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
今年以來,拱墅區通過一系列深入、細緻的舉措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規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市場,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在認真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區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公佈第一批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核發的《辦學許可證》、可以開展非學歷文化類學科培訓活動的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15家;積極配合整改工作,經教育指導已自行停止中小學文化類學科培訓的機構12家。
拱墅區校外非學歷文化類學科培訓機構名單(第一批)
拱墅區已停止中小學文化類學科培訓機構名單(第一批)
拱墅區教育局溫馨提示
選擇培訓機構記“四要”
1看資質
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非學歷文化教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並要求掛在辦學場所進門的醒目處,家長在給孩子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要選擇有證的機構。
2看場地
選擇辦學場地安全、消防設施齊備、環境優美的機構。切勿選擇開設在居民住宅、廠房或者“無證無照”等房屋安全未經鑑定、不具備消防安全設施的機構。
3看師資
關注培訓機構老師教師資格證的持證情況,體驗上課效果,先了解後報名。
4籤合同、索發票
應主動要求與校外培訓機構簽訂正規培訓合同,以合同約定形式確認相關收費標準、收退費方式、收費金額等條款,切實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希望廣大家長朋友樹立正確教育觀念,理性看待參加校外培訓的作用,切實減輕子女校外培訓負擔。根據孩子的個性特點、學習情況,尊重孩子的興趣,注意體藝類與學科類相結合,選擇最適合孩子的培訓,做到勞逸結合。選擇師資優良、資質完善、教學條件過硬、課程體系完善、收費合理的培訓機構,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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