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整治办99号文要求P2P平台报送借款人逃废债信息

互金整治办99号文要求P2P平台报送借款人逃废债信息

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整治办函【2018】99号,下称“99号文”),要求P2P平台上报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上述信息于8月9日12时前反馈。

99号文称,近期P2P网贷机构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加剧了P2P平台的风险爆发。

99号文指出,为严厉打击借款人的恶意逃废债行为,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

下一步,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互金整治办99号文要求P2P平台报送借款人逃废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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