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最煩只要1塊錢的死文青,李志:告毛不易侵權索賠300萬!

李志的信

業內:最煩只要1塊錢的死文青,李志:告毛不易侵權索賠300萬!

6月30日播放的《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我的歌曲,7月1日一個叫“文靜”的人發來郵件,表達了兩點意思:

  1. 剛剛找到我們的聯繫方式,沒法提前得到授權;
  2. 希望得到一系列眼花繚亂的授權。

這麼些年的摸爬滾打,我們團隊自立了一套對侵權事件的處理方法,通常是先通知對方停止侵權,迫不得已再起訴,之所以沒有選擇違法必究,是因為我們的人力和財力支撐不了龐大的侵權案件,當然也有“安全”方面的考慮。萬幸,多數侵權方接選擇息事寧人,極少數需要法律解決的案件目前無一敗訴(除了大家知道的對酷狗、酷我兩家齷齪公司的勝訴之外,上半年還勝訴了XX衛視,更多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剛剛工作完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想起今天要處理的亂七八糟的事,想起這些年經歷的亂七八糟的事,欣慰與傷感交織,突然想起這件事,突然怒不可遏。於是未經和經紀人及律師的商量,擅自寫了這片微博。

  1. 年初《明日之子》全國巡演,毛不易老師未經授權翻唱我的歌曲,在我方抗議之後深情款款的道了歉。這才幾天,居然就沒有聯繫方式了?況且節目中的翻唱人還是毛不易老師所推薦。
  2. 著名音樂人樹子表示他的歌曲也被《明日之子》侵權,微博上未經證實的類似侵權還有若干。
  3. 文靜老師的郵件除了客套的抱歉之外,全是牛逼哄哄的商業洽談氣氛。
業內:最煩只要1塊錢的死文青,李志:告毛不易侵權索賠300萬!

有一次在杭州和某業內朋友聊天,他說“最煩你們這種只會要1塊錢精神損失費的死文藝青年”。雖然當時面子上掛不住,但是想了一段時間,我覺得他說的很對:我們害怕被輿論說是為了錢去維權,從而忘了維權本身是對的,忘了維權的初衷是為了減少侵權。就是因為我們總是隻要1塊錢,所以不良企業在侵權方面幾乎沒有成本。對於多數商人來說,只有實實在在的罰錢,甚至罰到企業破產,才會讓它對法律敬重。所以在這之後,我們起訴包括酷狗、酷我、XX衛視……在內的諸多企業時,都提出了中國法律規定的最高賠償金額。

對於《明日之子》,我有三點想法:

  1. 賠償300萬。100萬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權費用,100萬是年初毛不易老師的演出侵權費,100萬給其他被侵權的音樂人。
  2. 法庭見。
  3. 不接受其他建議。

李志 2018年7月3日早晨於南京

網友評論

業內:最煩只要1塊錢的死文青,李志:告毛不易侵權索賠300萬!

毛不易咋不長點心呢 第一次侵權發個微博道個歉草草了事私下也沒有跟李志團隊協商,這次又來個毛不易推薦的師弟侵權李志的作品,這下好了新賬舊賬一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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