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關於詢問寧夏寧泰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張國會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存款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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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关于询问宁夏宁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张国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存款人的通告
「扩散」关于询问宁夏宁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张国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存款人的通告

關於詢問寧夏寧泰商務諮詢有限公司

張國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存款人的

通 告

為進一步查清寧夏寧泰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張國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案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現對寧夏寧泰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存款人通告如下:

一、請目前還沒有到中寧縣公安局接受詢問或完善備案登記手續的存款人於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按照通告第二項要求攜帶相關資料,到中寧縣公安局一樓101辦公室登記備案,受理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9日。

二、注意事項:

1、請存款人攜帶存款合同原件、複印件;存款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存款時刷卡的銀行卡原件、複印件及銀行轉賬憑證等相關書面材料;

2、要求存款人本人前來登記備案,且提供的身份證複印件上的名字與存款合同上的投資人名字須一致;

3、存款人如因行動不便等原因確實不能親自到公安機關備案的,可委託自己直系親屬持存款人身份證複印件、存款合同複印件及受委託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到公安機關代為辦理;

4、逾期仍未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或完善備案登記手續的,相關法律責任自負。

三、諮詢電話:0955—5033938

聯繫人:巫警官、孟警官。

中寧縣公安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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