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象姑馆是什么?为什么当时上流社会出现了逛象姑馆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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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姑馆,或者相公馆,而非象姑馆。一说相公馆,大家就不禁会心一笑,正是大家心中所想。有公主自有少爷!

古时候不似现在法律严明,大多数时候娼妓合法,娼妓之类,亦有女妓、男妓之分。 女妓已经稀松平常,有趣的是男妓,而光临他们门楣的又大多数是龙阳之胞,这就为我们今天的大多数人所不耻了。但其实,此事想来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古代权贵,十有八九有断袖之癖,如我们所熟知的卫灵公与弥子瑕,魏王与龙阳君,乃至汉代几百年江山,自高祖刘邦开始,汉惠帝、汉文帝、汉武帝、汉成帝、汉哀帝子子孙孙都有龙阳之癖,其中汉哀帝更是因为不忍吵醒卧压着自己衣服的董贤,挥刀断袖直接弄出了断袖之故。

其实此事想来,男妓之类我们广大男同胞也不必大惊小怪。当今文化与思想开放前卫,有不少的伪娘扮相更比女子妖娆,如泰国就因此闻名,不少人似乎也趋之若鹜、垂涎三尺吧哈?!

古代男子,若生的肤白貌俊,飘飘长发再饰以脂粉葳蕤生香,再加上一身长衣,乍看之下又与女子何异?


清曹雪芹笔下贾宝玉便为典型即有龙阳之癖足见满清男妓之风。

概今之所谓像姑,多是盛传以明清为多,像姑、像姑,既“像姑娘”,但不能称呼为“相公”,因与官宦子弟同讳故避之,如当今“小姐”一词也多有歧义不恭之嫌。

宋朝程朱“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在明清渐渐凋亡,自北京为中心传至江南富贾之地,明清人的性思想渐渐解放、开放乃至大大发展至像姑馆。此其发展理由之一也。

据明末学者沈德福认为,明宣宗曾于1429年颁布的《禁娼令》始使天下人无法再娼女妓,于是有了市场与需求,便有了第一个跳出来的螃蟹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而男妓却不在律法禁锢之内,经过一个朝代的陆续繁衍、发展,男妓之风倒也变得形形色色,大有门道与讲究,已远非女妓所能比拟。


此其发展理由之二也!

举一个例子说罢,当时男妓始于旦生、名伶,既戏台上反串的男戏子,他们大多年龄不大,生得俊美又拿捏得一手好戏。比如我们所熟知的梅兰芳大师就是名伶的代表,他的霸王别姬将旦角演绎得登峰造极。

(梅兰芳大师情趣高雅,与相公之流无关)。

而所说像姑馆的馆一般是戏子们的大去处,既相当于集体宿舍,像姑馆直指男妓之所,而那些有名或者有相当的戏迷的名伶多住在小去处,称为像姑堂。所谓小去处,就是单人雅阁了,它们的装潢大多品味高雅得体,内摆琴棋书画等风雅之物。这些名伶的的戏迷多称呼为“老斗”,作老斗没有个家财万贯或者官宦名流大多不敢自居,此事简单,比如当今你迷上了某位戏子又与之常来常往,那需何等殷实家底?

(旦角) 老斗与普通的看客不同,一般戏班子散了之后,便会给自己所迷的旦角递上名帖,你是想与戏子喝茶聊天还是喝酒谈情或者饱口腹之欲望,都得清楚写在上面。

不过戏子的名气大了,慕名的老斗也就多了,一般戏子也得自己排序,本着职业精神,一天也只能接一位,你排到哪一天,自会有人亲自将序帖送上,帖中内容多以风雅为引,以提醒你今天“小生(生旦)特邀( )至小堂一谈风雅!”,你若当天有事或者刚好无意便只递上空的红帖回之就行了,管帖的人会回禀戏子一声,戏子会按照排序写帖给下一位老斗。


只是,排了序不去的人回头还得遣人将歉敬费送上,以示歉意又不拂了彼此的情分。这歉敬费比较讲究,不能送钱,多是一些日常的水果吃食之类,也可是摆设玩物或者风雅之物等等。倘若你不懂规矩,那么你将再无与戏子接洽唠嗑的机会。

如果你刚好有意与戏子一叙,便将自己提前准备好的拜帖交给管帖人,上面写清楚自己几时拜访,是要喝茶,喝酒还是吃饭(费用依次递增),这些大多消费惊人,有不少人为了戏子千金散尽。戏子戏散后便会回到自己小堂提前准备好,恭候老斗到来。

