且常常上熱搜。

事實真的如此嗎?今天,我就跟大家聊聊“理賠難”這個話題。


1

拒賠率真的很高嗎?

先說我自己吧,我和我的家庭買的保單不少,到目前為止,大概理賠過七八次。

其中有三、四次是我的孩子意外受傷住院,有兩次是我被魚骨頭卡到,還有一次是我的腿因為打球崴到骨折。

我的被拒賠率是多少呢?是零(這裡面不包括我的車險啊)。所有的理賠都是快速如期支付了。

為什麼大家還會覺得保險理賠難,拒賠率高呢?重要原因,是“好事不出門 壞事傳千里”

你想啊,保險公司收了錢理賠了是沒有新聞價值的,一旦有一單拒賠,甭管是應不應該拒賠,當事人找媒體去鬧,事情就傳開了,也就落下一個負面形象。

說個小插曲,前段時間和一位在媒體工作的朋友吃飯,她就感慨,媒體人看的負面新聞太多 ,什麼都不相信,保險意識落後,動不動就說保險是騙人的。結果,媒體人自己或者家人一生病,家裡的經濟就垮了,不得不向公眾籌錢。這些事,每年都在媒體圈裡頻繁發生。

說到拒賠率,目前暫沒有官方公佈的數據。有網絡資料顯示,在中國大陸,拒賠率約為3%,也就是說100單理賠個案,只有約3單會拒賠,而在香港100單還不到1單的拒賠。拒賠率當然不算高。

至於拒賠的原因,大部分是因為投保時的不實告知

所以,千萬不要被“好事不出門 壞事傳千里”的現象,干擾你的判斷力,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待保險。


2

真正影響理賠的因素

關於”理賠“這個話題,不僅坊間有很多“黑”色言論,保險業內也常常會互黑。

香港和大陸的保險代理人會互掐——

香港的保險公司代理人就不斷在後臺留言說大陸的保險不符合國際規範;大陸代理人說香港的保險與大陸法規不匹配,理賠難。

在國內,線下代理人和互聯網保險公司也會互掐——

線下代理人認為線上投保,會導致理賠沒人服務;而互聯網保險公司則說線下的理賠效率低。

這本質上是金融科技板塊服務性延生的話題。

第一,國內保險行業發展迅速,已經與國際服務標準沒有任何區別。甚至可以說,在客戶滿意度和客戶投訴嚴格監管的環境下,國內有些標準還高於國際通行標準。境外的代理人詆譭大陸保險不符合國際標準的說法,早已經是“明日黃花”。但香港和其他發達國家保險行業多年累積下來的標準,依然是值得借鑑的。但是,在購買境外保險時,可能會因為法規不同,導致政策上的對接障礙,這是有可能的。

第二,互聯網投保和線下投保,理賠時各有好處。

互聯網大大提升了整個保險理賠的效率,“小額快賠”已經成為主流,2000元以下理賠金額,直接在線提交影像資料,4-5個工作日就可以下來。

當然,一個服務好的線下代理人,能夠顧及到客戶在理賠中出現的情感需求,這也是單純的互聯網投保無法做到的。

其實,真正影響理賠服務的因素,與你這張保單在國內還是國外買無關,與你這張保單適用哪個法律也無關,與你這張保單在線上還是線下買的還是無關。

真正影響理賠的是——

1.你在投保時是否嚴格執行了如實告知的義務?

2.你在投保時是否考慮了家庭成員所有的風險點?

3.你在投保時有沒有犯一些習慣性的失誤?

總之,只要我們提高自己執行保險規劃的操作標準,那麼後續的理賠一般都不會有問題。

下面,我會通過一些真實案例,去告訴大家在投保時應該注意的問題,保護好自己的利益,避免理賠的糾紛。


3

嚴格執行如實告知義務

前文我已經說過,大部分有理賠爭議的個案,都是因為此前投保時,沒有嚴格執行如實告知義務。具體體現在以下的方面:

第一,沒有認真對照“健康告知”中的條款,常常會忽視慢性病及相關檢查的告知。

很多人在投保時,看到健康告知,常常就會順手一“無”到底。

我們來看看下圖中的第二條:

“您在過去2年內是否做過X光、B超、彩超、CT、核磁共振、內窺鏡、病理活檢、眼底檢查、血液檢查、宮頸塗片檢查或其他檢查並且檢查結果有異常?”

