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富有特色的城市精神

打造富有特色的城市精神

文 廖啟雲 廉永傑

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指出:“要結合自己的歷史傳承、區域文化、時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當前,許多城市紛紛提出自己的城市精神,但有的內容雷同、缺乏特色,對外無助於樹立形象、對內無助於凝聚人心。解決這一問題,要求各個城市從自身實際出發,打造富有特色、屬於自己的城市精神。

城市精神是根據城市歷史傳承、區域文化特色和時代要求總結凝練的價值觀念。這一價值觀念受到市民推崇,成為市民的價值準則、精神追求和行為規範,從而能促進城市發展和市民綜合素質不斷提高。不同城市的歷史傳承、地域環境、文化傳統、發展水平等不同,使生活於其中的市民形成了不同的精神特質、審美情趣和生活樣式,由此造就了具有鮮明個性的城市精神,彰顯了不同城市的獨特魅力。城市精神不僅對生活於其中的市民在精神上有著重要引導作用,而且對城市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都具有強大的促進作用。

城市精神要體現真、善、美的要求。“真”,即把握城市發展的客觀規律,體現城市發展之“道”;“善”,即確立城市生活的行為準則,引導人們的價值取向;“美”,即體現人性之美、自然之美、藝術之美、生活之美,以美淨化人的心靈、愉悅人的心情、昇華人的精神境界。打造既體現真、善、美要求又富有特色的城市精神,應著重處理好城市精神與城市文化的關係。城市精神與城市文化緊密聯繫,是城市文化的凝練和昇華。任何一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都會形成體現城市歷史脈絡、反映城市品位與追求的城市文化。城市文化包括城市物質文化、城市制度文化、城市風俗文化和城市精神文化。打造城市精神,首先需要深入研究城市文化,以城市文化為基礎。城市精神與城市文化應具有相同的價值追求,凝聚城市發展進步所必需的文化認同;城市精神所蘊含的核心要素既要體現城市文化的先進性,又要反映市民在價值觀念上的最大公約數。當前,一些城市在打造城市精神中不顧既有的城市文化,什麼詞時髦就用什麼詞。這樣“移植”“嫁接”的城市精神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不可能對市民有感召力。

處理好城市精神與市民實際需求的關係。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說過:“人們來到城市,是為了生活;人們居住在城市,是為了生活得更美好。”城市的發展離不開人,城市的發展也是為了人。城市精神歸根結底是人的精神,是為了塑造人、培育人、發展人。價值哲學認為,生物性、社會性和精神性是人性的三個維度。對物質資料的佔有、對社會秩序的需要、對生活意義的追求,是人們在不同層次上的需求。打造城市精神,就要從這些實際需求出發,以人為著眼點,使之能薰陶人、激勵人、培養人。這一過程大致可以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使市民對城市精神由感性認識上升為理性認識,產生認同城市精神的主觀意願;第二階段使市民將城市精神內化為自己的自覺意識和行為準則;第三階段使市民將城市精神付諸行動,逐漸養成行為習慣。(作者單位:太原科技大學思政部、西安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文章來源於《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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