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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站著說話不腰疼。一些人只看到發達國家個稅高,沒看到別人的福利有多好;只看到個稅佔
比高,沒看到企業負擔有多小;只看到人人都在納稅,沒看到稅收的每一分用在何處都明明白白;只看到大家都踴躍納稅,沒看到低收入者返稅可能比納稅還多。要培養主人翁意識,首先是要培養公民意識,讓公民成為國家的主人,而不是靠被迫繳錢來當主人,再說你繳了也不一定能成為主人。這些人的想法和上次一個宜春老頭叫囂,要市民主動放棄領取養老金,為國家做貢獻,否則依法嚴懲,沒收財產,驅逐出境沒什麼兩樣,都是一群糊塗蛋,不折不扣的二百五!
幸好這個國家絕大多數人都還清醒,上次宜春官方的回答也比較給力,讓這些“異形”無法成為社會的主流,否則我們又會陷入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那種歷史的倒退中。人類文明發展得越高級,越注重人類個體的保護和發展,國家服務於人民,人們才會捍衛國家,儘量讓利與民,才是國家和社會穩定的基礎。這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明顯是要陷國家於不義不穩之中。
徐德文
對於萬元起徵點,筆者認為還是不夠現實,但是當前的個稅起徵點的確過低。首先,不論個稅起徵點設置到多少,個稅的普遍繳稅原則是不能改變的。
也就是說,不能將個稅轉變為少部分人的義務,所以,個稅起徵點設置過高將與該稅種原則相背離。
其次,我們對比個稅的增長幅度,不應用住房的價格來對比,而應該用居民收入和消費的增長幅度來作為參照。根據有關部門統計,從2010年到2017年,居民工資上升幅度為103%,居民消費支出增長81.5%,綜合考慮,個稅應當增長至7000至8000左右,距離一萬元還有一定的距離。
最後,我們不應當一味的追求個稅起徵點的上調,相比較而言,專項費用扣除的動態調整才是緩解貧富差距,減輕中低收入階層經濟壓力更好的手段。通過評估子女贍養,教育,醫療,住房等等關乎群眾日常基本生活的因素,明確稅收扣除項目,制定更為合理的扣除標準,根據家庭的收入和不同的項目實行綜合徵稅,這些比單純的提高個稅起終點更為重要。
盤和林看經濟
非請自來。
磚家亂拋磚,叫獸使命叫,學者蹦出場。看到的這樣的觀點,我已無力憤怒,狂笑,哈哈哈……
調節收入分配差距
稅收解決的是分配問題,自然是高收入多納稅,低收入少納稅或不納稅,體現個人所得稅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主要作用。所說的“個人所得稅將是高收入者的‘特權’”極其不恰當。
提高公民納稅意識
納稅才能提高公民納稅意識?出自學者的這一觀點更是匪夷所思。讓我聯想到誤抓“牢底坐穿獸”、誤採“牢底坐穿草”等事件,事後諸葛無一不曰“法律意識淡薄”,問題是平時有作過相關的宣傳否?而對納稅而言,如今人們納稅意識很強的,真的。
主人翁意識的培養與提升
算了,這個不敢討論,暈!
向社會徵求意見,無疑是徵求民意!徵集的意見自然是表達大多數人的意願與訴求!難道不應以民為本的嗎?
最後不禁要問,什麼叫徵求意見?徵求誰的意見?看了一眼身份證,我原來是居民。好吧!
