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園地」檢察日報社評:掃黑除惡要有「狠勁」和「准心」,真正做到除惡務盡

「学习园地」检察日报社评:扫黑除恶要有“狠劲”和“准心”,真正做到除恶务尽

黑惡不除,民不安,國不寧。

黑惡勢力作為國家和社會治理的一個毒瘤,不僅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也影響到了社會的繁榮穩定,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各級檢察機關要按照大檢察官研討班的部署,從維護黨的執政地位、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高度,在專項鬥爭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對黑惡勢力來一次徹底的“大掃除”,破除“關係網”、打掉“保護傘”,真正做到除惡務盡,通過開展專項鬥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讓人民群眾帶著滿滿的安全感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掃黑除惡要堅持問題導向。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在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檢察機關有力打擊了黑惡勢力囂張氣焰,初步形成了對黑惡勢力犯罪的高壓打擊態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同時也應當看到,由於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複雜多樣,檢察機關在專項鬥爭中還面臨不少新問題亟待解決,必須通過著力破解難點問題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針對專項鬥爭存在不平衡的問題,各地檢察機關要根據實際情況對症下藥。案件數量多的地區,要格外注意把握案件質量;鬥爭成果不明顯的地區,要弄清楚是涉黑涉惡問題確實不突出,還是重視不夠、摸排發動不全面、打擊不深入;在經濟發達地區,要有針對性地查處“現金貸”“校園貸”等非法牟利方式背後涉及的黑惡犯罪;在農村地區,要有針對性地查處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欺壓百姓的“村霸”“鎮霸”等黑惡勢力。

針對法律適用、協調機制、辦案能力等方面的問題,要加強學習,準確理解已出臺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增強法律適用。同時,既要緊緊依靠黨委政法委的組織協調,又要主動加強與公安、法院等部門的銜接配合與溝通協商,出臺相關實施意見,共同解決黑惡犯罪認定難、取證難等問題。上級院要加大對下指導力度,通過發佈指導性案例、證據指引、組織開展相關培訓等方式指導基層辦案,提高基層幹警辦理涉黑案件的能力。

掃黑除惡要有“狠勁”。“狠”體現在三方面。

一是要有打擊的力度。對重大黑惡勢力犯罪,要出重拳,下重手,形成對黑惡勢力犯罪的高壓態勢,嚴格掌握取保候審、不起訴的適用條件,依法從快批捕、從快起訴,特別是對組織者、領導者、核心成員、骨幹力量要加大懲處力度。

二是要有打擊的廣度。辦理普通案件時,也要有掃黑除惡這根弦,看一看背後有沒有黑惡勢力犯罪的蛛絲馬跡,對黑惡犯罪堅持打早打小。要認識到,對於人民群眾早就十分痛恨的黑惡犯罪,如果還按普通犯罪處理,就是不講政治,就是麻木不仁。

三是要有打擊的深度。掃黑就要剷除黑惡勢力生存土壤,這個土壤就是黑惡勢力的“保護傘”。能夠長期橫行一方、作惡多年的黑惡勢力,或顯或隱都有“保護傘”。只有將“保護傘”徹底剷除,才能真正做到除惡務盡。因而,無論批捕公訴還是訴訟監督工作,都要注意“保護傘”的查處。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檢察機關和紀檢監察機關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反饋機制,確保辦理涉黑惡案件與打擊“保護傘”同步進行。

掃黑除惡要有“準心”。準,就是要依法。是黑惡勢力犯罪的,一個也不放過;不是黑惡勢力犯罪的,一個也不能湊數。

在批捕起訴工作中,要把嚴格依法辦案貫穿專項鬥爭始終,不搞指標化,不走偏不走樣不走過場,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不降格處理,也不人為拔高,進一步提高打擊質效。針對新時期黑惡勢力“軟暴力”傾向和規避法律、逃避打擊的智力犯罪傾向,要加強情況彙集、分析,加強政治、法律、社會等不同角度的研判,充分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把握好事實、證據和規則,確保指控有力,提升辦案效果。

在履行法律監督過程中,要充分履職,確保涉黑案件的辦理不枉不縱,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既要加強對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重罪輕判、有罪判無罪等問題的監督,又要加強對違法立案、非法取證、輕罪重判、無罪判有罪等問題的監督,還要依法監督刑罰執行機關是否嚴格掌握黑惡勢力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確保每起黑惡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黑惡不掃,社會難穩;黑惡不除,民心難安。各級檢察機關要抓住中央督導有利契機,把中央的要求和大檢察官研討班的部署落到實處,打好專項鬥爭主動仗、攻堅仗、整體仗,掃出朗朗乾坤、清風正氣,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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