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短裤上班被开除,制度冰冷却可温暖执行

被管总归是件不快乐的事,读书时被学校管,校规班规密密麻麻,能连背出十条的,要么是天才,要么是被通报处罚太多次,教训是惨痛的。工作后被单位管,规章制度悬在头上,你忘记它的时候,它就盯上你,轻则被训斥两句,不痛不痒但面子难堪,重则当月工资缩水,回家还得绞尽脑汁跟媳妇解释,总之不开心但不至于太伤心,像穿个短裤就被辞退这种,还是第一次听说。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闹到如今对薄公堂,绝不是穿不穿短裤这样简单。公司考虑自身工作性质及对外形象等,不允许员工穿短裤上班属于情理之中,员工坏了规矩,接受一定处罚,也是合情合理。至于辞退员工,穿短裤上班,这样的理由就显得牵强,不近人情,用人单位除非有更具说服力的理由,说明为何非开除他不可,否则在道义上,用人单位是站不住脚的。

双方虽皆自认为有理,但双方更该反省,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被辞退的人据说已不是第一次违反规定,何以忍不住穿短裤上班,如果有什么难言之隐或特殊习惯,第一次违规时就应该跟单位积极沟通,沟通达不成共识,要么待下去继续忍耐,要么无需再忍潇洒走人。用人单位更需要反省,雇主不能为所欲为,制定规章要合乎常理,多考虑人性化因素,不能因为领导讨厌红色,就出台一条不许穿红的规定,有权不能任性,有钱发工资也不能任性。

穿短裤上班被开除,制度冰冷却可温暖执行

许多时候,工作总不能让人事事满意,毕竟一个大的集体,不能照顾到所有人的需求和喜恶,尤其许多单位,不以单位文化为准则,多围绕领导或老板个人性格和喜恶,老板开明些,大家其乐融融,老板苛刻些,气氛无比压抑。聚餐唠嗑,吐槽领导和老板,已成为一个固定环节,双方作为矛盾的对立方,存在一定的问题显而易见,员工由于相对弱势,多是被人同情的一方,而用人单位因为有一定的自主权和决定权,往往将自身利益摆在重要位置,给外界刻薄冷血的形象。

多换位思考有助于避免矛盾激化,推动问题解决,制度是死的,执行可以是活的,并不是说架空制度使其沦为摆设,制度虽冰冷,但执行可以有温度,找一个弹性平衡点,一方面能够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确有特殊原因违反制度的行为法外施恩。另一方面,处罚不必冰冷难堪,对于小的不足,除了罚钱批评,可以找一些更有意义的手段,比如有公司迟到10分钟,下班后慢跑两千米,健康不招人烦。

常见单位教育员工,要以单位为家,但家和单位之间的界限却始终难以突破,家是随性的,单位却不允许,至少在家穿拖鞋短裤是无所谓的,当单位不能给员工提供家的氛围时,起码能提供家的保障,员工加班准备可口的饭菜,员工出差订较为舒适的酒店等等,这个社会大家都在为生计奔波,但不是非要端一家的饭碗,重视员工的个性需求,未来越来越重要。(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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