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通報2起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

新昌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治理基層“微腐敗”,嚴查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維護了群眾切身利益,形成了強力震懾。為進一步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現將近期查處的兩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予以通報。

1、呂國淼非法騙取土地徵用補償款和索要好處費問題。經查,2008年至2013年,呂國淼在擔任大市聚鎮西王村村主任期間,利用協助新昌工業園區、大市聚鎮政府從事土地徵用及補償費用管理、發放等工作的職務便利,騙取、侵吞國家土地徵用補償款。2016年,呂國淼與他人共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政策處理費名義,向園區內工程實際施工人索要好處費。呂國淼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潘洲文在土地徵用、園區政策處理中利用職務便利貪汙、受賄,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經查,2011年至2016年,潘洲文在擔任大市聚鎮縣委組織員、大市聚鎮副鎮長、新昌工業園區副主任、大市聚鎮黨委副書記(掛職)期間,利用分管工業園區政策處理等職務便利,以虛報土徵費補差款的形式,騙取國家資金;大肆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在大市聚鎮有關村民呂某某等人的利益誘惑、感情投資等拉攏腐蝕下,充當其“保護傘”,並多次向轄區內工程實際施工人索要好處費。同時潘洲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潘洲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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