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縣管校聘後,校長權力是不是更大了?

今天想跟大家談談“縣管校聘”存在的一些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我談教育的宗旨只有一個,那就是:“讓更多人從我的角度去了解教育的現狀,並去思考和關注教育。”什麼是“縣管校聘”?自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以來,各地為了實現“師資編制均衡”,制定出了一個管理制度:“縣管校聘”的制度。據說這個制度的好處就是把“學校人”變成“系統人”。實現把“學校人”的老師變成“系統人”,就要把老師的工作單位頻繁調換到另一個單位。人都是喜歡穩定的,老師自然也不喜歡頻繁調動。如果是從條件不好的單位調換到好的單位,從鄉下調換到城裡還好一些。如果是從鄉鎮調換到偏遠山區,又沒有任何補貼的前提下,那估計被調換的老師誰都不會志願報名。“縣管校聘”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強制分流”那麼,怎麼辦呢?“縣管校聘”定義中寫得很清楚:“一定時期內強制分流”。沒人志願就要被“強制分流”,如果有老師不服從安排,將會面臨被解聘的風險。這個就是“縣管校聘”的實際作用,用“強制分流”的制度來實現師資均衡。那麼這個“縣管校聘”是不是就是很完美的一個制度呢?在施行的過程中有沒有其他不公平的地方出現呢?下面,我簡單的提出一個問題,提供給大家討論,使更多人瞭解教育和關注教育。這個問題就是:一,實行“縣管校聘”後,校長的權力是不是更加大了?我們都知道現在的學校實行的是“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在學校管理上擁有絕對的話語權和絕對的權力。可是,雖然如此,如果有些老師因為某些事情跟校長頂撞的話,如果老師沒有做出什麼出格的事情,校長還是隻能幹瞪眼,最多是有些好處不會分給這位老師。但是,這位老師也不稀罕名利的話,校長也拿他沒辦法。[不聽話,隨時可以把你弄走!]實行“縣管校聘”後,可能情況就不一樣了,校長會不會根據自己的喜好在競聘中做手腳而排擠跟他頂撞過的老師,然後趁機把某位他不喜歡的老師分流到其他單位?也就是說校長的權力是不是更加大了?這個是老師們最擔心的事情之一。二,會不會加重學校領導和普通一線老師之間不信任?正因為,實行“縣管校聘”後,校長的權力可能會加大和不受約束。有些喜歡勾心鬥角的校長會利用自己的權力在競聘中做手腳,從而實現排擠某位不服從管理的老師的機會,而造成在工作中出現校長和普通老師之間的不信任,和相互不尊重。反正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被強制交流,校長和普通老師之間不會產生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工作關係。三,實行“縣管校聘”後,被強制分流的都是哪些老師?這個是我這個話題的重點。實行“縣管校聘”後,一個鄉鎮學校將要被強制分流的是哪些老師?通過這次本地“競聘分流”,我發現我們這邊的學校被分流的老師大多是年紀在五十歲以上,不善於操作電腦,老實巴交,不喜歡奉迎的老師,還有幾位被分流的老師不在意本次“競聘分流”而沒有做好競聘準備的老師。這些被分流的老師最終都被強制安排去了偏遠的地區。有點像是考核不稱職後被分流的感覺。而且,可以發現,只有從條件好一點的學校分到條件差的學校,幾乎不會出現從條件差的學校分流來到條件好的學校的,這個問題值得大家思考。結束語:“縣管校聘”是一個新的管理方式,但是無論是什麼管理方式,都有其利弊之處。如何客觀看待“縣管校聘”的利弊,如何在實行“縣管校聘”後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成了每一個關注教育的人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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