一般这种事情,多是一对一的,久而久之,居然也情难自禁,不知何时便延生出了像姑馆文化乃至男妓之风。但是说到底,此事多是有钱人家才玩得起的,又有风雅的外饰,因此当时有身份的人皆以此为荣暗行娼合之事。当然,小去处的相公,无论各方面都堪属上品,自然决定了他的后门是为权贵所开。

普通人又想一尝断袖之趣,那就去大去处像姑馆了。这里的伶角的姿色与花样、才识自是差了些,但是一分钱有一分钱的乐趣与道理嘛!



古时候的人,不似现在到了晚上灯红酒绿乐趣更甚白天,漫漫长夜只能自寻消遣,饱暖之后,黑灯瞎火,乐趣除却你侬我侬之事,还能有什么? 加上上面的分析,久而久之,女色厌腻,男色昌盛,加之“相公”毋论道德伦理又可掩人耳目、附庸风雅,有如此之人逗乐度过漫漫长夜,何乐而不为?

其实我更加愿意相信他们大多数人就只是好兄弟,喜欢待在一起,漫漫长夜共榻长谈罢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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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书公子


象姑馆,男性卖淫之场所也。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而同性恋的历史亦可追溯到很早。清代纪晓岚所著《阅微草堂笔记》云:“杂说娈童始黄帝。”娈童即是同性恋的意思,民间野史传说同性恋从黄帝时期就开始了,当然只是民间传说并无确凿证据。

《尚书·商书·伊训》记载:“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三风者,指两种巫风:舞、歌;四种淫风:货、色、游、畋;四种乱风: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其中的比顽童就是指同性恋。说明至晚在商朝,我国就出现了同性恋,而且被认为是歪风邪气。

此后历朝历代均有同性恋的记载。最著名的有“余桃”、“龙阳”、“断袖”等典故。

卫灵公和弥子瑕是一对男同性恋。弥子瑕是个美男子,卫灵公非常宠爱他。有一次,弥子瑕摘下一个桃子,吃了一半感觉很好吃,于是拿去给卫灵公,卫灵公很高兴,觉得弥子瑕自己舍不得吃,留给卫灵公。男同性恋也有喜新厌旧的,后来弥子瑕老了,不再是个帅小伙,卫灵公渐渐疏远他,还为弥子瑕拿吃剩下的桃子给他而生气。

龙阳君陪魏王钓鱼,钓上鱼后潸然泪下,魏王问其故,龙阳君说:我钓到鱼之后虽然很高兴,但是钓上大鱼就想把之前钓的小鱼扔掉。如今魏王宠幸我,而四海之内美人那么多,到时候我就成了魏王丢弃的小鱼。魏王很感动,便下令:有进献美人的灭其族。后来“龙阳之癖”、“龙阳之兴”、“龙阳之好”成了男同性恋的代名词,只是不知道龙阳君所谓的美人,是指男人还是女人。

西汉董贤英俊潇洒,深受汉哀帝宠幸,两人同床共枕形影不离。《汉书·董贤传》记载:“出则参乘,入御左右,旬月间赏赐巨万,贵震朝廷。”有一次汉哀帝一觉醒来,而董贤没醒,还压住了汉哀帝的袖子,汉哀帝不忍心惊动熟睡中的董贤,拿刀割断衣袖,断袖也是中国古代男同性恋的代名词。

明朝万历年间,社会经济充分发展,国库充盈,百姓丰衣足食,所谓饭饱思淫欲,此时贪图享乐之风盛行,官员、商人、文人争相嫖娼。只不过玩法多了,妓女已经不能满足这些人的需求,于是他们开始玩妓男,象姑馆即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是专门供妓男卖淫的地方。

明代谢肇浙《五杂俎》云:“今天下言男色者动以闽广为口实,然从吴越至燕云,未有不知此好者也。今京师有‘小唱’专供缙绅酒席,盖官妓既禁,不得不用之耳。 ”

明沈德符对明武宗正德皇帝娈童的记载云:武宗初年,选内臣俊美者以充宠幸,名日老儿当,犹云等辈也。时皆用年少者,而日老几,盖反言之。

晚明张岱《自为墓志铭》云:“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直接把同性恋当做自己的诸多爱好之一。



