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小孩时,人贩子摔倒后被车压死,母亲有责任吗?有什么规定?

圉师药师


结合题目的问题来看,其实这个问题中叙述的比较简单,单单从这叙述上来说,我认为孩子的母亲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

  • 1、孩子和财物不能等同,即使发生财物被抢夺的情况下,一般的本能还是会去追逐抢夺的额犯罪分子,更何况被抢夺的还是孩子。
  • 2、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孩子被人抢夺后父母采取的抢夺反应也是情理之中,也是法律允许的适度范围内的情况下,那么对于人贩子自己失手摔倒死亡的结果,自然不需要承担责任。

其次,我很好奇人贩子的家人怎么会好意思将家属告上法庭,难道不觉的自己的亲人在外抢夺别人的孩子很不光彩吗?还要诉诸法庭。

而且根据一般举轻以明重的原则来看,抢夺财物之后对被抢夺人实施暴力反击的可以视为转化型抢劫,据此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抢劫和实现无限制的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那么抢夺别人的孩子之后再以暴力反击的,更加可以采取无限制正当防卫的措施。

所以针对题目中的问题,我认为人贩子的死亡也是咎由自取,虽然目前对拐卖儿童罪的规定中明确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能处以死刑,但是我认为从危害结果来看,拐卖儿童罪的影响深远,一个孩子的丢失毁掉的就是一个家庭!所以对于家长采取的正当的防卫措施,应当视为无责。


麋鹿说法


我觉得,这个顶多就是一个意外,没有什么责任。


这件事情我们要和气来看,不能拆开一半来看。

拆开就变成,人贩子跟母亲抢孩子,结果争夺中,人贩子摔倒被压死了。如果单单这么看,是不公平的。

应该考虑到后续可能会发生的事情,造成的后果。比如要不是人贩子摔倒了,而是这个母亲摔倒了,被撞了或者被压了,那怎么算?因为两个人发生风险的概率是一样的,不能因为这个人发生了,而不考虑那个人的风险。

另外,若是孩子被抢走了。给这个家庭造成的伤害有多大,这个是不可估量的。可能造成的是好几个家庭无法弥补的伤害,因此这个也是要被考虑进去的。


而人贩子唯一的风险就是被抓起来。根本就没有其他的风险成本。可以说,人贩子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才动手的。因为大不了事发被抓起来,或者自己成功了赚钱,这样对自己生命也没有什么损伤的事情为什么不干呢?


可见这些人贩子就是胆大包天了。

而这个人贩子死亡的事情,就是个意外。一般情况下若是没成功,要么人贩子被抓起来,要么跑了。基本不会出现死亡的情况,而这个死亡行为,也不是刻意安排。


所以,孩子母亲没有罪,再多说一句,就算有,也是应该被奖励的。人贩子偷人家小孩,没有点羞耻心,还要告。真不知道这家人怎么想的。只能说,罪有应得!


老王侦查记


人贩子在与小孩母亲抢夺小孩时,人贩子摔倒被车压死,母亲是否有责任?

我个人认为母亲应该没有任何责任,试想任何一个母亲在自己的孩子将要被人贩子带走的时候,都会义无反顾的不惜任何代价的上前去阻止去抢夺自己的孩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每个母亲都是最伟大的。而在抢夺孩子的过程中,任何危险的事情都可能发生,比如人贩子恼羞成怒殴打孩子母亲或者持刀伤害到孩子母亲等等都可能发生,但这时候作为母亲的母亲对这些危险毫不在乎。


因为孩子没有完全行为能力,因此母亲作为监护人,保护自己的孩子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别说人贩子摔倒被压死了,就算是孩子母亲拿刀把人贩子杀死了,也不应该负任何责任。

我坚定的认为,不是任何事情都是死者为大,面对面对人贩子家属的追责和索赔,法院应该坚决的不予理会,因为如果法院支持人贩子家属的索赔和追责,这无疑是变相的支持恶人,会让正能量大打折扣,毕竟很多时候法院的判决具有风向标的作用。

而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做坏事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会受到反抗,总不能你做坏事的时候我想制止,但我制止了我还要赔偿坏人的损失,如果这样的话,那以后谁还愿意去制止坏人?


