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代法律上看,《水浒传》里的王婆是主犯还是从犯?

居正8


按现代法律,王婆帮助西门庆勾搭潘金莲,并提供苟合场所,是道德问题,不是犯罪。因为西门庆没有给钱给潘金莲,不构成卖淫嫖娼,只是婚内出轨,因此王婆不是卖淫嫖娼的组织者,也不是卖淫嫖娼的场地提供者。如果潘金莲收了西门庆的钱,按当代操作标准,两人就是卖淫嫖娼关系,相应的王婆也就违法犯罪了。

王婆是马泊六,当地人都知道,可见按宋律王婆的行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最终王婆被刑部定为阳谷县大案的主犯:“据王婆生情造意,哄诱通奸,立主谋故武大性命,唆使本妇下药毒死亲夫……拟凌迟处死。”

王婆坐木驴游街后被活剐,死得很惨。这是道德的胜利,也是阳谷县令、东平府尹和刑部官员的良心发现。当时各级官员为武松开脱可以理解,当时王婆被定为主犯也理所当然。

宋代把武松杀人案和武大被杀案一并处理,但按现代法律应该是有一定有关性的两个刑事案件。按现代法律,就武大被杀案而言,定王婆为主犯也是十分合理的。

王婆“立主谋故武大性命”有点争议,但问题不大。按《水浒传》内容,王婆提供了两套方案给西门庆选择,一是给被踢伤的武大治疗并安慰哄骗,二是用西门庆药店的砒霜毒死武大。虽然决定是西门庆作出的,但王婆对第二套方案的倾向性非常明显,她说:“若斩草不除根,春来萌芽再发。官人便去取些砒霜来,我教娘子下手。”

西门庆拿来砒霜,王婆教潘金莲下毒的具体做法,十分细致。潘金莲毒死武大后立即通知王婆,王婆立即过去清理作案现场。王婆是谋杀案的实施者之一,更是谋杀案实实在在的谋划者和组织者。西门庆按王婆要求提供毒药,潘金莲按王婆的方法毒死武大,王婆亲手掩盖毒杀的现场痕迹,并安排西门庆去收买验尸的何九叔。这个案子里,西门庆和潘金莲显得被动,都是被王婆指挥着做事,因此不能因为王婆没直接把砒霜灌进武大嘴里,就说王婆不是主犯。

西门庆和潘金莲淫荡的本性是武大被杀的诱因,但奸淫之心不必然导致奸淫事实,更不必然导致人命案件。王婆既提供奸淫的土壤,又提供谋害的土壤,而且还提供奸淫和谋害的化肥,于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心里奸淫的种子迅速生长开花,很快结出两桩人命案的恶果。

王婆用她的邪恶给奸淫之心浇灌和施肥,最后被活剐,判得实在是好。当然,放在现代,王婆不会骑木驴和被活剐,恨她的人只能说她死有余辜。


龙久于池


在水浒中,王婆的结果是“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这两个正主未被武松所杀,他们的刑罚也不会比王婆的剐刑更重。

据书中交待,这个案子是由阳谷县报到上一级东平府,再由东平府尹审核后报到刑部省院,并上报到京城刑部总部,由省院下的判决书,程序上极为严格。

判决如下:据王婆生情造意,哄诱通奸,立主谋故武大性命,唆使本妇下药毒死亲夫;又令本妇赶逐武松,不容祭祀亲兄,以致杀伤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伦,拟合凌迟处死。按照她在此案中的所作所为,刮了她,一点都不冤。

如果没有王婆在中间撺掇,也就没有后来的一系列杀人案。她利令智昏,促成奸情,如果止步于此,犹是从犯,而她唆使西门庆毒死武大,亲手教潘金莲怎样下毒,武大毙命,她主动处理现场,并教他们毁尸灭迹。整个事件中,西门庆和潘金莲就如提线傀儡,王婆提线而舞,指挥若定,实际上是幕后的主谋。借用《无人区》里黄渤的一句台词:你说说,这算不算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王婆之罪何止是穿针引线的老鸨,她的罪行比西门庆和潘金莲更重。按照现代法律,绝对是故意杀人犯的主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应该立即执行。





山不在高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和假如。按照现在的法律,武松杀死西门庆,西门庆与潘金莲属于婚内出轨,属于有重大过错当,所以武松不会判死刑,又有投案自首情节,综合考虑,估计怎么也得无期徒刑。

王婆在西门庆和潘金莲之间拉皮条,不违法。

王婆为潘金莲毒死武大郎提供条件,属于故意杀人罪的从犯,大概应该在十年到十五年之间


基层代言人


应当时从犯,主题是为了西门庆和潘金莲苟且而从中助力,自己得了些财物,可以这样理解,虽然是从犯,所导致的结果危害是最大,以当今刑法当处以极刑。就宋朝时期,这种行为也不能容忍,当处之于斩首,武松按现在法律之规定当以枪毙。


子鹏17


王婆是被杀了的,毒死武大的是潘金莲,毒药是西门庆提供的,为什么判了王婆死罪。因为没有它出主意提供方便西门庆就勾搭不到潘金莲。没有它唆使,武大郎也不会被毒死。本来、潘西二人也只图个风流快活。很是忌惮武松的。是王婆出主意道:“若做长久夫妻,就得把武大毒死,尸首烧化了,既使武松回来,也死无对证。

故意设计陷害,须意教唆杀人,为一己私利,丧失道德人性。王婆是该千刀万剐的。

现在的法律不一定出这当事。潘金莲可以提出离婚,可以和西门庆堂而皇之走到一起,武大郎再不情愿也没办法。既使西门庆有老婆也是潘金莲们和它的事。和试大郎再无瓜葛。断不会再回过头来毒害豪不相关的武大郎。

武松回来了也顶多看见个又成光棍的武大。二人对坐喝闷酒,兄弟俩个过双11。。


拿错碗的勺子


武松犯故意杀人罪,虽有自首情节,很可能被判无期徒刑,表现好的话,可以减刑。


柳生飘雪


就一个牵线老鸨,按照现在的说法聚众卖X都算不算,最多也就是个鸡头。

法律和情理不一样,真要定她的罪,就要看事情的大小了。她那时候,这种事情也是多了去的,最多嘴上说说,乡邻鄙夷难混些。

而且要记住,她是红娘的身份,她也有推辞,介绍给你认识是邻里关系,但是不是让你潘金莲来出轨,出了也怪不到我头上😃😃😃


狂兽


从现代国内法律看,潘金莲与西门庆是不正当两性关系,依法有错无罪。王婆是其中拉皮条责任人,但依法同样有错无罪。不正当两性关系被武大郎发现,进而西门庆主谋,潘金莲下手,毒杀武大郎。犯故意杀人罪,当判处死刑。王婆在谋杀案中,为西门庆传递毒物,为潘金莲处理现场毁灭罪证,属于协从犯罪,且情节恶劣,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从犯从重量刑,比较合适的刑期为有期徒刑15年。


菩提新客1


我觉得是主犯之一,因为她事前预谋,提供场所,并且为了利益违反过去那个时代的道德和法律,而进行的牵线搭桥促成这桩肮脏交易,事后并在她所提供场所对被害者武大郎进行了伤害,最后诱导潘金莲对武大郎进行毒害!所以说她是主犯之一!


美丽久久8166


用现代法律审判小说人物,本来就不科学。

用现代人的思维解读古代人的行为就很荒谬。

比如说一个汉朝的人在饿死前会不会以为他的后代可以吃的大腹便便躺在空调房里刷头条,感到欣慰,并且认为他自己死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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