艾特迷
這個社會,總不乏為既得利益者代言的人,而且這些人總能找到一些歪理邪說,看上去無從反駁。
首先,繳稅是義務,不是權利。對於個稅,是高收入者拿出一部分收入,用於補充國家的福利支出,支持生活困難人群保持溫飽。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繳納個稅實際上是國家強制高收入者做慈善的一種機制。
其次,既然繳納個稅是對高收入者的強制行為,那麼就要先定義收入多少算高收入。這個定義,應該看全國人口的平均收入、基本生活支出、收入的中位數和眾數等等統計數據。不同國家不同時期的算法可能不一樣,但總有參考意義。上世紀八十年代,個稅起徵點是月收入800元,那時的全國職工平均月工資不足40元。也就是說,八十年代的個稅起徵點是職工平均月工資的20倍。現在的全國職工平均月工資應該超過2000元吧?如果按那時的20倍計算,個稅起徵點應該是40000元,所以,現在起徵點定位10000元的話,並不算高。當然,八十年代的個稅起徵點算法可能不適合當代,但國家應該把個稅起徵點的算法公之於眾,並說明理由。
其三,現在繳納個稅的,是以工薪階層為主力,這些人收入其實不高。而那些真正的高收入者,比如演藝人員、公司老闆、個體工商戶,很多沒有按稅務法納稅。所以,個稅起徵點定在10000元以下,還是在劫貧濟富,沒有達到削峰平谷的目的。
非優秀教師
啥都不說,先查查這些學者的年收入和資產吧,讓他們先把所得稅補了,也不用罰就行。然後再看看他還這麼說不?
很多的所謂“磚家學者”真的是沒腦子的,脫離了生活,脫離了現實的無腦貨。正如說“shang訪者都是偏執型精神病”的那位磚家一樣。說白了有時候是為了迎合某種勢力和個人譁眾取寵的心理罷了。
這些教授磚家學者名義上的收入也就十幾二十萬,而且都是談好了稅後收入,住房吃飯都是學校提供,出門學校或合作單位有車。當然不可能體會普通百姓拼死拼命才能拿到的幾千塊工資,還要扣掉幾百甚至上千的所得稅。然而這部分收入大部分人還需要先還房貸,孩子讀書,人情交往,以及生活中的必須費用。最後可能分文不剩。
看看配圖中的言論,相信學者都是自私的,只有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時才會真的為自己代言。
一個評論或提出事關民生大事的學者應該是沒有脫落現實,深入民眾生活的,提出有積極意義又不是偏頗的理論,這樣才不至於禍國殃民。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JasonYuan68921596
針對個稅起徵點問題,這些所謂的“磚家、學者”根本沒有發言權。他們的觀點也僅僅代表了他們的個人意願而已。
這種事真正應該傾聽的是一線勞動者的心聲,而不是那些對民情沒有任何瞭解的“磚家、學者”。這些被冠以各種頭銜的人,拿著高收入損害者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這也是為什麼近年來,老百姓越來越討厭某些“磚家、學者”的原因。這些人根本不瞭解民意,一點都不接地氣,只會胡思亂想、紙上談兵,他們根本沒權利代表老百姓發表什麼意見。
別的不說,就說將個人納稅冠名為高收入者的“特權”,便足以體現出這些“學者”的無知。納稅屬於義務,而非權利,連權利和義務都弄不明白,還發表什麼觀點!
況且,公民意識和主人翁意識與納稅八竿子搭不著,簡直是胡扯、亂拉。真不知道,做“學者”的門檻咋如此之低。怪不得如今的部分“磚家、學者”盡出餿主意,讓老百姓恨之入骨!
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意義在於,在不影響勞動者日常生活的情況下,拿出個人收入的一部分支持國家財政。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為國家盡一些義務。根據我國目前的生活消費水平,個稅起徵點定在月薪一萬是比較合理的,是符合國情、民意的。如果定在萬元以下,多多少少會影響老百姓 的正常生活。
而且,個稅的徵收主要應該關注那些高收入人群,對於他們來講,繳納一點稅並不會影響其生活。稅費在他們的整體收入中只佔到很少的一部分,九牛一毛、無傷大雅。比如那些“磚家、學者”,他們的收入是多渠道的,隨便一個進賬可能就趕上基層勞動者一年的收入了。再比如娛樂圈明星,一年收入幾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都是輕輕鬆鬆。只要對這些高收入者嚴格監督、把控,防止他們偷稅漏稅,便足夠輔佐國家財政。
制定較低的個稅起徵點,是需要一些必要條件的,比如,完善的社會福利待遇。而就我國目前的社會福利,顯然沒有達到那個水平。基層勞動者完全靠每個月辛辛苦苦掙的那幾千塊錢艱難度日,根本不具備納稅的條件。
所以,對於個人所得稅的徵收,面向那些高收入者,才是理性的選擇。不可以聽信某些脫離群眾的“學者”胡言亂語,否則,會給老百姓的生活增加負擔!
