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靈寶:執行手段已就位 「公職」並非保護傘

河南靈寶:執行手段已就位 "公職"並非保護傘

河南靈寶:執行手段已就位 “公職”並非保護傘

2018年8月10日中午11點半,靈寶市人民法院執行八組依法對被執行人郭某實施司法拘留。

李某與郭某股權轉讓糾紛一案,靈寶法院作出判決,依法判處郭某支付李某股權轉讓款585000元,但郭某拒不履行。申請執行人李某於5月14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承辦幹警多次聯繫郭某,但郭某屢屢推諉,避重就輕,聲稱正在與申請執行人協商解決辦法。而幹警從李某處瞭解到郭某從未與其聯繫過,更無從談起正在協商解決辦法。由此可見,郭某並無協商誠意,案件需轉變思路。

據瞭解,郭某系開封市蘭考縣某鄉政府工作人員,此次行動是去距離靈寶市390餘公里外的蘭考縣拘傳,難以實施增援。再加上郭某特殊的工作背景,亦不能提前通知當地法院協助行動,所以此次行動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時,必須速戰速決。執行八組為此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及備用方案。

執行幹警一行於8月9日傍晚6點左右到達蘭考縣,在摸清郭某住處後便在其小區附近實施布控,採取輪班休息的辦法,吃喝全在車上,緊盯郭某行蹤,以防其察覺後逃竄。一夜等待,翌日清晨6點30分,郭某下樓準備開車上班。在其打開車門的一瞬間,守候一夜的幹警一擁而上,將郭某控制住,並搜出手機關機。待警車已開上高速駛離蘭考縣,才讓郭某將自己已被拘傳的消息告知其妻子。與此同時,警車也一刻不停的趕回靈寶……

通過調查,執行幹警發現今年4月份以來郭某的銀行賬戶流水已達到400000元之多,該事實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目前,郭某已被拘留在靈寶市拘留所,而該案也已移送公安機關,若郭某仍不迷途知返,等待他的將有可能是一段牢獄生活……

今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勝之年、關鍵之年,靈寶法院將用盡、用活各種執行舉措,向全社會公民宣告:基本解決執行難,我們是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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