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凉茶”之争?南北“露露”纠纷升级,背后资本浮出水面

国内的非酒类饮料市场历来竞争激烈,康师傅和统一两家企业瓜分了中国茶饮料的大部分市场,而在植物蛋白饮料方面,

素来有“南椰树,北露露”之称。这里面的“北露露”指的就是“承德露露”,它也是国内最早推广“核桃露”饮料的企业,但是这家上市21年的“现金奶牛”企业在今年似乎有些不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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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露”这款饮料曾经在国内中小餐厅饭店中十分流行,但是随着国内“六个核桃”、“达利园”等品牌的异军突起,和山寨品的不断出现,承德露露开始走向困境。老牌露露曾经引入“万向系”资本,希望借助鲁氏家族重新夺回市场的半壁江山,但是受限于产品单一,发展出现停滞并于今年开始出现业绩下滑,这一拐点标志着产品销量持续下滑的露露正式到达命运的分叉口,而“内忧外患”的局面却愈演愈烈。

当初“霖霖集团”(原“露露集团”)为了开发南方植物蛋白饮料市场,在1995年和香港飞达合资成了“露露南方”公司,而2007年“承德露露”又将“露露”商标授权给了“霖霖集团”(原“露露集团”),签署了两份有效期为10年的文件。但是在2011年“承德露露”就向“霖霖集团”提起民事诉讼,随后《企业名称许可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这两份协议被承德初院一审判决无效,并且于次年,承德中院给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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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关于“露露”商标的纠纷会在“霖霖集团”败诉后就此停歇,但是之后“承德露露”又对“汕头露露”紧咬不放,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维权。尽管“承德露露”一直挥舞着维权大棒四处打官司,但似乎效果却一直不尽如人意。而且就在近日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一直处于防守方的“露露南方”正式起诉“承德露露”实现攻守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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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与“南方露露”之所以产生持续多年的知识产权纠纷,就是因为两家企业错综复杂的关系所导致的,这里面一份真假难辨的《备忘录》则成为制衡两者的关键。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南方露露”意外获得的这份《备忘录》所涉及的签署方有四家:“承德露露”、“霖霖集团(原“露露集团”)”、“香港飞达”和“露露南方”。根据媒体报道的相关信息来看,签署的《备忘录》中规定:“露露南方”可以有偿使用“承德露露”注册的商标和专利技术,并且“露露南方”对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转让技术的情况下仍然有效。而其中所指的注册商标大部分都是涉及“露露”品牌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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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询可以知道,“露露”品牌的相关商标版权都在“承德露露”手中,因此这场长达7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关键就在于“汕头露露”是否具有商标的使用权。“承德露露”曾在2006年以3亿的价格买断了原“露露集团”所持有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此后万向集团入住了“承德露露”,“露露集团”将所持有的“承德露露”国家股大部分转让给万向,但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露露集团”董事长的插手,万向都未能实控“承德露露”,这才为这场商标之争埋下隐患。关于“承德露露”和“露露集团”的关系还涉及到当年国有企业的改制问题,这其中恐怕就不是三言两句就可以说清楚的了,两者的关系甚至比“加多宝”和“王老吉”还要神秘和复杂,至于这场纠纷的结局是否会成为另一个“凉茶”之争,就需要看法院的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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