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苗接種不規範,忻州某縣衛計局被進行公益訴訟立案調查

針對當前社會廣泛關注的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狂犬病疫苗違法違規事件,忻州市兩級檢察機關迅速行動,積極開展專項監督。偏關縣檢察院針對疫苗接種不規範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問題,迅速立案並提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立即整改。

因疫苗接種不規範,忻州某縣衛計局被進行公益訴訟立案調查

7月24日,偏關縣檢察院檢察長田植林帶隊到偏關縣疾控中心進行調查瞭解。檢察人員實地查看了冷鏈室,瞭解了該中心的疫苗購進、儲存、分發、供應和接種情況,查閱了相關疫苗生產廠家的資質證書、委託配送冷鏈車委託書、釆購疫苗的銷售合同、購買發票等材料,並有針對性地調取了近兩年來該中心購進、銷售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狂犬病疫苗的記錄及近期的召回情況記錄。通過認真排查,發現2017年以來,偏關縣疾控中心通過陽光采購平臺採購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二類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共3批總量為500份2500 支,其中已銷售1145支,還存1355支未銷售,現已按上級要求封存並實行召回。《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疫苗生產企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應當如實記錄疫苗的流通、使用信息,實現疫苗最小包裝單位的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全過程可追溯。偏關縣疾控中心在接種二類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時,部分登記記錄中未填寫受種者使用狂犬疫苗的廠家、產品批號和接種數量,致使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50支狂犬病疫苗不能鎖定具體受種者,即不能查清前述150支疫苗的最終流向,影響了疫苗管控風險排查集中行動,也給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帶來了嚴重隱患。偏關縣衛生與計劃生育局作為本行政區域內預防接種監督管理單位,未及時糾正偏關縣疾控中心不按照規定填寫並保存接種記錄的行為,存在不依法履職的情形,符合行政公益訴訟的立案條件。8月2日,偏關縣檢察院對偏關縣衛生與計劃生育局進行公益訴訟立案調查,並於8月3日向偏關縣衛生與計劃生育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職,督促偏關縣疾控中心立即整改。據悉,該案為我省第一件針對疫苗接種中的不規範行為的公益訴訟案件。

因疫苗接種不規範,忻州某縣衛計局被進行公益訴訟立案調查

因疫苗接種不規範,忻州某縣衛計局被進行公益訴訟立案調查

今後,全市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加大法律監督力度,加強對疫苗購進、儲存、分發、供應、接種等行為的監督,對存在的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努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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