扬州八怪之一郑板桥《板桥自叙》云:“酷嗜山水,又好色,尤多馀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跟张岱一样,直言不讳地说自己喜欢“馀桃”,即前面说的余桃,同性恋。

《燕京杂记》记载清代男妓的情况:“京师优童,甲于天下⋯⋯妖态艳妆,逾于秦楼楚馆。初人都者,鲜不魂丧神夺。”妓男比妓女还销魂,娈童是正当娱乐,嫖娼反被耻笑,真是让人费解。

清代梁绍壬作诗云:“软红十丈春风酣,不重美女重美男。婉转歌喉袅金缕,美男妆成如美女。”

明清两代是中国古代同性恋发展的巅峰时期,尤其是明代中晚期到清代的四百年期间。中国古代同性恋又以男同性恋为主,这期间巅峰到何种程度呢?同性恋几乎与异性恋平起平坐,官员士大夫等上流社会对其趋之若鹜,以致出现了“不重美女重美男”、“有歌童而无名妓”之说法,男风盛行导致妓院的市场份额急剧下降,甚至有官员士人视娈童为风流韵事,视同性恋为彰显身份的标志,可见同性恋之风规模之大,影响之深。

何以明清时期男同性恋如此盛行?

第一:中国传统性文化不排斥男同性恋。一般认为,男女性交会导致男子折损阳气,因此主张节欲,而男子与男子性交,由于射精损失的阳气可从对方体内取回,故不会损失阳气。

第二:中国传统封建家庭伦理对男同性恋持中性态度,不褒不贬。男子履行成家立业,传宗接代的任务之后便不受道德约束,与其他男子性交,妻子无权过问。男女之间的异性恋会扰乱家庭和宗室的秩序,而男同性恋不会影响封建社会家庭伦理。这种道德上的默认与纵容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三: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对宋明理学积怨已深,性解放是人们冲破礼教束缚的形式之一。明初对礼教的推行比宋代还要严厉,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长期束缚着人性,晚明上流社会从长期的性封锁与性禁锢中解脱出来,性得到了充分地解放,当然也包括男同性恋这种形式。

第四:明清律法对异性恋的束缚。明清法律均严禁官员士人嫖娼,却忽略了同性恋这种情况。乾隆皇帝虽然下令禁止男性卖淫,但并未起到实质性作用。一方面法律禁止嫖娼,另一方面道德和法律对同性恋均无有效约束,于是士大夫另寻途径以满足需求。前面也提到过明代谢肇浙《五杂俎》云:“今京师有‘小唱’专供缙绅酒席,盖官妓既禁,不得不用之耳。 ”


理工科直男


“象姑”的由来,应该江南地区等地有人以方言称“相公”,而听者是北人,耳中就成了“象姑”。(类似的情况,比如东南沿海多称母亲为“姆妈”,全国各地有称“阿妈”“妈妈”“娘“妈”等十多种)

提供性服务的男妓称为娈童、龙阳等。明代时称为小官,清代则称为相公或象姑,开设有象姑馆。男妓有时亦被俗称为兔子。在现代,为他人提供服务的男性俗称为牛郎。

最早体验过男妓的中国人,可能是黄帝他老人家,当然这是清代文人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写的“杂说娈童始黄帝”,当然这个记载当不得真。

若是纪昀说的属实,那么男同性恋恐怕是贯穿中华历史了。

明清时期,士大夫皆好男风这有很多原因:

1、资本主义萌芽(兜里有钱)

商品经济开始发展,工商业发达,金钱带来浮华之风。因而文人中科举之后,立刻纳妾大兴土木兴建宅邸,歌舞酒宴,奢华不止。(明初就有沈万三这样的巨富,巨富人家玩弄娈童不稀奇,喝人奶吃胎盘都有;阿拉伯土豪们狮子老虎猎豹鹰隼等等都能开动物园。简单的形容,就是有钱闲的慌,到处找乐子。恰好士大夫们喜欢娈童,下面的人效仿,随后蔚然成风)

2.思想开放(注重享受)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都主张重农抑商,因为封建统治者都实行愚民政策,农民质且朴,没了土地啥也不是,啥也干不了。好不容易出了几个读书人,就拉拢他成为统治集团的一员。而商人刁滑,事事偷税漏税,仅仅做个二道贩子,利用信息差就能很快富裕起来。整体上商人比农民聪明的多,对于统治者来说很难管理。

