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通报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中国江西网萍乡讯 记者陈成报道:8月14日,萍乡市纪委发布消息,近期,萍乡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失责问题。现将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安源区八一街创建办主任胡波因下属违纪问题被问责。2015年5月至2017年11月,安源区八一街创建办干事陈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公款归还其父亲所欠的银行利息,共计70500元,陈城受到行政降级处分。胡波作为八一街创建办主任,对下属教育管理监督不严,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力。2018年5月,胡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湘东区麻山中学原校长刘运枚、校长黎志朝因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被问责。2015年9月至2018年2月,麻山中学存在收入不入账、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刘运枚、黎志朝作为麻山中学前后两任校长,对单位财务监管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2018年7月,刘运枚、黎志朝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芦溪县芦溪镇东渡村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吴丽萍因违规套取资金问题被问责。2017年12月,东渡村以上彭塘水库维修工程名义套取资金48138.61元,用于发放村干部津补贴。东渡村党支部以及支部书记吴丽萍对村级财务监管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2018年6月,东渡村党支部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吴丽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栗县杨岐乡水井村党支部书记刘喜因村违规挪用补助资金问题被问责。2015年至2017年,水井村违规挪用村民房相改造补助资金26.9万元,直接用于村集体建设项目开支。刘喜作为水井村党支部书记,对村级财务监管不严,落实补助资金使用有关制度不到位。刘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刘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莲花县良坊镇下坊村党支部书记郭林安因村违规收费问题被问责。2016年至2017年,下坊村违规向农户收取占地建房费,共计16800元。郭林安作为下坊村党支部书记,对村财务工作管理不力,导致违规收费问题发生。2018年6月,郭林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邬建辉因分管单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被问责。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敬老院存在违规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福利等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敬老院党支部原书记张声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敬老院原院长张丽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邬建辉作为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分管民政的副局长,对分管单位财务监管不严,对下属严重违纪问题长期失察。2018年7月,邬建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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