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三峽職業學院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重慶三峽職業學院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8-03-02 17:33:44

重慶三峽職業學院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重慶三峽職業學院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公辦高等學校,位於重慶市萬州區。經過80年深厚文化底蘊的積澱和建院以來超常規、跨越式發展,學院已建設成為一所歷史悠久、文化厚重、設施現代、環境優美的高等學府。是教育部重慶市首批單獨招生試點院校,重慶市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12名(詳見附件1:《重慶三峽職業學院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範圍和對象

1、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2、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內高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學信網”認證。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

3、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開招聘體檢標準;

5、具備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6、年齡要求: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年齡35週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40週歲及以下,取得高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5週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前1天;

7、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優良或在原崗位工作中無違紀違規行為;

8、符合事業單位人員迴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它條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學校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採取公共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專業實踐能力考試)、面試考核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工作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組織實施。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並下載《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如實填寫後發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按照以下格式填寫:姓名、專業、學歷、應聘部門和崗位)等。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2、有關學校情況、招聘崗位詳見學校網頁(http://www.cqsxedu.com/)或人事處主頁中的人才招聘專欄(http://rsc.cqsxedu.com/)

報名時間:簡章發佈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二)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範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三)資格初審

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對報名者提供的《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初審,根據考生畢業證具體專業進行審核。初審合格者,原則上學院人事處將於報名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公佈。

(四)資格複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按學院通知持有關有效證明材料到學院人事處參加資格複審。學院根據審查結果,確定參加考核人員的名單。

符合參加現場複審條件的人員須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書及有效證件,包括:

1、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上認證)、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成績證明單、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複印件;

2、其他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學信網上認證)、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複印件;

3、研究生必須提供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

4、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單位加蓋公章);

5、其他證明材料(包含報名崗位所需要的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可用養老保險或合同佐證)、職業資格證書)。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時間初定於2018年4月,原則上為非工作日。具體時間、地點於報名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公佈。

心理測試: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參加學院組織的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等綜合性素質。成績不納入總成績,僅作為參考。

1、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博士研究生考試考核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職稱及以上者的採取專業能力測試和麵試方式進行,由學院組建專業考核組。

專業能力測試以專題學術報告及學術交流訪談的形式進行,應聘人員同時應提供學術成果資料原件及複印件。專業能力測試分值100分;

面試由學院組成複試考核組,對應聘者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核,面試分值100分。

2、其他人員考試考核

考試流程分為初試和麵試。

(1)初試

各招聘崗位按照1:5的開考比例開考;達不到1:5開考比例的最低可降為1:2;達不到1:2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按四捨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1)專技崗位

考試考核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初試採取公共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專業實踐能力考試)結合方式進行,分值各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採取閉卷方式,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專業實踐能力考試)

試講採取模擬教學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專業基礎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教學技能以及教學態度等綜合情況;考試時間為10分鐘。

專業實踐能力考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相關專業實踐動手能力水平。考試時間提前通知考生。

2)職員崗位

考核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初試為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採取閉卷方式,公共科目筆試採取閉卷方式,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2天以內在學院官網公佈筆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3天以內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後1天內在學院官網公佈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2)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根據擬聘崗位名額1:2的比例,按初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最後一名成績出現並列的,則並列進入面試。達不到1:2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按四捨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或“不低於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二者之一即可。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策水平、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分值100分;考試時間為10分鐘。

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請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專業技能測試後1天內在學院官網公佈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結束後1天內在學院官網公佈考生面試人成績及總成績(所有測試科目成績),同時公佈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3、總成績計算方式

博士、高級職稱人員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60%+面試成績×40%。

專技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30%(試講成績、專業實踐能力成績各佔50%)+面試成績×40%。

職員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考核總成績均採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

(五)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確定

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科研獲獎情況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一輪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2、體檢內容及標準

體檢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以及《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3、體檢要求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學院同意併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根據應聘該崗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學院統一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資格條件複審,並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並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因考察、資格條件複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及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陸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聘用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教委審核,並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相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於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人員聘用後同時享受學院人才引進的有關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最遲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並在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報到,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限可放寬至2018年12月31日,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招聘資格。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迴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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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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