商人思想开放,腰包也富裕,商业上官商勾结很普遍,因此协同前往“象姑馆”狎男妓(大保健)以谈谈生意,促进感情,是比较普遍的方式(虽然朱元璋严禁贪污,但明后期贪腐严重,广为人知的崇祯要钱没有,叛军攻城搜出无数白银)。

还有谈到宋人经济更加繁荣,更加开放,为什么没有大量“象姑”?因为宋人一直生活在游牧民族的压迫之下,文化方面更加繁荣,如“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此岂得为好儿耶”的典故。不像明代已经被宋明理学这座大山压的喘不过气,而朱熹等代表的程朱理学要在作者死后才得到推崇。

3.温饱思淫欲

“秦淮十八绝”是青楼文化的集中体现,长期处于安定富裕的生活都会造成大量的人满足于感官刺激。这有很多例子,如盛唐玄宗独宠杨贵妃;西班牙航海发现后,大量白银被用于购买奢侈品,都是买给妻子和情人。

对于有钱有闲的古代纨绔子弟而言,女妓尝过味道了,换换口味试试象姑也无妨。(如《红楼梦》贾宝玉就差点爱上了一个戏子)

以上


木剑温不胜


象姑馆,即男性出卖身体的场所,提供男妓的青楼。明清时期,男妓多被称为相公或象姑,象姑馆的称号由此得来,当时为了满足一些好“男风”之人的特殊需要,出现了许多这样的馆子,为达官贵人、富商大贾提供游乐狎妓的场所。

至于为什么会在明清时期上流社会出现了这种逛象姑馆的风气,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待这一问题:

1. 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明清时期,伴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和手工业的发展,商品经济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商品流通逐渐扩大,一批工商业市镇兴起,都显现出明清时期社会经济的繁茂景象,为这种风气的出现奠定了经济基础。

2. 道德观念和思想文化上的“开放”。众所周知,明清时期不能算是一个思想管控松弛的年代,理学的兴盛和统治者大兴文字狱使得人们的思想受到很强的禁锢。但在另一方面,这又是一个或可称之为“开放”的时期,当时的一些文学作品都很袒露地描写了男性之间的情爱,显现出这一时代风气之“开放”,也为上流社会出现逛象姑馆行为的出现提供了条件。

3. 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明清时期都曾有过较长一段时期的比较安稳的时期,国泰民安,百姓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在这样安稳生活的促使下,享乐之风兴起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4. 也有人认为,逛象姑馆风气的出现与政府禁娼令的颁布有关,如明宣宗时期就曾颁布过这样的禁令并对违禁者处以严厉的处罚,使得一些人选择钻制度的空子,转向男妓群体。

总而言之,逛象姑馆是明清时期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在当时也引发了统治者的关注,清代的乾隆皇帝就曾颁布法令禁止这种行为,把它当做危害社会的事情来处理,成为一件独特的历史事件。


国家人文历史


首先纠正一下,应该是“像姑”,也称“相公”。这种地方一般不称为“馆”,而是“堂”。另外,明代没有这种东西,它是在清代才出现,清代中期比较多。

“像姑”,也称“相公”,一般是指年纪幼小的、表演旦角的男性伶人,是北京特有的一种称呼,“都人称雏伶为像姑,实即‘相公’二字,或以其同于仕宦之称谓,故以‘像姑’二字别之,望文知义,亦颇近理,而实非本字本音也。”

《侧帽余谭》中如此解释像姑:“雏伶本曰‘像姑’,言其貌似好女子也。今讹为‘相公’”。

问题中说的“象姑馆”,是指这些男性伶人的住处,清代时又称为“下处”,有“大下处”和“小下处”之分。

清代北京每个戏班子的普通伶人都聚居在大下处,称为“公中人”。只有表演小生和旦角的年轻伶人,因为戏迷比较多,比较吃香,收入也多,一般就不住在大下处,而是有自己单独的下处,称为“某某堂”,北京人叫白了,一般就称为“像姑堂子”。伶人的名字后面都会注明他所属的戏班和他的下处。

这种地方通常都有独特的醒目标志,一般会在门内悬挂一盏角灯,明白的人一看就知道这里是干什么的。

这种小下处一般都布置得雅致、体面,干净、奢华,各有特点,以方便接待宾客。也因此,它的开销比较大,只有一些年轻或者当红的伶人才开得起。

每一个伶人都有自己的戏迷,一些有钱有势的戏迷,称为“老斗”。老斗平时会去戏园子为伶人的表演捧场。散戏之后,还会到伶人的下处来,消费的内容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喝茶闲聊、摆酒、摆饭。

