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發飆開罵《明日之子》:賠償300萬,法庭見!

李志發飆開罵《明日之子》:賠償300萬,法庭見!

現在所有人都懸空,局面失去控制。打破局面的李志倒顯得很坦然,在最新微博“《明日之子》侵權總結”的一張自拍中,他故意皺出兩道法令紋,食指用力指著鏡頭,一副死磕到底的神情。

此時的李志,不過是一個沒有簽約任何唱片公司的獨立音樂人,他身後是一個二十幾人的團隊,維權戰役可調用兵力只有4人。而戰役的另一方,《明日之子》是一檔坐擁數十億收視量,背靠騰訊視頻和哇唧唧哇兩大巨頭的綜藝節目。

李志在山東,主動出擊,吸引注意力;遲斌在上海,分析局勢,提出方案;吳律師在北京,對團隊言行進行法律監督;炫仔在南京,收集網絡信息,整理文案。團隊全程依靠互聯網工作。

這四個人像玩兒一樣“戰鬥”,只有他們不在局中。

李志發飆開罵《明日之子》:賠償300萬,法庭見!

李志和團隊合照

7月3日,李志第一次向局內開火。他發表微博長文,控訴《明日之子》第二季選手未經授權翻唱自己的作品,提出300萬元索賠。其中,100萬元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權費用,100萬元是毛不易演出侵權費,100萬元給其他被侵權的音樂人。

李志之後,響應者眾。趙雷、樹子、樊衝等音樂人,先後轉發李志微博表示被侵權,《明日之子》四面楚歌。而在此之前,《明日之子》第一季總收視量達40億次,許多音樂作品都在未授權的情況下被翻唱,並未有人出面維權。

李志像一根刺,戳破音樂版權領域的大膿包。現在平臺方拼命救火,先發微博聲明,再安排電話溝通,最後領導出面洽談,李志通通不買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實在不行就私了”這套娛樂圈通行潛規則,對局外人李志並不適用。

7月9日,遲斌和哇唧唧哇公司副總裁馬昊在上海會面,簡稱“上海峰會”。隨後,李志在微博中發表《0709上海峰會會談紀要》表示:300萬元賠款訴求將拆分成兩部分。其中,節目部分為100萬元,甶騰訊出面解決;演唱會部分為200萬元,由哇唧唧哇負責,後者稱內部需進一步討論,並承諾三天之內給予明確答覆。

“主席安全回來了嗎?重慶談判結束,要準備打好三大戰役!”周雲蓬在李志這條微博下評論。

這是一個準確的預言,“上海峰會”三日期限已過,對方依然沒有表明態度。7月12日,李志再次發表微博,稱將起訴至法院維權。

談判結束第二天,李志經紀人遲斌就曾告訴媒體:“他們未必會認可這個賠償金額。”

“300萬元是參考《明日之子》第二季第一期節目播放量(截止目前已過5億次),以及律師的意見提出的”,李志團隊表示已有心理準備,對方未必會認可這個數字,但“我們希望侵權人能夠付出一定代價,意識到這個行為不能隨便做。”遲斌說。

“賠償金額分歧過大,雙方難以達成和解”,這個說辭的內裡暗藏深意。有人認為,如果接受李志300萬元的訴求,《明日之子》過去所有的侵權行為,都將浮出水面。同時,以後所有的綜藝節目製作都將發生翻天覆地的改變——版權成為無法忽視的問題。

李志這根刺,攪動了原本平靜的一池春水,既得利益者像熱鍋上的螞蟻,但他依然發著他的小視頻,在嬉笑怒罵中,等待著和對方“會師“。

李志發飆開罵《明日之子》:賠償300萬,法庭見!

李志維權小視頻截圖

用胡鬧的態度消解權威,這不是李志第一次幹“不合時宜”的事。

局外人身份,始於2010年。彼時李志全網維權,所有音樂平臺都找不到他的歌。後來,IT出身的遲斌幫他建了一個獨立官網,提供全部作品的下載和支付頻道,以對抗當時氾濫的盜版網站。

平臺方是音樂產業規則的制定者:我發個合同給你,你簽字授權就行了。我把你的歌放在我們的平臺上,幫你傳播,你還要費用?”和這次一樣,當時被侵權的其他音樂人,由於處於弱勢地位都選擇了沉默。

只有李志不“聽話”,2010年9月,他聯繫小河、萬曉利、周雲蓬、張佺、張瑋瑋等民謠音樂人,在網上抗議蝦米網未經授權提供自己音樂作品的收費下載。

不堪輿論壓力,蝦米最終公開致歉並下架了所有侵權音樂。原創獨立音樂人出走,給這個定位小眾精英的網站帶來震動,甚至直接促使其成為了國內最早探索收費模式的網站。

兩年後,李志又再次“手撕”酷我音樂,酷我提出調解,但被李志拒絕。2017年12月,海淀法院判決:酷我發致歉聲明;賠償李志19萬元。

李志請了律師,專門處理版權問題。除了蝦米網,酷我音樂,他還手撕過農夫山泉、吐槽大會等諸多企業,無一敗訴。

但問題在於,中國著作權侵權賠償採用“填平原則”,而未規定懲罰性賠償。也就是說,對於侵犯著作權的行為,賠償按照權利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來計算,也可以按照侵權人因此獲得的收益來計算。

