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曝光10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涉运城一例

“再造一个恭王府”、“OPPO R11S拍照最好的全面屏手机”、“世界第一无创注射品牌”、“张某某,家住……九优清肺厂家提醒您,老肺病、老咳喘、气管炎,认准九优清肺,冬病夏治好得快”……

看到以上广告用语,您是否觉得耳熟能详?殊不知,这些“傍山有名”的广告用语全部违法!一经查实,重罚!

近日,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市场进行重拳整治,向社会公布十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这些“经典”违法广告涉及房地产、手机、招商投资、医疗、药品、教育培训、食品七大类广告。其广告内容夸张、使用绝对性的禁用语言、未经允许使用消费者肖像、虚构医疗药品功能……

案例一:山西越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案

“投资灵活、门槛低、升值快、回报高”“紧邻五一路小学,为项目带来高保障的投资收益,业主自用划算”“15分钟直达太原火车站、20分钟达火车南站”“毗邻五一路小学、师院附中,为您孩子的教育培养全程接棒、保驾护航”……2018年3月,在当事人发布的“鼎盛国际青创城”房地产印刷品广告中,广告用语构成承诺升值、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内容虚假的情形,违反《广告法》。5月,太原工商杏花岭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80万元。

案例二: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案

“国家级盛会落址加速区域崛起……未来升值潜力和投资价值不可限量”“高端配套环绕,为品质生活加冕,包括成成中学、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等知名学府,山西大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地铁3/6号轻轨等立体交通网让您出入随心”“再造一个恭王府”……2018年1月,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金尊府”房地产广告。广告中含有违法内容,构成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违反《广告法》。5月,太原工商晋源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60万元。

案例三: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西省晋中市电信分公司发布手机违法广告案

2017年11月,当事人在其营业厅门头LED显示屏发布“OPPO R11S手机”广告。广告中含有“OPPO R11S拍照最好的全面屏手机,绝配电信不限量”等内容,构成使用“国家级”“最佳”等用语的情形,违反《广告法》。5月,晋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20万元。

案例四:山西万博园农产品有限公司发布招商投资违法广告案

“10%年回报,轻轻松松做农贸市场的房东,稳定无风险……”当事人发布“山西万博特产市场”招商投资印刷品广告中含有违法内容,构成对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无风险的情形,违反《广告法》。5月,太原工商晋源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5万元。

案例五:临汾丽都整形美容门诊部发布医疗违法广告案

“临汾丽都整形美容医院、世界第一无创注射品牌、山西疤痕修复第一品牌……”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发布“丽都整形美容”医疗广告,广告用语构成未经审批发布广告、内容虚假的情形,违反《广告法》。2018年4月,临汾工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4万元。

案例六:太谷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药品违法广告案

2018年3月,当事人利用电视发布“九优牌清肺宁嗽丸”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张某某,家住……九优清肺厂家提醒您,老肺病、老咳喘、气管炎,认准九优清肺,冬病夏治好得快”等内容,构成未经审批发布广告、利用代言人作推荐和证明的情形,违反《广告法》。6月,太谷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没款1.5万元。

案例七:山西太报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药品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报纸上发布“欣古捷牌天麻头风灵胶囊”“熊胆粉”药品广告。广告中分别使用了消费者李师傅、专家李教授的形象,并未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字样,构成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和证明、未显著标明药品广告忠告性语言的情形,违反《广告法》。5月,太原工商杏花岭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没款1.2万元。

案例八:芮城牧利源兽药有限公司发布兽药违法广告案

2017年10月,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头孢噻呋钠”兽药广告。广告中含有该兽药的主要成分、形状、药理作用及适应症等内容,但其中有关适应症、功能用途的描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载明的头孢噻呋钠的功能用途不符,违反《广告法》。2018年5月,芮城县工商和质量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1.03万元。

案例九:朔州市优依学教育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

“暑期免费学,新学期让孩子赢在起跑线”“热烈祝贺锐思教育在高、中考押中语文75分、英语63分……”……2018年6月,当事人发布“锐思教育”教育培训印刷品广告。广告语构成内容虚假,违反《广告法》。7月,朔州工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0.59万元。

案例十:长治市昂生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发布食品违法广告案

2018年3月,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3个‘60后’的三味神饮茶”(华人养神方TM玫瑰升华固体饮料)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通经活络”等内容,构成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的情形,违反《广告法》。2018年5月,屯留县工商和质量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0.45万元。(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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