诗词公寓


在抢夺小孩时,人贩子自己摔倒后被后面赶来的车撞死,和人贩子抢夺孩子的母亲有责任吗?这里我们必须义正辞严、斩钉截铁的回答:孩子的母亲没有责任!


首先,如果判定和人贩子抢夺自己孩子的母亲有罪,那么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天理可言?

想一想人贩子如果将这个孩子带走,将给这个家庭带来的是塌天的灾难,这样会造成这个孩子,这个家庭妻离子散,惨绝人寰,家破人亡,人生当中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生离死别。这些都是罪恶的人贩子造成的。

难道母亲放弃自己孩子任由人贩子肆意将自己的把孩子带走吗?所以说母亲抢夺自己的孩子。一点儿错误都没有,行为完全是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孩子。自己的生命安全,自己孩子生命安全。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母亲抢夺孩子在情急之下,对于人贩子怎么样?情急之下是无暇顾及的,是由于人贩子侵犯自己及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人贩子有错在先,不要说人贩子给摔的是小母亲把她推倒,摔死他轧死他都属于母亲的正当防卫。

第三人贩子是自己摔倒的,是后来被车压死的,这个顶多是车主的责任,他的死亡是由于车主造成的。如果承担责任也是他自己。他应该为他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还有车主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第四,人贩子家属还要把孩子的母亲告上法庭,本想用一个四个字的成语来形容他们。想想人已经死了,也就作罢。他自己罪有应得!自己给别人伤造成了伤害,还有脸面去让别人承担责任当真是不可思议,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孩子的母亲不但不应该给他赔偿损失还应该要求人贩子的家属赔偿孩子的母亲的损失。孩子和母亲身体上的伤害,精神上的都受到了伤害。都需要人贩子进行赔偿。支持孩子的母亲反诉人贩子家属。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法律是坚持正义的,只要坚持正义法律就是充满情感的。人贩子造成这样的后果是他罪有应得。为了抢夺儿子的母亲的行为完全就是正当防卫,她不负责一丁点儿的责任!


松高寻鹤


近段时间,我们经常会听到类似的问题:

1、小偷入室,目的是抢劫,而且因地面太滑不小心摔倒地致死,那么户主需不需要担责?

2、老人在超市拿果冻喂孩子造成孩子死亡,超市要赔钱吗?

3、老太偷邻居洋水仙包饺子给孙子吃,中毒后上门求赔偿有道理吗?

一听到这些问题,我认为小偷该死,户主不需负责,老人贪心,要为自己的贪念负责。社会需要正义,不要让恶人讹人,不要寒了人心。

对罪犯的仁慈就是对人类的残忍,对人贩子这些丧尽天良的人渣一定要严惩!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事实上,我国目前实施的刑法中对拐卖妇女、儿童的并没有回避死刑、重刑。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我认为对人贩子的判罚还是不够重,只有用重刑才能遏制住这样的犯罪。从去年至今,已经宣判的因拐卖儿童而被判死的有7人,比如蓝树山拐卖儿童34人判死、马守庆拐卖儿童37人判死。知不知道因为他们死的人,破碎的家庭有多少个?应该提高犯罪成本,才能降低犯罪几率.

抢夺孩子时,人贩子摔倒后被车压死,母亲有责任吗?肯定是没有责任。



1、人贩子是在犯罪,母亲是在保护自己的孩子,母亲是在进行正当防卫。

2、人贩子是有能力行为的成年人,他在有车辆通行的地方与孩子的母亲抢夺孩子,他应该预见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他应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3、车辆是在正常行驶,人贩子在犯罪的过程中摔倒,负全责。

人贩子造成丢失孩子的家庭家破人亡,如今对人贩子处理过轻,是造成人贩子犯罪行为仍旧猖獗的重要原因,应加大处罚力度。给孩子们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天使宝贝乐乐


人贩子抢走孩子,母亲夺回孩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人贩子在争抢孩子的过程中摔死实属活该!

