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你住房有關!湘潭市出台重磅《意見》

上個月

湖南出臺新政加強樓市調控

8月8日

市委副書記、市長談文勝

就湘潭市房地產調控工作進行調研

昨天(8月16日)

《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公佈

與你住房有關!湘潭市出臺重磅《意見》

具體內容如下:

一建立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穩控機制。

加強土地出讓價格調控,合理設置土地招拍掛最高限價,防控地價推漲房價。(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第一個單位為牽頭責任單位,下同)

按照與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增長速度基本適應的原則,分區域、分時段、分類別,制定商品住房價格指導方案,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定價。(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對預售方案價格過高且不接受預售主管部門指導的商品房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預售價格經申報備案後,在規定時段內原則上不得變更。對銷售較熱的區域、房價較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重點管控。(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

規定,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對外銷售。(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與你住房有關!湘潭市出臺重磅《意見》

二、強化住房建設規劃引領。

積極構建由公共租賃住房、社會租賃住房和安居型住房、市場商品住房構成的多層次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加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調整優化市城區2018年度以及2019-2020年度中期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住房發展目標、住房和用地供應規模、結構、時序。(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

強化住房建設規劃的剛性執行,其主要目標和指標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預期指標管理按照住房建設規劃確定的住房及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結合商品住宅銷量、價格和庫存的變化情況,分區域、分類別把控土地供應和規劃審批節奏,確保住房供求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適度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應明顯不足及銷售熱點區域的商品住房供應總量,提高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比例,切實滿足群眾自住需求。(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保障住房剛性需求。

按照“限地價、限房價、限面積”的原則,在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區試點配套建設或盤活利用現有土地資源建設安居型住房,銷售價格低於同區域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以滿足引進產業人オ、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等戶籍居民和非戶籍穩定就業居民的首套住房剛性需求。(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快租賃信息管理平合建設,加強租賃合同備案管理。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組建專業住房租賃經營機構,通過新建、購買、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社會租賃住房房源。擴大保障性住房租賃補貼發放面,將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租賃補貼保障範圍。(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等有關單位)

四、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

開展房地產市場大排查、大整治、大規範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單位)

嚴格土地管控,重點查處未按時開竣工,閒置、非法轉讓土地等行為。(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工商局、市稅務局)

加強項目建設監管,重點查處未批先建或未按照規劃、施工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等行為。(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強化價格管理,重點查處哄抬房價、價格欺詐、不明碼標價等行為。(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規範商品房交易秩序,全面實行二手房合同網籤備案,重點査處違法預售、挪用預售款、投機炒房、捂盤惜售、違規代理、合同欺詐、發佈違法廣告等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湘潭銀監分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

執行差別化公積金政策,重點

查處房地產企業拒絕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等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其情節輕重,予以約談、限期整改、記錄不良行為公示、媒體曝光、列入誠信黑名單,並將其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按照國家發改委等31部委《關於對房地產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7〕1206號)的有關規定予以懲戒。(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委等有關單位)

五、加強輿論引導和預期管理。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政策解讀和市場信息公開,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週報制度。主管部門及主流媒體,微信、微博等自媒體要正面宣傳房地產市場相關政策,客觀公正報道我市房地產市場情況,引導居民理性消費,嚴厲打擊炒作渲染房價上漲、散佈虛假信息等行為,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穩定市場預期。(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網信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成立湘潭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統計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市政府經濟研究和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稅務局、市政府督査室、市網信辦等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和示範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房地產調控工作,研究解決房地產市場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檢查督促相關工作落實情況。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地方主體責任,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認真研究實施本區域房地產調控目標和措施;市直機關相關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切實履行法定監管責任,形成市、縣縱向聯動,各部門橫向配合,齊抓共管、同向發力,構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體系。

市委、市人民政府將組織考核督査,對因工作不力,造成市場波動大、未實現調控目標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嚴肅追責問責。

本意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15日

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

由湘潭在線新聞網綜合整理


審核:徐美 葉漢民

與你住房有關!湘潭市出臺重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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