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说好的房子是用来住的呢

随着我国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的养老形势日益严峻。在这一背景下,有人开出了“以房养老”的药方。说好的“房子是用来住的”呢?怎么在急于解决养老问题时,一转身就给忘了?

从现实情况来看,“以房养老”不但少有公众响应,更为重要的是,“以房养老”不合国情,借鉴国外“以房养老”的经验,显然是“病急乱投医”。

从当前的诸多讨论来看,大多围绕如何突破“以房养老”的“技术”性障碍,以便将“以房养老”推向实际操作层面。对此,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以房养老”严重悖离中国的国情,当前应该讨论的问题,不是从“技术层面”来讨论“以房养老”可不可行,而是应该从“制度层面”来讨论能不能做。

不错,养老的确是我们当前必须面对的一个大问题,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应对,但“以房养老”是否合符国情则大有值得商榷之处。赞成“以房养老”者,有一个共同的理由,那就是“以房养老”在西方已经有多年历史。不过,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盲目照搬西方的经验不是我们应取的态度。“以房养老”是否在行得通,关键要看中国的现实国情。

以房养老,说好的房子是用来住的呢

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人多地少这一基本国情和中国土地国有这一基本政策,是中国住房问题无法回避的现实。这一现实,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房地产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的产物,而是具有强烈的公共产品属性。近年来,中国的房价如脱缰的野马一样夺路狂奔,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的主导下,对本不属于市场经济范围内的房地产,进行所谓的“经济开发”,并且对“市场投机”缺少应有的刚性约束。

不可否认,在不少国家,“以房养老”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保险工具。如果将“以房养老”这一保险工具移植到我国,显然是在强调房地产的市场经济要素地位,无疑会进一步加剧房地产业的“市场投机”,进一步强化房地产的“市场属性”,进而弱化房地产的公共产品属性,最终结果,只会为当前高热不退的房价,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毫无疑问,我们只要审视中国人多地少这一基本国情和中国土地国有这一基本政策,就会知道,引进“以房养老”这一保险工具,必然不合中国的基本国情,最终结果只会是“水土不服”。况且,当前中国房价高热不退,差不多已经到了引起公愤的地步,在这一情况下,再引进“以房养老”这一保险工具,进一步推高房价,恐怕最终难以通过民意这一关。

“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应该是制定房地产的政策底线,“以房养老”这一保险工具,显然与之背道而驰。

当前,养老问题的确形势严峻,解决养老问题的确很迫切,但“以房养老”之论,抛开其推卸政府应该承担的国民养老责任不说,在具体的操作层上来说,也纯属病急乱投医之举,既不合国情,也难有民意基础,千万不可盲目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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