人贩子拐卖孩子的勾当伤天害理,一旦拐卖成功就会彻底毁灭一个家庭。而对于孩子被抢的母亲来说,一方面人贩子用尽全力强抢孩子,而母亲自然也要拼尽全力抢回孩子,在争抢孩子的情形之下,即使母亲动用所有手段也不会超出防卫限度;另一方面孩子作为母亲的心头之肉,有人试图抢走孩子无异于从母亲心头剜下一块肉,给人造成的伤害和夺人性命没有区别,就算母亲发狂似的想抢回孩子也情有可原,我们不能苛求母亲能够保持理性。

因此,我认为在面临孩子被抢的紧急情况下,就算母亲做出如何激烈的反抗手段都属于合理限度内的正当防卫,不需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人贩子强抢孩子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他在犯罪过程中不慎摔倒被车压死,完全是他在咎由自取,怨不得任何人。

“不能因为过错行为而获得利益”是一项基本法律原则,正义的法律不能支持“人贩子在犯罪过程中也有合法权益”的邪恶论调。如果人贩子在抢人孩子的过程中遭受损害,还能获得赔偿的话,那就真的会天下大乱了!

法律的目的是制止恶人为非作歹,而不是让恶人有恃无恐,因此绝对不能支持孩子母亲承担人贩子的赔偿责任。


冰焰


这个问题连探讨的必要都没有,因为不会产生任何责任。


看其描述:

路边母亲为了夺回孩子,和人贩子抢孩子,人贩子失手摔到了,碰上车子或者石头后死了,人贩子家属告上法庭,母亲需要负责任吗?

大家可以看清楚这个问题,母亲与人贩子抢孩子是其基本责任和义务,也是天性的一种表达。

而人贩子的死亡,是因其失手摔倒,并因摔倒导致自身死亡。

并不是孩子母亲将其推到,纵然是母亲将其推到,也只是处于自卫,人贩子的死亡充其量算是意外。

并且大家要注意,人贩子的死亡是因自身意外导致的结果,而不是母亲所需要承担的意外责任。

这件事情有几个基本特征:一是母亲在履行自身义务;二是死者因意外死亡;三是死者自身因素造成意外。

所以,人贩子的家属纵然把这位保护孩子的母亲告上法庭,这位母亲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而且其家属也不敢告,不是笔者肆意揣测,而是“贼生一窝贼”这话不是闹着玩的,能生养出人贩子的家庭会是什么好家庭?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会好奇,为什么最近总是诸如此类的问题

比如前段时间的一件事儿:小偷偷电动车,结果被电死,其家属索赔二十万。

很多人认为这件事儿车主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时候大家就要对比案件分开对待,从楼上扔下来一根线给电动车充电本身是被禁止的,所以电动车导致的问题,比如电到人,或者烧毁等等,都是有过失责任的。

只不过事件中死者存在偷窃意图,所以,车主虽然需要承担责任,却不需要承担太多责任。当然,从行为上是不需要赔偿死者家庭的,不过其本身却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

换句话说,有人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如果母亲带孩子遇到人贩子来抢,这时候一刀捅死人贩子,母亲也是没责任的。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虽然母亲仅是出自于正当防卫,但其携带管制刀具上街,也需要承担治安处罚。

换个层面来说,如果已然将人贩子制服,这时候上去补一刀,这属于防卫过当。

所以,笔者明白很多人对于人贩子恨之入骨,笔者同样也是如此。但这是一个能够让人客观认识问题的平台,盲目鼓吹私刑,只会导致一些人对于法律的认识发生曲解,继而造成其他社会事件。

