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實施進展情況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事項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洛陽浮法玻璃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475號)核准,具體情況詳見公司於2018年3月20日公告的《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19號)。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獲得中國證監會批覆後,公司積極組織實施有關工作,並分別於2018年5月15日、6月15日、7月14日披露了《洛陽玻璃關於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實施進展情況的公告》。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尚待完成的事項包括:公司將擇機通過詢價方式,向包括凱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在內的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51,186.57萬元;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涉及的註冊資本變更、公司章程修訂等事宜的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公司將繼續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後續實施工作,並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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