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将从2018年4月1日起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00元调整为242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三)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四)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元调整为21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历年上海市最低小时工资
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主要考虑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人工成本等因素,既尽最大可能增强低收入劳动者的获得感,又充分考虑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的承受能力,兼顾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
我们再看看近几年上海市平均月工资:
统计时间为2009至2016年(2017年数据未公布)。
将2009年至2016年上海市平均月工资、最低月工资、最低小时工资的增长率列在同一表格中。
可以看出平均月工资的增幅和最低小时工资的增幅大致相同,所以按照最低小时工资的增长率可以得出:
2017年上海市的平均月工资约为6984元!
同理,我们预测2018年上海市的平均月工资约为75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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