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經常把 「公安」「警察」混爲一談,只有中國有「公安」嗎?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老百姓經常把我們的 “公安”和“警察”混為一談,認為“公安”就是“警察”;“警察”就是“公安”沒有區別,我們常見的警車身上會噴塗“公安”二字,也會噴塗“警察”二字很容易混淆,那麼“公安”和“警察”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簡單說,二者的區別就是,警察是職業,公安是職能。首先我們瞭解一下公安和警察的概念。我國現行的警察一般指人民警察,簡稱民警。《警察法》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等部門作為警力補充招聘的部分工作人員(如文職人員、輔警、協警)不屬於人民警察範疇。

是否經常把 “公安”“警察”混為一談,只有中國有“公安”嗎?

是否經常把 “公安”“警察”混為一談,只有中國有“公安”嗎?

是否經常把 “公安”“警察”混為一談,只有中國有“公安”嗎?

是否經常把 “公安”“警察”混為一談,只有中國有“公安”嗎?

公安,指公共安全、社會的公共治安。在各地公安局、公安部門工作的人,就是公安,這種認識實際上是錯誤的。在我國很多地方,人們經常混淆“職業”和“職能”的概念,比如飛行員就是“開飛機的”,運輸員就是“跑貨車的”,師範院校畢業的都是“老師”,怎麼順口就怎麼叫。

在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都叫警察局,只有中國等幾個少數國家叫公安局,如越南就叫公安局,其實這是中國的首創,在民國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叫了,比如大元帥朱老總,就當過南昌公安局的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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