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隆基改元「天寶」,甩出了3大「寶」,大唐臣民都笑了

公元742年正月初一,唐玄宗李隆基宣佈改元“天寶”,為了配合他的“天寶”年號,他隨後宣佈大赦令,甩出了面向臣民的三大“寶”,來顯示自己的雄心壯志。

李隆基改元“天寶”,甩出了3大“寶”,大唐臣民都笑了

天寶元年的這個大赦令非同小可,它甩出的三大“寶”分別是:

一號寶,赦免犯罪人員比較廣,它和以往的大赦令不一樣,這次除了謀反之外,像殺人、搶劫、貪贓枉法等重罪統統釋放,全國的監獄為之一空。

李隆基改元“天寶”,甩出了3大“寶”,大唐臣民都笑了

二號寶,“百姓所欠負租稅,及諸色並免之”。租稅是國家的正常租庸調,諸色是各種各樣的攤派和臨時性土特產品徵收。唐朝繼承了北魏以來的均田制和租調製,經過改革後叫租庸調製,雖然幾百年延續下來,改革不斷,但是基本精神不變。

無論是北魏、北周,還是隋唐,它都是以理論上的民眾所擁有的田畝土地,作為均田制的依據,但實際徵收賦稅和丁稅時,有時候會出現自然災害,天災人禍,所以民眾拖欠稅收是經常的事情,舊的稅沒有收,新的稅又來了,所以各地政府最主要的是收當年的稅,拖欠的能催到多少算多少,官府知道這個,民眾也知道,所以知道拖欠的一般國債是用不著還的,但是不管怎麼說,老百姓拖欠國家的賦稅、國債,政府一筆勾銷,老百姓也是皆大歡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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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寶,除了前兩條,唐玄宗還出了一個普惠性的政策,即民間讀書人,如果達到政府的要求,如精通儒術,文章書寫比較流暢,當地地方官可以將名字上報朝廷,量才使用。

《舊唐書·玄宗紀》記錄有,“有儒學博通,文辭秀逸,及軍謀武藝者~~~才堪為刺史者”,不管是文采好,還是四書五經讀得好,還是有謀略、武藝,地方官府都列名上報,極有可能得到朝廷的任用。

在京中的官員,如果自己覺得自己有本事,可以上書自薦。這條政策一出來,大唐即刻又湧現出一批人才,可以想象,通過這個“天寶”改元的三大“寶”,通過發佈大赦令及普惠令,當時社會有多少人為之熱血沸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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