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短褲上班被開除,制度冰冷卻可溫暖執行

被管總歸是件不快樂的事,讀書時被學校管,校規班規密密麻麻,能連背出十條的,要麼是天才,要麼是被通報處罰太多次,教訓是慘痛的。工作後被單位管,規章制度懸在頭上,你忘記它的時候,它就盯上你,輕則被訓斥兩句,不痛不癢但面子難堪,重則當月工資縮水,回家還得絞盡腦汁跟媳婦解釋,總之不開心但不至於太傷心,像穿個短褲就被辭退這種,還是第一次聽說。

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雙方鬧到如今對薄公堂,絕不是穿不穿短褲這樣簡單。公司考慮自身工作性質及對外形象等,不允許員工穿短褲上班屬於情理之中,員工壞了規矩,接受一定處罰,也是合情合理。至於辭退員工,穿短褲上班,這樣的理由就顯得牽強,不近人情,用人單位除非有更具說服力的理由,說明為何非開除他不可,否則在道義上,用人單位是站不住腳的。

雙方雖皆自認為有理,但雙方更該反省,為什麼事情會變成這樣?如何避免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被辭退的人據說已不是第一次違反規定,何以忍不住穿短褲上班,如果有什麼難言之隱或特殊習慣,第一次違規時就應該跟單位積極溝通,溝通達不成共識,要麼待下去繼續忍耐,要麼無需再忍瀟灑走人。用人單位更需要反省,僱主不能為所欲為,制定規章要合乎常理,多考慮人性化因素,不能因為領導討厭紅色,就出臺一條不許穿紅的規定,有權不能任性,有錢發工資也不能任性。

穿短褲上班被開除,制度冰冷卻可溫暖執行

許多時候,工作總不能讓人事事滿意,畢竟一個大的集體,不能照顧到所有人的需求和喜惡,尤其許多單位,不以單位文化為準則,多圍繞領導或老闆個人性格和喜惡,老闆開明些,大家其樂融融,老闆苛刻些,氣氛無比壓抑。聚餐嘮嗑,吐槽領導和老闆,已成為一個固定環節,雙方作為矛盾的對立方,存在一定的問題顯而易見,員工由於相對弱勢,多是被人同情的一方,而用人單位因為有一定的自主權和決定權,往往將自身利益擺在重要位置,給外界刻薄冷血的形象。

多換位思考有助於避免矛盾激化,推動問題解決,制度是死的,執行可以是活的,並不是說架空制度使其淪為擺設,制度雖冰冷,但執行可以有溫度,找一個彈性平衡點,一方面能夠充分考慮實際情況,區別對待,對確有特殊原因違反制度的行為法外施恩。另一方面,處罰不必冰冷難堪,對於小的不足,除了罰錢批評,可以找一些更有意義的手段,比如有公司遲到10分鐘,下班後慢跑兩千米,健康不招人煩。

常見單位教育員工,要以單位為家,但家和單位之間的界限卻始終難以突破,家是隨性的,單位卻不允許,至少在家穿拖鞋短褲是無所謂的,當單位不能給員工提供家的氛圍時,起碼能提供家的保障,員工加班準備可口的飯菜,員工出差訂較為舒適的酒店等等,這個社會大家都在為生計奔波,但不是非要端一家的飯碗,重視員工的個性需求,未來越來越重要。(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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