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養犬才能「養」出城市治理文明

近日,西安市從8月13日開始,在全市範圍內對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嚴厲整治,西安市公安局此番推出的養犬限令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嚴限犬令”。根據媒體報道,西安警方首次引入了“黑名單”制度——對於遛狗不拴繩、不攜帶犬證等違規行為,首次查處將被批評教育;第二次將被依法處罰;第三次則會拉入“黑名單”,吊銷犬證,5年內不得再次養犬。截至目前,西安已有8人因為連續三次出現違規養犬行為,被吊銷犬證。

圍繞文明養犬,最近一段時間以來的討論愈演愈烈,儼然成為熱點話題。一則極端的例子是,反對養犬者在小區內故意撒播含有異煙肼的餌料毒狗,由此引來愛狗人士與拒狗人士的激烈辯論。《人民日報》的評論文章《異煙肼毒狗,毒不出寵物文明》,使文明養犬的話題從單一養犬群體的素質問題上升到城市治理文明的高度。

愛犬者有養犬的權利,拒犬者當然也有免遭恐懼的權利,這是應當在個人自由範疇內討論的議題。但問題在於,我們每個人的自由都應當以不侵害、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前提,這是現代文明社會早已達成的共識。愛犬者與拒犬者之間的芥蒂,自然也就超越道德素養層面而關乎文明法治建設。因此,明晰責權,樹規立法,使養犬行為有章可循,既讓拒犬者得到一定程度的人身與心理保障,某種程度上而言,其實也是使愛犬者在受到約束的同時,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愛犬權利”。

看似簡單的文明養犬行為,折射出的恰恰是城市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更是考驗城市管理者城市在發展過程中的治理智慧。浙江紹興和山東濟南,先後試行的“養犬積分制”便是一則鮮活的例子:市民在養狗過程中,如有擾民、不牽狗繩等違規行為,犬主的養犬登記證就會被扣除相應分數,12分的總分全部扣完,犬主需要補考文明養犬相關法律,合格後才能取回犬隻和養犬登記證。

不武斷,不任性,立法規,建制度。讓規矩來說話,以文明和法治的方式紓解愛犬者與拒犬者的對立情緒,這是城市治理文明的最佳方式,更是凸顯管理智慧的形象窗口。讓犬聽懂文明,一定得先讓人遵守文明。只有文明養犬,才能“養”出城市治理文明。

文化藝術網-文化藝術報記者 魏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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