喝茶的花费最少,其次是摆酒,酒是免费的,没有热菜,只有水果、干果、糖食、冷荤,酒后只喝一点粥,没有饭。

摆饭比摆酒更高级,添加了烹炒的菜肴,算是正式的宴席。摆饭一次需要几十两银子,还不算给下人们的赏钱,一般人摆不起。

老斗来下处喝酒、摆饭,加上平时馈送礼物等等,花费惊人,有的老斗甚至因此倾家荡产。伶人对自己的老斗当然要另眼相待,十分殷勤。他们互相之间,有时候也会发展成为特殊的关系。

除了老斗,一些官员、富商、赶考的外地书生,也经常到像姑堂子来,把这里当成交际的场所。

总体而言,下处还算是比较高雅体面的地方,其他下流的勾当,自有下流的去处。

乾隆年间,北京伶人的下处比较分散,到了道光年间,趋向集中,主要在北京的陕西巷、韩家潭、樱花斜街等地。


于左


小官——相公——象姑,这几个词语发音接近,其实是一个定义,指向都是明清时代出卖肉体为职业的男性,说白了即是男妓。

娼妓这种职业,各国起源虽然难以考证,但发展方向全都一样,那就是会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永远伴生,一直会陪着人类文明走到尽头。

男妓从产生到现代,却是走了弯路,最早的服务对象是高官显贵、上层阶级中的男性,发展到今时今日,却多半是以服务权贵女性为主,实在是有违祖师爷们的初心。考虑到这个职业的来源和走向,多数是为的一个利字,那么不应对他们的服务对象有所指摘,有钱能使磨推鬼,连鬼都见钱眼开,何必苛求籍籍众生。


中国古代男同性恋历史悠久,从战国时龙阳泣鱼的龙阳君,到汉代玩断袖之癖的董贤,芳名一旦被记入历史,总是不缺少后来竞争者。但一直到宋代以前,“嬖人”、“娈童”一类似乎仍然是比较私密的居家属性,以自家享用为主。
到了宋代,风气开化,更兼商品经济发达,“嬖人”、“娈童”也大胆的迈出深宅,纷纷走入市井勾栏之中,襄助盛世。这也是娼妓业的一项变种和精细化分工服务,哪里有需求,哪里有交易,哪里就有产出皮肉交易产供销三端皆旺。从事这种生意的专业场所也有专业名称,叫做“
蜂窠”,成语“狂蜂浪蝶”大约就是形容这些从业人士,他们涂脂抹粉,扮作妇人,公然成群出现在市井街头。

明清时节,他们有了专业名称“小官”,也有喊作“相公”、“象姑”的,盖因谐音,此外,象姑一词,除了谐音因素,似也有“很像是姑娘”之意,怕是文人雅士琢磨出来的旖旎专称。

华夏大地,开始到处涌现“象姑馆”,到了清朝的嘉庆道光时期,“象姑馆”更是堂皇的入驻久负盛名的京师八大胡同,与传统女性从业者同场竞艳,很多文人雅士也绝不隐瞒自己的这种口味,像郑板桥就大方承认自己有断袖之癖,老郑自认又老又丑,也知道这些“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很耗费钱财,但既然自己有钱,为何不去享受一下,放飞自我?
明代“象姑馆”风潮方兴未艾的另外一个根本原因是正常的娼妓市场屡遭打击,从朱元璋开始,就对官吏宿娼现象大力整治,制定出“杖责六十”的严峻刑罚,专门收拾官场人士。到了明宣宗时期,对适用人群范围又加上了士子,刑罚程度也得到加强,一旦发现,革除功名,永不录用。官员士子阶层实在是被逼的没办法,只好把目光投到了非姑却象姑的“姑娘”们身上,假如应承场合
酒酣耳热之际,见到唇红齿白的超正爆红伪娘,动一点兴致也实属正常反应,完全可以被家属原谅。

古代不正确的健康观也是象姑馆兴起的另一原因,中医认为男女结合属于阴阳互补,但是补大了就会有阳精流失的悲观考量,如此,阳性与阳性的交融,自然可以避免掉如上烦恼,久而久之,这种恶趣味便根深蒂固。


