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樓市組合拳 痛擊「茶水費套路」!

5月2日,是重慶建委出手(複習請戳房企違法違規將嚴管重罰,重慶地產大督查大執法行動開始了!);5月16日,是重慶國土局出手,這次的重點是

整治違規收取“茶水費”“指標費”,以及預留關係房源、內部房源的行為

5月16日下午,重慶市國土房管局發佈《關於開展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將於2018年5~9月,在全市開展為期五個月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

《重慶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原文,大家請見本文後。

內容網上鋪天蓋地,大家都清楚了,我們直接說乾貨,分析重點。

1、這是“嚴查茶水費”政策的第三次加碼,力度史無前例的大;

2、此前,確實有小部分的“茶水費車庫套路”,屢屢警告依然鋌而走險;

3、對於地產從業人員:控制住自己的貪,別伸手,收取茶水費,是涉嫌受賄罪,違法成本高;

4、對於開發商:第一波向重慶市場堅定發聲證明自己的開發商,主要還是央企,期待更多的重慶開發商站出來,有信心向市場說:我的項目,沒有亂象!

重慶樓市組合拳 痛擊“茶水費套路”!

“茶水費的車庫套路”

5月16日,市國土房管局公佈了數起查實的“對外發布房源案”。

案例1

被處罰人:

重慶到家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湖紅路分公司

案 由:

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對外發布房源

違法事實:

重慶到家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湖紅路分公司,在未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對外發布房源信息12套。

擬處罰結果:

對發佈的12套房源信息按每套房源信息處以1-3萬元的罰款。

案例2

被處罰人:

重慶恩居房產經紀有限公司

案 由:

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對外發布房源

違法事實:

重慶恩居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對外發布房源信息5套。

擬處罰結果:

對發佈的5套房源信息按每套房源信息處以1-3萬元的罰款。

為什麼他們要未取得授權人同意對外發布房源呢?你懂的。

此前,兩江新區國土房管分局,就會同公安部門調查了大澤公司凡爾賽店楊某毅、胡某楠兩名中介人員涉嫌收取“茶水費”、“指標費”的行為。

茶水費有個“車庫套路”,大家進車庫,鑽進車裡,找個監控盲區,一手交現金,一手保證買房,無任何票據。

重慶樓市組合拳 痛擊“茶水費套路”!

1、給茶水費的購房者們,風險全在你這邊,萬一被忽悠了沒買到,有什麼證據證明對方收取了你茶水費;

2、收茶水費的地產從業人員,只要購房者有心,證據總是能有的,例如視頻——

國土局說,請購房者及時固定協議、轉賬憑證、收據或發票等有效證據,並向行業協會、當地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證和舉報,市國土房管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堅決予以查處。

還有,“變種”茶水費並不能瞞天過海。《通知》所提及的“茶水費”“指標費”,是指開發企業置業顧問利用掌握房源的便利,自行收取或勾結中介機構人員共同收取除房價款以外的其他費用,達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重慶相關負責人稱,此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163條關於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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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茶水費”的第三次加碼

這是嚴查“茶水費”的第三次加碼。

2017年5月9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整頓規範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7〕52號)裡規定了,嚴厲打擊“黃牛黨”通過“炒賣房號”非法牟利的行為。房管、信訪、價格、城鄉建設、工商、稅務、銀監、通信、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承擔相應任務。

2018年1月30日,《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保持市場穩定的通知》(渝國土房管〔2018〕57號)裡稱,對房地產經紀機構違規代理、發佈虛假房源、炒房賣號、捆綁收費、簽訂“陰陽合同”、賺取差價、侵佔挪用交易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聯合工商、發展改革(物價)、稅務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從嚴查處。

2018年5月16日,《通知》稱,針對此行為,主要採取三項整治措施:

一是要求開發企業在申報商品房項目預售方案時簽訂書面承諾,組織中介機構發佈《客戶告知書》,承諾企業自身並監督所屬員工不向購房者收取“茶水費”“指標費”等房價款以外的其他費用。

二是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加強內部管理和監查,凡發現銷售人員、中介人員違規收取“茶水費”“指標費”,立即對相關人員清退處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是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接到有關“茶水費”“指標費”的投訴舉報後,將立即進行調查核實,查證屬實的,將根據《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和《刑法》等相關規定,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等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重慶樓市組合拳 痛擊“茶水費套路”!

