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时切记查询这一房屋信息,否则无法迁入户口

买二手房时切记查询这一房屋信息,否则无法迁入户口

近日,有网友在“水木论坛”爆料,他在买房时经验不足,受到中介欺瞒,没有亲自去派出所查询二手房的房屋户口情况,直到卖房时才发现房子里竟然遗留了上上任房主的户口,导致无法出售该房,以致闹上法庭。

那么事情具体是什么回事?

来看看这位网友的经历分享:


事件经过:

2014年底,我在链家购买了一个东城的学区房。在房屋购买过程中,房主和链家中介向我承诺,这个房子里面是空户,是没有户口在里面的。合同中也有涉及户口的相关约定,是约定了房主是应该迁出房屋相关户口的。于是就签署了购房合同,并且在2015年初顺利过户,拿到房本。

我第一次独立购房,没有经验,也不知道户口是个很重要的东西。是应该在购买前有查询户口过程的,但我本人也没去。房主和中介说里面没有户口,我就相信了。我自己的户口在其他地方,也没有迁到这个房子的需要。所以后续两年多里,我都没有去办理和查询过和这个房子的户口任何有关的手续或者工作。现在想来只有后悔,如果自己多了解一点买房子的注意事项,查询工作能够自己去做,那么就不会有后面那么大的问题和损失了。

之后我在房子里面住过一段时间,但是很快就搬走了,房屋出租出去。

到了2018年初,我急需用钱,就准备卖房。有买家A看中了这个房子,链家中介约我和买家A谈。在签约之前,看合同的时候,看到里面也是有关于户口的问题,并且还涉及违约金等等。我看见这个,但是我自己没有亲自查过,就直说我没查过。然后这一单交易的链家中介正好认识我买房时候的中介,就当着我与买家A的面打电话确认,上一单的中介仍然说,里面确实是没有户口的。然后我和买家A就愉快地签约了。

买家A年纪稍长,比较有经验,要求要我配合去派出所带着房本查询里面户口的情况。于是我就配合买家A去派出所查询,结果震惊了杯具了,发现里面遗留了上上任房主和其亲属共两个户口在里面。买家A在当天和我签合同的时候也知道我说过自己没有亲自去查过户口这个事情,也听见当时中介的电话了,说能表示理解我确实不知情,就没有啰嗦,直接和我解约了。

之后,我向链家问责,链家联系到上任房主B,上任房主B说TA也不知道里面有上上任房主的户口没有迁走,TA不知道这个事情。但是在去派出所查询的时候,查询到上任房主B曾经在派出所办理过TA在该房屋的户口迁入和迁出,因此TA是否真的不知情,这一点表示存疑。而之前我购买房屋时候的中介也承认TA并没有真的去查过房屋的户口情况。

此时,上任房主B联系上了上上任房主C,但是出于种种原因,上上任房主C拒绝将户口迁出,此事不可能实现。于是迁出户口的可能性已经不存在,但我急需用钱,必须赶紧把房子卖掉拿到钱。链家和上任房主B说只有让我起诉上任房主B,并且降价卖房唯一的办法。

然后历经了漫长又坎坷的降价卖房过程后,最终房屋以低于第一次成交价30多万,同时远低于市场价几十万的价格成交了,我总算拿到钱解了燃眉之急。

而现在,我也完成了证据收集,证人证词收集等工作,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法院进行受理,目前正在一步一步走程序过程中。我将会后续逐渐连载我的上诉之路。给所有面临同样问题的人打个样,看看在国内现有的法律环境内,遭受这种情况下的财产损失,整个维权进程和最终结果是什么。

而和链家的纠纷是什么呢?

1. 链家没有核实房屋的真实信息,而向我提供了不实信息,存在谎报甚至是掩饰房屋真实情况的嫌疑

2. 事发之后,链家公司没有对我购买这个房屋时候的中介进行任何追责,也没有给我任何答复。至今我没有联系上当初的那个房屋中介。令我非常生气的一次是,事情刚发生的第二天,我问这次负责我的那个中介之前中介的情况,中介告诉我TA离职了联系不上,可是我得知的信息分明是前两天他们还当着我的面联系,并且那个中介还在链家工作

3. 在得知户口迁出无望的时候,链家劝我降价卖房。在劝我卖房的时候,承诺会退还中介费,并且积极配合我以后起诉上任房主时候的法律要求,配合我的维权过程。但是在房屋卖出后马上变脸,同意退还中介费,但是要求在和解协议中注明我无权再追溯任何链家的问题,同时拒绝承诺以后配合我起诉上一任房主B的司法过程。但是在我起诉上任房主B的时候,我肯定是需要链家的证人作证的,这种要求我不可能答应,因此没有可能签署这样的和解协议,链家也就不退还中介费

总之

现在司法程序已经在进行中,我会在起诉上任房主B的同时将链家一起起诉。这样他们就必须提供证人证词,而不能用一笔中介费就将此事从自己身上洗脱。

诉讼过程一定是漫长的,但是我对国家的司法公正还是有信心的。以后的每一步过程我都会在论坛上更新,给大家打个样吧。祝我成功!

买二手房时切记查询这一房屋信息,否则无法迁入户口


这位网友的惨痛教训提醒我们,买二手房时切记亲自查询房屋户口情况,中介有可能存在瞒报的情况!

你在买房、租房时踩过中介哪些坑呢?让我们一起来吐槽吧。

(以上回答转引自水木论坛用户susanne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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