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去年11月份申報的生育津貼,爲什麼現在還未到帳?

盧超嬋網友:br /> 您好!您在網絡問政平臺上諮詢的信件收悉。現就您提出關於“去年11月份申報的生育津貼”問題函覆如下:br /> 經查,參保人盧超嬋,於2017年11月向我局陽春分局提交生育保險報銷申請。受理該申請後,我局陽春分局職工醫保股業務員經過錄入-結算-複核-審核通過後,已為其出具生育待遇審批表,並統一上報我局計財科。我局計財科審核通過後,將生育保險費用支付至建設銀行,由建設銀行將該費用轉至申請人單位賬戶。申請人可憑生育待遇審批表至其單位財務補申領生育保險報銷款。br /> 由於近期我局社銀網正值上線調試期間,信息系統不穩定,在測試期間,有部分參保人支付數據出現支付失敗,影響參保人待遇不能及時領取,由此造成的不便,我們真誠向參保人表示歉意。目前信息系統已恢復正常運作,我局計財科已於4月10日將盧超嬋的生育待遇進行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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