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鳳區人民法院:構建「五方聚力」解決執行難格局

7月17日,金鳳區人民法院舉行“五方聚力”執行懸賞簽約和啟動儀式。金鳳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田貴東、執行局分管院長王哲、執行局局長李建民、執行局全體幹警、“今日頭條”主管經理李丹丹、中國人保財險銀川分公司總經理周曙林、懸賞申請執行人代表等參加儀式。儀式上,田貴東院長代表金鳳區人民法院,分別與“今日頭條”、中國人保財險銀川分公司簽約,著力構建法院、申請執行人、今日頭條執行懸賞曝光平臺、保險公司、“全民賞金獵人”五方聚力解決執行難格局。

金鳳區人民法院:構建“五方聚力”解決執行難格局

簽約儀式現場

金鳳區人民法院:構建“五方聚力”解決執行難格局

金鳳法院院長田貴東與今日頭條簽約

當前執行工作中常出現這樣一種情況:法院在執行某案件時,窮盡現有執行措施後,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也沒有被執行人的下落,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實現。為了有效實現當事人合法利益,維護法律尊嚴,金鳳區人民法院著力構建“五方聚力”解決執行難格局,旨在發揮社會力量,助力解決執行難,具體運行模式為:當法院窮盡現有執行措施後,未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被執行人的下落,執行陷入困境時,將這一情況告知申請執行人。根據申請執行人意願,法院可通過今日頭條宣傳平臺,向全社會公佈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或發佈懸賞令。當申請執行人無法支付大金額懸賞金時,可購買“執行無憂”等保險項目。該類保險項目一般包含兩項內容:一是懸賞追查“老賴”財產線索,二是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按照申請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保費為最高懸賞金的10%×參保比例,舉報人獲得的賞金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如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賠償金額即是懸賞公告承諾的金額,一般最高懸賞金額為1萬元。“執行無憂”的保險期一般為一年,保險人對舉報人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發佈懸賞令後,全社會公眾人人均可成為“賞金獵人”,按照要求向法院提供失信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或個人線索。法院實際控制後,根據保險的保額或當事人的承諾懸賞金額,向賞金獵人支付賞金。

舉例來說,申請執行人張三申請強制執行李四,法院對李四採取了目前所有的執行手段,均未發現李四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到李四住所地或工作場所查找,也未找到李四本人。法院對李四採取了“失信”和“限高”措施,也未取得實際進展,案件執行陷入僵局。此時,張三就可向法院提出懸賞申請,經法院審核後出具懸賞公告,在“今日頭條”金鳳法院懸賞專版發佈信息,“今日頭條”所有用戶均可查看該信息,同時“今日頭條”會將該信息以鏈接形式推送給張三,張三可發動親朋好友進行轉發,擴大傳播範圍。法院也會將懸賞信息線下發布至當事人可能出現的小區、工作場所等地的公告欄。在此過程中,張三可根據個人意願選擇對懸賞金額進行投保,例如,張三進行人身線索懸賞,如能找到被執行人李四,懸賞1萬元。此時張三可購買“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只須支付保險金1千元。1年內如有人舉報李四線索並最終由法院將李四控制的,保險公司將支付給舉報人懸賞金1萬元。在經過線上、線下信息擴散後,全社會均可參與其中,成為“賞金獵人”,抓“老賴”,拿賞金,賺到的不止是錢,還有正義。

合約簽訂後,整個系統將於本週內上線運行,首批將推送17位被執行人懸賞及失信信息,屆時期待社會各界群眾積極參與,共同構建誠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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