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移動湖南分公司總經理王建根受賄細節曝光

上個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的兩份刑事裁定書,揭開了原中國移動湖南分公司一把手王建根的違法違紀的細節。

原中國移動湖南分公司總經理王建根受賄細節曝光

原中國移動湖南分公司總經理王建根受賄細節曝光

2000年至2013年,上訴人王建根在中國移動通信湖南有限公司擔任黨組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法院認定,王建根在擔任湖南移動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利用其主持湖南移動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者與其他同案人共同收受單位或個人所送財物,摺合人民幣1019.7668萬元,其中有較大數額與其包養的情婦有直接關係。

原中國移動湖南分公司總經理王建根受賄細節曝光

裁判書顯示,王建根有一個好友叫龍曙光,二者認識於1992年左右。龍曙光1993年至1996年在邵陽市政府駐廣西北海辦事處任副主任;1996年11月,在省委辦公廳機關服務中心任副主任;2000年任省委辦公廳機關黨委書記兼工會主席;2008年4月任省委辦公廳保密法規宣講處處長;直至2014年退休。

2000年6月,王建根、龍曙光、李某丙(湖南某公司總經理)去華天酒店KTV唱歌時認識了坐檯小姐張茜(原名呂孝娥),王建根覺得張茜的條件不錯,2000年7月二人發展為情人關係。

後來王建根把張茜送到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去讀了三年書。龍曙光幫張茜搞了個身份證,年紀和姓名都改了,戶口落在了綏寧縣。自從王建根找了情婦張茜之後,他們的關係就更加密切了。王建根與張茜約會、開房的費用都是龍曙光出的。

其中一宗與湖南本地公司有關。2003年年底,張茜從湖南涉外經濟學院畢業後,在王建根的安排和李某丙的同意下,安排張茜在X維公司產品策劃部上班,每月工資大約2000元。2004年上半年,李某丙考慮到張茜是王建根的情婦,為了照顧張茜和拉近他與王建根的關係,李某丙決定以別人的名義在X維公司造出一份工資發給張茜。之後李某丙跟王建根說了這一情況,王建根同意了但提醒不能開得太高。之後李某丙把張茜叫到辦公室將此情況告訴了張茜,張茜收下工資存摺並表示了感謝。這份多開的工資一直髮到2009年左右,累計多發了幾十萬元。

2007年左右,張茜打算開花店,為了減輕張茜的經濟壓力,李某丙決定再多發一份工資給張茜。之後李某丙跟王建根講了這一想法。不久張茜給了他一張姓名為“許靈”的身份證複印件,李某丙便安排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員工造了工資存摺,每月匯入七、八千元。他拿到這張存摺後給了張茜。這張工資卡一直髮到2009年下半年,累計多發了幾十萬元。

張茜在X維公司市場部擔任產品策劃,跟其他員工一樣正常上班,沒有兼職。2006年年底,張茜從X維公司離職,但他要張茜不要辦離職手續。這之後,他沒有安排人力資源部停發張茜本人在X維公司的工資。這份工資給張茜多發了4萬多元。以上共計69.4368萬元。

另外一宗與深圳X兆公司有關。2004年,王建根經時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四川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李乙介紹認識了深圳X兆公司股東姚某某(另案處理)。姚某某向王建根表示X兆公司想到湖南移動公司開展禮品業務,希望得到王建根關照。2006年年初的一天,王建根主動打電話約他來長沙,他到王建根的辦公室後,王建根告訴他湖南移動為了綁定和拓展客戶有一個促銷禮品業務,需求量比較大,並建議他們找個代理商。王建根還將此消息透露給了龍曙光、張茜,並向龍曙光交待,到時候跟姚某某談收取業務費方面的事情,主要是業務費提點的事情,提點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大概搞到4到5個點(4%-5%)就可以了。

2006年下半年,辦事處正式籌建成立,辦事處具體由張茜負責。辦事處成立後X兆公司的禮品業務在王建根的關照下開展得比較好,龍曙光先後四次到深圳X兆公司提取業務費就是好處費550萬元。這些錢由龍曙光和張茜平分。

2010年,四川李乙受賄案案發。王建根要求龍曙光和張茜退還好處費。張茜按照王建根指示將所得的275萬元匯入龍曙光提供的銀行賬戶。2010年8月,張茜退給李某丙65.754萬元。2011年,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數據部原部長葉某受賄案案發。2012年年初,王建根再次要求龍曙光退款給姚某某。

王建根還有其他受賄事實。

法院終審裁定,被告人王建根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十天後,其情人張茜同樣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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