1、前兩次都是對中介機構、經紀機構,這次更增加了開發企業。

2、措辭語氣很嚴厲,並首次為變相“炒房賣號”的茶水費定了義,涉嫌受賄罪。地產從業人員收“茶水費”、“指標費”,一是請捲鋪蓋走人,二是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公安2017年5月文只是建立聯合懲戒機制,2018年5月文,已經是“會同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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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的表態

重慶樓市,對於“茶水費”、“關係房”堅定表態闢謠的開發商不少,主要是央企。除了萬科,還有中國鐵建華僑城

前幾天,網絡出現一張照片刷屏了朋友圈,大概意思是一名外地回渝重慶人對選房的質疑。

重慶樓市組合拳 痛擊“茶水費套路”!

前幾天的朋友圈對該圖片轉發,更多是認為“它符合自己的內心認知”,但並不嚴謹。

按照流程,政府公眾信箱裡的成功發送的信件會分配到對應部門,並由對應的部門調查後回覆“是或者不是,如今有何對應策略”,如此的信息鏈條完整,方能作為事實採用。

僅僅憑一張正在編輯的信件圖片,並紅圈誘導聯想“無法受理”,可變量太多,並不能說明問題。也許寫信件的人是真實的,也許是虛構的,也許還是別有用心的。

5月14日,就“茶水費套路”,中國鐵建闢謠,5月15日,華僑城闢謠。

重慶樓市組合拳 痛擊“茶水費套路”!

重慶樓市組合拳 痛擊“茶水費套路”!

收茶水費,這是涉嫌犯罪!這樣身敗名裂、“吃了還得吐出來”的風險成本,大家掂量一下吧。

有句俗話說得好,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


附:

重慶樓市組合拳 痛擊“茶水費套路”!

重慶市房地產市場秩序

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堅決制止和查處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開展為期五個月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整治時間

2018年5月至9月

二、整治內容

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房地產市場秩序,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重點查處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行為

1.通過捏造、散佈漲價信息等方式哄抬房價、炒房賣號,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2.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認購、預訂、排號、髮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擅自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3.符合預售許可辦理條件不按照規定申報預售許可或取得預售許可後10日內未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信息,捂盤惜售或變相囤積房源的行為;

4.採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含商業商務用房),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行為;

5.無正當理由拒絕公積金貸款的行為;

6.違規自行或通過中介機構等第三方收取除房屋網籤價款以外的“會員費”“團購費”“信息諮詢費”“茶水費”“指標費”等額外費用的行為;

7.以強制搭售或附加條件等方式迫使買受人接受其他商品或服務的行為;

8.以存款證明或強制資金限制作為看房條件的行為;

9.超房源數量發放VIP認購卡或進行認購登記,超房源數量收取定金的行為;

10.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銷售商品房,未在銷售現場公示銷售委託書、經紀機構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的行為;

11.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二)房地產中介機構經營行為

1.未取得營業執照或未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的行為;

2.發佈虛假房源信息,造謠、傳謠以及炒作不實信息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3.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理銷售商品房的過程中,違規收取購房者“團購費”“會員費”“信息諮詢費”“茶水費”“指標費”等其他費用的行為;

4.採取內部認購或僱人排隊製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以及通過“炒賣房號”非法牟利的行為;

5.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提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交易稅費的行為;

6.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的行為;

7.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強制提供代辦貸款、擔保服務並額外收取費用的行為;

8.非房地產經紀人員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的行為;

9.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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