历来现实


象姑,字面的意思是像姑娘一样。扩充一下句子就是男人像姑娘一样。男人怎么能像姑娘一样呢?我以前想不明白这事儿,后来鹿晗横空出世,我终于明白了男人怎么像姑娘一样,有的甚至比姑娘还像姑娘。

中国古代其实是不禁止同性恋,有的甚至将之当成一种炫耀的资本。


同性恋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断袖分桃。


有一天汉哀帝要上朝,发现身边熟睡的董贤压着自己的衣服袖子,看着董贤睡梦中的娇美容颜他叫醒,于是用一把刀把袖子割断,然后去上朝。


至于小董为啥晚上没走还睡在了汉哀帝的龙床上,大约是因为俩人斗了一宿地主吧。


清朝时同性恋也很兴盛,著名的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就是其中的爱好者。

到了清朝末年民国初年,有一种叫“象姑馆”的生意火爆异常,这种象姑馆里的青年男子长相俊美,名曰象姑,就是字面的意思,像是大家豪族所蓄养的娈童。


这些象姑大多是穷人家的孩子,由于走投无路,为了吃口饱饭,被卖或者自卖自身进了象姑馆。


象姑馆其实不叫馆叫私寓,也叫堂子,小男孩被卖入堂子后和堂子的经营者以师徒相称,但是其关系却和妓院里的老鸨和姑娘无异,甚至堂主比老鸨还狠。


象姑经过培训山岗,如果象姑受欢迎,能为堂主赚钱,那么很多资源就会向他倾斜,华服美食应有尽有。

清末民初油腻中年男人的饭局是没有姑娘来穿插捧场的,社交名媛要到20年代以后才逐渐兴盛,这时候的北京流行的是请一个或者几个象姑来给酒席助兴。


毕竟象姑都有才艺,能弹会唱,能给主人家脸上争光。


如果请象姑到家里坐堂,只要主人写一张纸条,象姑就欣然赴会,他一般会带着一个车夫,一个很壮的仆人,仆人进门不进屋,往屋外一站,手里握着俩大个山核桃,这仆人就是象姑的计时器,一旦他揉响手里的核桃,象姑就得立即离席回去。


不过如果有人在象姑住的堂子里请客,那时间就很充裕了,他们会用尽手段挽留你,反正吃饭住宿都是要花钱的,一壶酒最便宜都要四两银子。


清末的一两银子相当于五六百块钱,也就是两千多的酒,在堂子里是最便宜的,再加上吃住小费,这笔花销真的蛮大的。


有常年泡堂子的人,被业内称为老斗,有些和老斗相好的象姑会央求老斗为自己赎身。


重获自由的象姑大多是不会两亩地一头牛的,他们会继续找相熟的老斗给自己投钱,自己招小徒弟,自己开象姑馆当师父,当年在韩家潭、百顺胡同、大外郎营、李铁拐斜街的象姑馆遍地都是,很多堂子里的姑娘的受欢迎程度甚至不如这些象姑们。


民国元年,象姑馆被禁止,很多变成了地下营业,不是相熟的人介绍都不能得其门而入,由于这种神秘感,象姑馆又兴盛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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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薛白袍



薛白袍


象姑馆说通俗点就是男妓馆,一种出卖男色的工作,这种职业起源于春秋战国,发展于商品经济发达的两宋,盛行于明清。

每个时期对于男妓的叫法都不一样,比如春秋战国时称为娈童、龙阳,现代称牛郎,明清特别是清称作象姑的,由“相公”转变而来。说起来可能难以相信,男妓其实并不是现代这样给女性提供的,而是给男性。有些皇公贵族或者富商厌倦了女色,往往会选择男色来弥补空虚!比如战国龙阳君与魏君、汉哀帝与董贤。




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市民阶层扩大,男妓形成职业。北宋陶谷就在《清异录》描写过男妓盛行的场景称:目下京师出卖色相的户头将近一万家,乃至男娼自卖肉体,进退怡然。

到了明清时期,象姑馆大大小小排列着,蔚然壮观,城市几乎都有上千上万的象姑馆。清嘉庆道光时期,京城的男妓更是进占八大胡同。清代梁绍壬曾作诗云:“软红十丈春风酣,不重美女重美男。婉转歌喉袅金缕,美男妆成如美女。

”这充分说明了男色在当时重要性,有些时候甚至让女性工作者都没饭碗!相当的恐怖!

