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臨時牌照有哪些新規定?

臨時車牌是指新購車輛在未正式落戶前由公安車管部門發放的臨時車輛行駛證明。

臨時車牌的有效期一般不會超過三十天。臨時號牌的使用帶有時限性和區域性,有4種類型:行政轄區內臨時號牌、跨行政轄區臨時號牌、試驗用臨時號牌、特型機動車臨時號牌。

臨時牌照規定無變動,仍執行2010規定。從2011年1月1日起,對於尚未登記的載客汽車(區別載貨汽車,包括轎車等)需要臨時上路行駛的,應當同時粘貼2張臨時行駛車號牌:1張粘貼在車內前風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響駕駛人視線的位置,另1張應當粘貼在車內後風窗玻璃左下角。其他類型車輛由於受安裝條件限制,臨時行駛車號牌仍為1張,但應當粘貼在車內前風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響駕駛人視線的位置,以保障駕車安全。

2018年臨時牌照有哪些新規定?

需要提醒的是,臨時行駛車號牌必須粘貼在風窗玻璃上,若不按照規定粘貼臨時車牌,都將被視為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故意遮擋、汙損或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一樣,將被罰款200元,扣12分。

廣大車主購買新車後,請第一時間辦理機動車登記手續或申請臨時行駛車號牌。在駕車上路行駛前,車主憑身份證明、交強險憑證、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憑證等即可向公安機關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臨時牌照跟正式牌照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只是和買的保險有關係。有了臨時牌照,所有險種(出車輛盜搶險不生效外)都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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