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問題是非常具體的,你必須一條一條思考清楚。否則可能會影響到你的理賠。不要有僥倖心理。

如何避免99%的理賠糾紛?投保前先問自己3個問題

以上為某保單的健康告知部分。

有一個新近發生的個案和大家分享一下。

某先生最近診斷出重疾:某種類型的心肌梗塞。他買了重疾險,去理賠的時候卻遭到保險公司的質疑。這位先生的病歷顯示,他此前一直有高血壓,但是在健康告知中卻沒有提及這一點。

請認真看一看上圖中第4項中的第(3)條,高血壓是必須告知的既有疾病。

很多人或多或少都會有慢性疾病,在健康告知時可能會疏忽或選擇性遺忘,這些做法都是不合適的,應該嚴格對照自己新近的體檢報告去做健康告知。這才是對自己負責的做法。

第二,忽視對精神類疾病的告知。

有一個朋友,她曾經患有抑鬱症,一直在吃藥控制。但是她在投保時並沒有告知這一點。後來她被查出癌症,去保險公司理賠時也出現爭議。雖然抑鬱症與癌症之間並沒有必然聯繫,但是,由於你沒有嚴格執行健康告知,保險公司就有理由拒絕理賠。

第三,不告知既有手術史。

例如,你在買保障之前,做了一個腿部手術,裝入支架。你買了保單之後,進行拆支架的手術,就算你買了醫療險,保險公司當然是不賠的。很簡單,這是既往病史。

當然,我也見過一些真正有爭議的案例,責任並不一定在客戶方。

在這個個案中,客戶因為鼻子的問題住院做手術,病歷上顯示其已經“打鼾30餘年”,保險公司稱其沒有如實告知,但客戶稱,打鼾是常見的現象,一般不會想到在健康告知中提及。後來,這一個案被提交到保監局,結果是保險公司同意理賠。

如何避免99%的理賠糾紛?投保前先問自己3個問題


4

客戶不瞭解自己的保單“擺烏龍”

除了不嚴格執行健康告知之外,客戶常常會出現的一個問題是——

明明是買了A保障,我卻以為是買了B保障。

你別以為這是天方夜譚。我從業十幾年的經驗告訴我,網絡很多人說的“理賠難”的個案,相當一部分是這種情況:明明你買的是一份意外險,結果發生重疾時,卻去找保險公司理賠。理賠不成,就上網絡上“噴”。

這種傻傻分不清楚的情況,一方面有代理人誤導的因素,另一方面也有客戶自身的原因,為什麼你不去認真瞭解一下自己的保險呢?

不要以為自己買了一份“險”,意思意思,就能解決所有問題;要清楚地瞭解自己的需求,瞭解自己的所有風險點。


5

避免習慣性的投保失誤

很多朋友投保寫受益人的時候,常常會圖省事,寫“法定繼承人”。

殊不知,這種習慣性的做法,可能會拖慢理賠的效率。

2016年9月,33歲的C女士與丈夫、朋友到帕勞旅遊,期間參加了潛水活動,卻不幸在第二次潛水時猝死。意外發生時,C女士的孩子只有4歲。

根據投保記錄,C女士生前在多家保險公司購買了重疾險和壽險。在處理其中一份保單時,卻因為C女士在“受益人”一欄填寫了“法定繼承人”,導致理賠一度受阻。因為這是一份香港保單,法定繼承人的認定,需要香港法庭出具《遺產承辦書》,而《遺產承辦書》需要事故發生地提供證明,事故發生地帕勞沒有與中國建交,在開具證明上又遇到很多問題。

而其他寫明具體受益人的保單,理賠效率則非常快。

經過近兩年的努力,C女士家屬才終於拿到所有保單的理賠金,總額將近300萬。

這是一個個案,我想說的是,為什麼不在投保開始時就避免這樣的失誤呢?這是投保時必須去提醒客戶的。


6

觸目驚心的案例們

因為寫這篇文章,我特意去找業內人士去了解了很多新近發生的理賠個案,很多故事都讓我唏噓不已。

我們調查了100多個重疾或身故的理賠個案,其中30-40歲的客戶比例,遠高於40-50歲的客戶比例。

這些客戶都正值壯年,上有老下有小,正處於人生責任最重的時期。可偏偏這個年齡段患重疾、身故的人數最多。

Y先生

30歲出頭,平時身體非常健康,喜歡健身,生活非常規律。可萬沒料到,他居然在健身的時候,突發腦溢血緊急送院。大家都很震驚:為什麼身體這麼好的一個人會腦溢血?原來Y先生患有先天性腦血管瘤,但常規體檢查不出來,卻因為健身觸發了血管瘤破裂.......

Y先生最後還是沒搶救過來,遺憾離世。

Z小姐

2016年8月,27歲的Z小姐購買了一份20萬的重疾險、一份40萬的壽險。

2017年2月,Z小姐因身體不適入院,結果發現患上了結腸癌中期,孩子年僅3歲。

2018年,與病魔抗爭了一年多的Z小姐最終不治離世,年僅29歲。

“以前,我覺得死亡離自己很遠,畢竟年輕,沒有感受,但目睹那麼多年紀輕輕就身故的理賠案,死亡和疾病離我們遠嗎?真的太近了!”

這是我最近聽到的一位理財規劃師的感慨。

當然,我們保障規劃、理財規劃的價值也更加突顯了,未雨綢繆,使這些年輕的家庭不會因為天災人禍而財務坍塌,這不是口號,不是雞湯,而是我們實實在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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