至于为何明清如此盛行,说到底还是离不开当时的背景。

明清时期社会相对稳定,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工商业发展迅猛,不仅使市民阶层扩大,还让人们都有钱了,有钱又没事干,就得享乐。有钱闲的发慌,啥都想试试!毕竟温饱思性欲,对于有钱又闲的人而言,女妓尝腻了,换个口味试试象姑也不错!

当然还有个直接原因促使当时上流社会形成这种风气,那就是禁娼令。明清律法均严禁官员士人嫖娼,这就让这些人很难受了,于是士大夫只能另寻途径找男色来以满足需求了。


夏目历史君


“像姑”就是娈童,不过这个词应该写作“像姑”,搜索“象姑”两字,一无所获,估计是网文误传。

有意思的是,我简单翻了一下本题答案,前几个里面只有一个答主提到了这事。想来诸公的知识来源都是网络科普吧。

像姑这个词的由来,有两种说法。《清稗类钞》说:

都人称雏伶为像姑,实即相公二字,或以其同于仕宦之称谓,故以像姑二字别之,望文知义,亦颇近理,而实非本字本音也。


像姑为相公之音转,即伶人也。

按这种说法,是先有的“相公”,后有的“像姑”。

但也有另一种说法。《春明梦录》:

而优则不然,优以唱戏为生,唱青衣花旦者,貌美如好女,人以像姑名之,谐音遂呼为相公。

《清代燕都梨园史料正编》引《侧帽余谭》:

雏伶本曰『像姑』,言其貌似好女子也。今讹为『相公』。按此名古惟宰相得而称之,至大家子弟及茂才亦膺是称,然已嫌其滥。今竟加之至贱之伶,致京官子弟,其仆转不敢以此相称。以同音之故,而使冠履倒置,正不独『伍髭须』、『杜十姨』之足资人笑柄也。

那么倒是“像姑”在前,“相公”在后了。

两种说法也不知谁错谁对。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清朝笔记小说中,仍然有不少用“相公”来称呼人的实例。也有“优伶被称为相公”的记载。

关于中国古代的娈童,常有人简单归结为同性恋,其实两者有很大的差别。所谓男风,大多数情况下,只是男女关系在男性身上的一个扭曲投影。

同性恋作为和异性恋不同的一种恋爱关系,理应和男女恋爱有所区别。但中国古代对于娈童的描写,从来都和描写女子毫无分别。赞美形式按例是“状如好女”。很显然,这里的年轻男性,只是女性的一种复制品。

既然如此,那嫖男嫖女同属一嫖,下像姑馆——说实话我没查到这个词——就和逛窑子没有区别了。而上青楼逛窑子这风气,历朝历代从来如此,也没什么特别的了。

值得疑问的是,同样是下窑子,为何明清时很多人选男而不选女?

起初可能是因为官方对叫妓女的限制比较严格,二次人们钻管理漏洞,用男色代替。但后来恐怕逐渐形成一种风气,有些人发现男色之乐,也就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北门猿


中国明朝万历年间,当时浮华世风盛行,使娼妓业方兴未艾。与此同时,男妓卖淫的象姑馆也应运而生。但是览看中国历史的发展,同性恋还是处于被世人默认的状态,所以到了万历年,男娼业蓬勃发展,其势之盛,直逼他们的女性对手。



整个中国历史,对同性恋还是相对宽容的,不像同时代的西方国家,采取的打压,火烧的策略!

例如在1861年以前的英国,法律明文规定这种死刑可以强制执行,有些人只是因为有“扮异性症”就被当作同性恋者而被逮捕处死。



1828年,一项新的法案重新规定:“任何与人或动物从事鸡奸行为者,需以重罚处死。”

在法国,放弃了火烧“女巫”的陋俗之后,有很长时期改为火烧同性恋者。这种野蛮的风俗在欧洲许多国家一时曾甚为流行,直至中世纪的结束。

中国文人对此还喜欢舞文弄墨番,比如清代文人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称"杂说娈童(男同性恋)始黄帝"。



同时代的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写曹公对同性恋情的描述,无论是戏班里的女戏子,还是宝玉和秦钟、蒋玉涵之间的同性感情,都没有丝毫的贬斥和鄙弃之意。

也正因为以上的那些原因,同性恋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也一直慢慢发展,无所谓什么特意爆发什么的,大家正确看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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