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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吕不韦的治国主张很明确:秦法失之于严,当以宽政济之。于是花费心力编撰了一部《吕氏春秋》,实际上就是他治国理念的重要体现。然而秦王政却是一个坚定的法治主义者,杀伐决断,唯法是从。所以在治国理念上,吕不韦与秦王政之间有着重大的分歧。
于是,一场关于治国理念究竟是采用“王道宽法”还是“唯法是从”的大辩论就在这种背景下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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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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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吕不韦对秦法的看法:
孝公商君治秦,其根本之点在于应时变法,不在固守成法。老臣以为,商君治国之论,可一言以蔽之:求变图存。说到底,应时而变,图存之大道也。若视商君之法不可变,岂非以商君之法攻商君之道,自相矛盾乎?
唯求变图存,老臣作《吕氏春秋》也。老臣本意,正在补秦法之不足,纠秦法之缺失,使秦国法统成万世垂范。据实而论:百余年来,商君法治之缺失,日渐显露,其根本弊端在刑治峻刻,不容德政。当此之时,若能缓刑、宽政,多行义兵,秦国大幸也。
法不容德,法之过也。德不兼法,德之失也。德法并举,宽政缓刑,治国至道也。法之德何在?在亲民,在护民。今秦法事功至上,究罪太严。民有小过,动辄黥面劓鼻,赭衣苦役,严酷之余,犹见羞辱。譬如,“弃灰于道者,黥”,便有失法德。
庶民纵然弃灰,罚城旦三日足矣,为何定要烙印毁面?山东六国尝云:秦人不觉无鼻之丑。老夫闻之,慨然伤怀。诸位闻之,宁不动容乎?《易》云:坤厚载物,目下秦法,失之过严,可成一时之功,不能成万世之道。唯修宽法,唯立王道法治,方可成大秦久远伟业。
老廷尉反驳吕不韦观点:
秦法虽严,然却不失大德。首要之点,王侯与庶民同法,国无法外之法。唯上下一体同法,根本不存厚民、薄民、不亲民之实。若秦法独残庶民,自然失德。惜乎非也!便说肉刑,秦人劓鼻黥面者,王公贵胄居多,庶民极少。是故,百姓虽有无鼻之人,却人无怨尤,敬畏律法。
再说弃灰于道者黥,自此法颁行以来,果真因弃灰而受黥刑者,万中无一!文信侯请查廷尉府案卷,秦法行之百年,劓鼻黥面者统共一千三百零三人;因弃灰而黥面者,不过三十六人。果然以文信侯之论,改为城旦三日,安知秦国之官道长街不会污秽飞扬?
国正监附议老廷尉的说法:
文信侯所言之王道宽法,山东六国倒是在施行。结局如何?贿赂公行,执法徇情,贵胄逃法,王侯私刑,民不敢入公堂诉讼,官不敢进侯门行法。如此王道宽法,只能使贵胄独拥法外特权,民众饱受律法盘剥。
惟其如此,今日山东六国民众汹汹,上下如同水火。如此王道宽法,敢问法德何在?反观秦法,重刑而一体同法,举国肃然,民众拥戴,宁非法治之大德乎!
蒙恬质疑《吕氏春秋》义兵之说:
惩罚暴政而不灭其国,是义兵,譬如齐桓公。吊民伐罪而灭其国,也是义兵,譬如商汤周武。《吕氏春秋》究竟以何者为正道?不明白!果真如义兵之说,大秦用兵归宿究竟何在?是如齐桓公一般只做天下诸侯霸主,听任王道乱法,残虐山东庶民?还是听任天下分裂依旧,终归不灭一国?若是大秦兴兵统一华夏,莫非便不是义兵了?
参考材料
《大秦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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