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小夥伴們是否知道
交警的職責是什麼?
交警
全稱交通警察,主要負責在道路上執行指揮交通、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和處罰交通違章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治安秩序等工作。
交警蜀黍們扛在肩上的責任,
讓他們日以繼夜的工作,
其目的不就是
維護小夥伴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嗎?
但總是有極少部分人,
不理解交警,拒絕配合交警工作!
![在面对富川公安交警检查时,他把驾驶证给吃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下面這位司機沈某,
不配合交警執法,
甚至把自己駕駛證副證給吃了...
2018年7月20日15時許
富川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白沙中隊接群眾報警稱,國道207線白沙鎮三叉路口附近,三輛超高超長超寬的貨車停在路邊,阻礙交通。
交警蜀黍接警後,
立即趕往現場。
剛到達現場,
就看到了警情中所說的
三輛超高超長超寬車輛,
交警蜀黍立即對車輛進行檢查,
並要求車上司機出示證件。
但在執勤過程中,
卻有一名自稱是
車號為皖KE***0
半掛牽引車的駕駛員沈某
拒絕把駕駛證給民警檢查。
為了進一步核查,
交警蜀黍把沈某
帶到執法站中,
但沈某始終不配合執法,
既不說名字也不交出證件。
白沙中隊中隊長 王魁:
“看到這種情況,我們懷疑該男子有其他嚴重違法行為,便聯繫了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到達後,沈某仍然不配合執法,不但拒絕尿檢,
還當著我們的面把自己的駕駛證副證吞進了嘴裡。”最終,
貨車駕駛員沈某妨礙執法的行為,
被富川縣公安局
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
關進拘留所時,
沈某仍然不思悔改,
對於這種蔑視法律的人,
交警蜀黍在此希望小夥伴們能夠引以為戒,出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遇到交警檢查,請配合執法,不要有過激行為。
要知道任何用傷害自己的行為來逃避執法,只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是毫無意義的。如果對處罰決定有異議,可以向公安機關法制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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