大家同樣這些所謂的“學者”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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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如何看待部分學者反對“萬元起徵點”?
這也是學者,我真的醉了,不知道他學從何來?學為何去?
先來看看他的言論吧:如果提至萬元,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將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權”,不利於納稅人意識、公民意識、主人翁意識的培養與提升!
下面,我來一一反駁:
第一,個稅到底是高收入者還是中低收入者的“特權”。有關統計顯示,近年來,在全部個人所得稅收入中,近2/3來源於中低收入家庭。也就是說,個人所得稅已經淪為“工薪所得稅”。低收入者也被要求納稅,中等收入者更是成為繳稅主力,高收入者則因為收入來源較為多元,往往可以逃稅。請問,這究竟是誰的“特權”,麻煩這位所謂的學者好好學習下。
這本就是極不正常的現象,現在稍微要高收入者承擔點責任,怎麼就覺得是特權呢?過去享受了那麼多好處的特權,現在要履行下責任就成了特權了。荒唐!
第二,誰最應該提高納稅人意識?我看主要就是高收入者。就是那些靠資本所得的高收入者,還有娛樂圈裡的大腕、明星們,你們有真正的納稅人意識嗎?加之那些在炒房當中,總是把稅收轉嫁給買房者、租房者的高收入者,有納稅人意識嗎?如果好好地把高收入者的納稅意識提高一下,又何必老是盯著幾個中低收入者的口袋。
第三,什麼是公民意識?公民意識的核心在於權利。雖然說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但是現在最大的問題恰恰是公民權利的問題。就是如何維護、保障公民的權利,而不是隨意擴大公民的義務。納稅是必須的,但是有關於民生方面的權利保障,才是最為重要的。
第四,什麼是主人翁意識?其實和公民意識是相同的。主人翁也不只是負責付出的,還要依法享受的。改革發展的成果,是要共享的。現在有一個突出問題,就是我們一些高收入者,已經只是享受成果了,真正奉獻、付出了多少,相信有很多人會明白的。
第五:個稅的徵收,關鍵在於公平與活力。要通過個稅推動收入分配的公平,要通過個稅推動社會的活力,讓人們勞有所得,尊重、激發勞動。
所以,我認為這種學者是屁股決定腦袋,他們沒有真正深入這個社會,不是真正地敬畏人民、敬畏法律,而是可能只敬畏資本、權貴了。
碧翰烽
一段時間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從公開徵求意見到結束,一直成了全社會廣泛關注的幾個大熱點之一。據瞭解,這次共收到各種意見13萬多條。大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抒意見,再一次印證了國人對國家大政方針的參與意識的進步和提升。也再次印證了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發展與進步。針對部分學者對於“萬元起徵點"的反對意見,網上有許多人表示不滿,甚至有人惡言相向。我認為這大可不必。
首先,專家學者也是人。是人就免不了有七情六慾,是人就難免有自私的一面。是人就難免會腦袋跟著屁股轉。從這點來看,專家學者站在自身的立場來看問題、提意見純屬人之常情。
其次,常言道:有話好好說。當今社會正大力倡導講文明、樹新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即使有的專家學者說了什麼不合大眾時宜的話,也應理性辯論,切不要在網上當噴子,汙言穢語謾罵,這不但是不文明的言行,也是對別人人格的損傷;
第三、既然是徵求意見,就允許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百花齊放、百鳥爭鳴。這是別人的權利。至於提出的意見有沒有用,自有職能部門把關。我們何須太較真/呢?
