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門不出逃避執行 終日心惶主動履行

以為閉門不出就不用履行法定義務?然而法網恢恢,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被執行人忍受不了內心的恐懼煎熬,三伏天主動來法院履行。

2016年汪某因資金週轉需要,向朋友高某借款20萬元,約定年底工程結算時還清。後汪某並未按照約定時間還款,被高某起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協議,而汪某在調解書載明的還款期限內並未還款,高某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汪某在接到樅陽縣人民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後,依然無動於衷,電話拒接,錢也不還,執行法官毅然決定將其拘傳至法院。今年4月的一個清晨,執行法官來到汪某家準備將其帶回法院,而汪某此時正在家中睡覺,聽到執行法官的喊聲後拒絕開門,當日等執行法官離開後汪某慌忙離開了家中,兩三個月不敢回家。昨天,汪某來到法院,對執行法官說:“劉法官,我在外面待不住了,天天擔心你們什麼時候找到我直接將我拘留了,有時候做夢都驚醒了,我回家湊了一部分錢,現在來履行。”汪某當即將部分執行款交至法院,並就剩餘款項與高某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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