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報1起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案件

為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幹部,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日前,福建省漳州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1起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典型案件。

龍海市程溪鎮浮山村原黨支部書記許俊堂參與惡勢力集團並充當“保護傘”問題。2017年2月至6月間,許俊堂與浮山村村民許某某等12人,利用宗族、家族關係以及經濟利益關係形成涉惡勢力集團,多次以尋釁滋事、恐嚇辱罵、毆打攔截、持械阻撓等形式,爭奪工程地材經營權和隧道“洞渣”處理權,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和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致使工程施工方無法正常施工,嚴重影響省、市重點工程施工計劃,嚴重破壞社會正常秩序。許俊堂不僅參與策劃、包庇、縱容該集團的犯罪行為,並且利用擔任村黨支部書記便利,在政府和工程項目部之間周旋,為該涉惡勢力集團提供幫助。2018年3月,許俊堂被開除黨籍,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

通報強調,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從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牢固樹立遵紀守法的意識,嚴守黨紀國法的底線,自覺與涉黑涉惡問題劃清界限。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擔負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主體責任,把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落實“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守職責定位,落實“五抓五重”要求,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強化“四清”目標管理,落實“四大”工作舉措,堅持“四同”工作機制,嚴厲懲治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問題,紮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要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堅持穩中求進基本工作方針,慎重研判問題性質,依規依紀依法處置。對涉黑涉惡問題突出,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對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典型案件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進一步形成震懾,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章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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