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交警决定撤销这张罚单!

刚刚,交警决定撤销这张罚单!

常州听众翟先生向8月14日《交广双声道》节目的反映,他是常州客运公司的长途大巴驾驶员,8月13日他开车在泰镇高速52公里处,镇江高速公路三大队交警现场检查,车上一共32个人,交警上车时发现有旅客没有寄安全带,翟先生说,他开车之前已经在车子里面喊话过,要求乘客不要抽烟、系安全带,交警说大巴驾驶员要做好监督,翟先生很无奈,结果被交警处罚了20元。

镇江高速公路三大队现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

刚刚,交警决定撤销这张罚单!

处罚决定书上是这样写的: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条二款的规定,根据《道交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决定给予20元罚款。

交警回复

8月17日,镇江高速三大队负责人给我们回复,14日接到我们的反映后,镇江高速三大队非常重视。17日早上,大队负责人已经与投诉人翟师傅见面,当面与他取得沟通,向他表达了歉意。

因为当值的交警是2016年刚毕业入职,对于交通法规理解上存有偏差,导致对翟师傅的处罚上确实有问题,高速三大队也对该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决定向上申报撤销对这位驾驶员的20元处罚。 镇江高速三大队并对江苏交通广播网的监督表达了感谢。

江苏交通广播网提醒您:乘坐交通工具一定要养成好习惯,不管是乘客还是驾驶人员,只要有安全带装备的,一定要按规定系上,

你出门在外,家人在盼你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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