在公共场合,不要张嘴就说,起码应当做出应有的思辨,否则终会害了他人。而也不要以为自己说几句话,造成别人出现问题,就和自己没关系,正所谓天道承负,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犯罪者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外导致自身死亡,被侵害人是否承担责任。

其实,所有事件都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并不是说一个人在犯错的过程中死于意外,其就应该白死。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每种错误的主观恶性不同,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也有着很大的差异,决不能一概而论。

而诸如此类的问题,其实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有些人希望自己能够具有执行私刑的权利。比如被抢的时候,可以直接把对方打死。

对于这类人,笔者要说:法网恢恢。虽然很多时候确实不存在责任,但是,如果一个人抱着这种想法去行事的话,最终还是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是公正的。


小言詹詹


最近看到很多类似的问题:

小偷偷摘主人家果树上的果实,从书上掉下来摔骨折了,主人家要负责吗?
小偷撬锁进门偷盗,地面太滑摔倒骨折,主人家要负责吗?
男子猥亵幼童,不小心撞到门大出血,幼童父母要负责吗?

看完这些,你肯定说不能一概而论。

这是事实,就像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一样,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1、抢小孩,属于拐卖儿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金!

你要说,人死了还追究吗?当然追究了,该怎么来就怎么来。

2、车子撞死人,自有保险公司界定(强制保险肯定有的)

在这个过程中,确实是母亲不抢人贩子也不会被压死,但最终还是逃不了保险这一关,而且对于司机来说,也是有责任的,毕竟出现在那里,就是责任。

3、其他原则。

母亲抢小孩,就像正当防卫一样,应该受到保护,谁能够在抢夺自己亲生孩子的过程中,抽出时间关心人贩子是否安全?肯定全副身心都在孩子身上,所以跟正当防卫一样,无需追究责任。

至于人贩子已经被压死了,也算是除了个祸害吧,只是下场有点惨,大家引以为戒罢了。

个人看法,对法律没有太多研究,仅供参考!


军幸子


母亲在抢夺孩子,感觉问者用词不当,抢回比较合适,孩子是自己的没有《夺》字那一说,人贩子犯罪中意外死亡属于正当防卫没有责任,下面有关于正当防卫得法律知识。


谁家的孩子不是父母的宝,在母亲心里孩子就是自己身上的肉,母亲陪着孩子慢慢成长得那份快乐。

自己的孩子被人贩子偷跑,身为母亲肯定义无反顾得去把自己的孩子从人贩子手中,就算付出生命母亲也愿意,这就是母爱的伟大。


回到问答得主题,人贩子是在争夺孩子时,摔倒被车压死《这里点赞》,

人贩子实在是在犯罪中意外死亡。它在法律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如果是把小孩拿来卖得》


母亲抢自己的孩子天经地义,母亲属于正当防卫,国家有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八条《犯罪分子在,行凶,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采取防卫造成犯罪意外死亡不不负刑事责任》,朋友可以去看一下。以上只是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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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小冯


首先,这里面牵扯到一个防卫问题,所以,要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得先弄清楚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防卫过当。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同时,刑法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为了鼓励人们同暴力犯罪作斗争,扼制严重犯罪,稳定社会治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而作的无限防卫的规定。

从以上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于各个阶段的防卫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我们就可以逐一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本次案件中,母亲一方肯定是属于防卫,也就是说适用于以上三条。

同时,抢夺贩卖人口属于暴力犯罪,被抢者母亲在防止抢人者的犯罪行为继续进行的过程中,所采取的制止行为并没有明显的主动性的致抢人者伤亡的行为,而是采取的防卫行为,所以,被抢着母亲是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制止犯罪的手段到底是什么,但被抢者母亲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都是针对抢人者的犯罪行为本身,并没有什么明显超出必要的限度。而且,作为一个女性,在制止犯罪行为的时候,本身就是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即便是采取一些工具,也是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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