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魚標準與牛奶標準:行業協會只是成員企業的利益代言人嗎?

近日,一直備受關注的《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正式發佈了。據報道,該標準規定“三文魚是鮭科魚類的統稱,包括大西洋鮭、虹鱒、銀鮭、王鮭、紅鮭、秋鮭、粉鮭等”。劃重點:虹鱒被列入三文魚行列。

三文魚標準與牛奶標準:行業協會只是成員企業的利益代言人嗎?

然而,在許多人的意識裡,三文魚是指來自挪威、日本、新西蘭、加拿大的三文魚,而不是青海養殖場中的淡水虹鱒。

現在這個將虹鱒納入三文魚範疇的標準,制定者為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會同三文魚分會的13家成員單位,也就是說這是一個由行業協會牽頭制定的標準。

三文魚標準與牛奶標準:行業協會只是成員企業的利益代言人嗎?

簡言之,行業協會的這個三文魚劃定標準顯然更偏重成員企業的利益,而不是消費者的利益。

不禁想起另一個行業協會——中國奶協制定的牛奶行業現行標準:蛋白質含量由原標準中的每100克含2.95克,下降到了2.8克,低於發達國家3.0克以上的標準;而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總數標準由原來的50萬上升到了200萬,發達國家的標準是10萬。

其實中國的牧場奶源也完全能達到蛋白質3.0、菌落總數10萬的標準,但很多散養奶源則難以達到。所以據說是為了適應國情、照顧散養奶牛的農民(以及收這些奶源的乳品企業),便修改制定了這個很差的奶源標準。

三文魚標準與牛奶標準:行業協會只是成員企業的利益代言人嗎?

行業協會應該是為這個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負責,不應變為成員單位的利益代言人,如果不能把消費者利益擺在第一位,不能取信於消費者,最終只會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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