“打官司要依據現行法,如果提訴訟的時候明確提出說我要主張懲罰性賠償,只怕你肯定是得不到支持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明說。

這讓維權有時變得像是賠本的買賣。

事實上,酷我侵權案由於訴訟費以及交通費,李志在獲得賠償後還倒貼了1616元。

對音樂人來說,許多隱性的維權成本無法計算。“你要耗費時間精力、頂著很多壓力,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事,你可能要去得罪行業裡面的很多人,導致你的職業生涯因為你的維權發生改變,甚至是往不好的方向改變。”遲斌認為。

不是每個人都能做維權者。出道13年,李志從不簽約任何唱片公司、不參加任何電視選秀,無派別、無嫡系、不結盟,始終和“圈子”保持距離。

李志沒有得到局內利益,他有底氣不妥協。

他批評好妹妹、馬頔等歌手“利用、討好、縱容歌迷”,呼籲粉絲合理消費,炮轟音樂圈“混吃等死”“以逸待勞”的現象。

他厭倦了主辦方良莠不齊、不講規矩的辦事能力,於是從亂七八糟的演出中抽身,自己租賃設備和場地,以保證演出水準,自己做Live huose,扶持南京本地獨立音樂人。

李志發飆開罵《明日之子》:賠償300萬,法庭見!

李志在南京的歐拉藝術空間

“希望音樂愛好者能在自己的城市從事音樂工作,而不必跑到北京。”李志試圖讓更多人脫離主流話語的控制。

簡而言之,辛亥革命和洋務運動,他選擇了前者。

膿包發酵1個月,迅速產生蝴蝶效應。目前,除QQ音樂外,網易、蝦米等其他音樂平臺,皆如驚弓之鳥,悄悄下架了大量侵權音樂,其中包括很多未參與此次維權的音樂人作品。

李志維權戰役,看上去像胡鬧的惡作劇:寫文章、拍視頻、發表情包、放與侵權方的溝通錄音、號召圍觀者把錄音做成“鬼畜”音頻,但經紀人遲斌、代理律師吳登華都支持他。“這是弱者的一種權利。”吳登華說。

“我的音樂很一般,我是個天賦平平的人”,李志曾在採訪中兩次這樣評價自己,他只是“希望別人能夠喜歡我的價值觀,雖然我的價值觀只是常識,但是民眾目前最缺的就是這個”。

李志意圖用一種直接的、反抗媚俗的狀態,意圖和既有觀念劃分距離。

當其他音樂人忙於在各種音樂節上奔波時,他踏踏實實地帶著他的團隊,到全國334個地級市做巡演;在其他樂隊還是家庭式作坊時,他已經有了非常專業成熟的團隊,包括樂手、經紀人、音響師、燈光師、攝影師、視頻製作人、經紀人、會計、律師等等。

李志發飆開罵《明日之子》:賠償300萬,法庭見!

李志給團隊說明跨年票務事

原本遲到是中國獨立音樂界的通病,2010年重組樂隊時, 李志就把全體成員召到一起吃飯,席間說:今後,咱們得打考勤了。遲到一分鐘扣排練費一半,遲到三分鐘扣全部。我遲到的話,請大家吃飯。“咦,本來好好的,怎麼有這樣一個制度?不習慣。”當時的鼓手餘贛寧說。

每個樂隊成員都被罰過,有人不久之後離開。餘贛寧留下了,今天已是隊長,並給多個音樂電視節目擔任客座樂手和編曲。他說現在他趕場子從來不遲到。

“我覺得他輸出的主要不是音樂,是價值觀。”杭州演藝現場“酒球會”老闆王滌辦過李志的演出,一個細節他至今不忘:演出前,幾個朋友來跟李志吃飯。朋友都自己買演出票。吃完飯回現場,李志自己走樂手通道,讓朋友去排隊檢票。“他連加塞的權利都不給”。

規則就意味著理性,理性就意味著對某些人的殘酷。每次演出前,李志會把所有的策劃、票務、宣傳、行政、合同等等理得一清二楚,執行得一絲不苟。贈票都不會多給一張,更不會在乎什麼媒體、熟人、面子。

蝦米網CEO王皓曾試圖解釋他和李志之間的分歧:聽眾在當時尚未形成付費聽音樂的習慣,作為一家初創公司,如果蝦米投入大筆資金購買版權,不可能存活。這不代表他們沒有尊重規則、沒有幫助獨立音樂人的打算。

但“李志覺得,你必須一步一步來,必須獲得音樂人的授權,你才能做這件事”。“李志本身是個講理、不講人情的人。”王皓說,很快他就理解了這一點,並指出這在音樂人中是“很少見很少見”的。

“我克服了物質的貧窮,卻又陷入精神的痛苦。我想解決自己又想改變人類,我不斷挑戰自己的極限,有時僅僅為了睡個好覺。好幾次看到微弱的光,以為能進另一扇門,睜開眼睛卻是更深的深淵。”7月15日,李志在微博長文《維權補充信息之“我”》裡寫道。

著名音樂評論人張曉舟形容李志,“他有很好的為人的人格,是老派的那種道義”。但遲斌認為,李志身上也有很多新派的東西,而且正變得越來越多。

老派的道義是對自己的要求,現代化的東西是對所有人的——李志想要建立一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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