提高個稅起徵點,一是為了讓所有人群的個人收入有所提高; 二是因為起徵點一直停留在3500元的標準上巳經多年,巳經跟不上社會發展的腳步;三是通過調解收入分配,縮小收入差距,縮小貧富差距。
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國家經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但貧富差距也越來越大,巳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提高個稅起徵點,通過稅收調解貧富差距,高收入,高繳稅,也是一個比較公平的方式。至於部分專家學者對民情不瞭解,這也是很正常的。
俗話說得好: 十個手指有長短。樹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這是太正常的事情哦!
葉公來幫忙
這個是對個稅的定位不同。
這些學渣堅持納稅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只有納稅人才能充分行使公民權。稅收是公民義務。
另一些人認為個稅是社會的收入調節稅,讓高收入的人對社會做更多的回報。
現在中國人的收入差距巨大,貧富差距巨大的時候,談公民權就是扯淡的事情。現在個稅的主力恰恰是少數城鎮低收入人群。人數上佔勞動者比例小,收入上佔社會分配比例也少。但是繳稅額卻是最多的。根本達不到調節社會收入的目的。反倒是加重了中低收入家庭的負擔。
天明遙遙山海關
根本問題不是起徵點,而是稅級和稅率。
現行稅率是:
<1500元……3%
1500~4500……10%
4500~9000……20%
9000~35000……25%
35000~55000……30%
55000~80000……35%
>80000……45%
……
現在全國各地物價、房價水平差異很大。舉個例子,北上廣深1萬的月薪可能比不上內地城市3000過的舒服。然而徵稅的時候,1萬的稅率是25%,3000的稅率是10%,差2.5倍——這個差距太大了!
並且隨著通貨膨脹,個人“名義收入”在增長,內地城市5000元,一線城市1萬元已經是普遍現象。也就是說大部分人的稅率會達到20%以上!
個稅本就是調節收入差距的,應該對少數富人徵稅補貼少數窮人,中國的個稅稅級、稅率不合理,導致個稅變成了徵大部分人的稅😂
從現實情況看,起徵點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中段的稅級和稅率。即使不改1500的起徵點,做如下調整(考慮到經濟增長,稅級設計比現在超前20%):
<1500元……3% 貧困/鄉鎮 收入區間
1500~10000……5% 地級市/縣 收入區間
10000~20000……10% 大城市 收入區間
20000~40000……15% 一線城市 收入區間
40000~80000……20% 高收入群體
>55000……25% 超高收入群體
……
是不是更合理?
相比只調起徵點有以下好處:
1.第一級稅率不高,即使不調影響也不大;
2.地區經濟/收入/物價差異下,現行的稅級/稅率差異過大,對大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不公平,而對小城市相對富裕人群更有利。擴大級距,降低大中小城市平均收入區間的稅率差異,更加公平。
3.覆蓋面更合理,低稅率區間一定要覆蓋絕大部分人口,而現在是大部分人口都被高稅率覆蓋!
4.最高稅率問題,憤青不要仇富!別人只要是靠自己智慧和勞動,合理合法取得的收入都是值得肯定的。不少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高級知識人才等,年薪百萬並不少見,而你卻要徵別人45%的個稅?這在世界上聞所未聞! 換我只有兩個選擇:第一、我不幹了,掙1塊交5毛,還不如少掙點,也輕鬆點呢;第二、沒法忍受這種無恥的盤剝,我要移民!……不管是挫傷勞動積極性,還是人才流失角度,這個稅率都是極不合理的!記住個稅只是適當調節貧富差距,絕對不是殺富濟貧,特別是殺精英,掠奪自己國家最有能力的人群是劣勝優汰,自毀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