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歡迎大家閱讀“滕州交警”頭條號。如果您喜歡本文章,還可點擊右上角關注我的頭條號,每天都有精彩文章推薦

今年4月,北京西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婁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婁志英不滿判決隨後上訴。近日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婁志英上訴,維持原判,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2017年11月底在北京西城法院,57歲的婁志英,頭髮花白。庭上,她被控涉嫌冒充軍人身份,打著借款投資的名義招搖撞騙。

檢方表示,2013年8月至12月期間,在北京金澳國際大廈等地,婁志英多次介紹自己屬於部隊、有很強背景,從被害人王女士處非法獲取1780萬元,雙方沒有簽署協議,僅出具了借條。

之後數年,王女士未曾獲得回報,千萬元錢款也未能收回。而經核實,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情報局政工處沒有叫婁志英的現役軍人。

庭審中,對於冒充軍人身份一事,婁志英表示否認,稱自己沒有以軍人自居,也沒有以“軍人”背景和王女士商談生意,堅稱雙方只是投資項目陷入困局,會想辦法把錢款還給王女士。

今年4月,北京西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婁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婁志英不滿判決隨後上訴。近日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婁志英上訴,維持原判,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 其中一張借條的翻拍照,顯示婁志英向王女士借款220萬元。受訪者供圖

三張借條借走1780餘萬

王女士的陳述及辨認筆錄顯示,2013年初,經朋友介紹,瞭解到婁志英是管國家金融的領導,可幫忙貸款,後與之在萬壽路7號院一處辦公室裡多次見面。

此後,婁志英開始向王女士借錢。為獲取信任,婁曾拿出多張房產證,聲稱每間都價值200多萬,並介紹自己“身份比省委書記高半格,27歲就是中將,總參某部都歸她管。”

王女士自述,至此她聽信了婁的話,以為“攀上了高枝”,便決定借錢給婁志英。2013年8月9日,自己給婁志英轉款220萬元。

2013年8月27日,婁志英又介紹道,“有個成都的政府大項目,有部隊的參與”,讓她將商鋪抵押貸款借錢給婁進行投資,最多兩個月都能賺回來。次日,王女士與婁志英一起,在成都辦理了抵押手續,用其商鋪抵押貸款1200萬元,利息4分。

此後,婁志英再次找到王女士,以“大項目差幾百萬元”,讓她拿房子抵押再借點錢。隨後王女士向朋友借了330萬元,轉給婁志英。

王女士表示,事後她給婁打電話,對方不是不接,就是說自己忙,詢問什麼時候還錢時,對方便回答,“投到國家大項目上去了,很快還給她”,但至今不與她見面,也沒還錢。

直到2015年4月27日, 王女士意識到問題,隨後報警。

據瞭解,從2013年8月起至2013年12月,四個月左右的時間裡,王女士分9次給婁志英的三個賬戶轉款共計1780萬元。雙方沒有任何合同協議,僅有三張金額分別為220萬、1200萬以及330萬元的借據。

庭審否認以“軍人”背景騙取錢款

庭上公訴人出示了多份證人證言,包括王女士的數位朋友、親屬陳述,以及其他與婁志英商議過投資的證人,證明曾多次聽到婁志英介紹,自己屬於部隊、有很強背景。

成都一家為王女士辦理1200萬元貸款的公司職員彭某,在證言中講述,2013年,王女士與婁志英,還有一名叫做邵名震的男子一起,來公司辦理貸款。

彭某表示,曾聽見邵名震對王女士介紹,“婁志英是部隊的高官,這是個國家項目,讓王某放心大膽的投資,不會虧的”,他曾問過婁志英“您是哪個部隊的高官,是不是負責資金”,婁志英說“是”。而在開車前往目的地辦理房產證抵押途中,婁志英提及,這是政府的項目,不會有問題,並表示政府的款項到位後,一定要把房產抵押解除。“如果不解除,她就會調動成都軍隊過來。”

但公訴機關核實,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情報局政工處沒有叫婁志英的現役軍人。庭審中,婁志英也否認自己曾以軍人身份自居,以及以“軍人”背景和王女士商談生意,堅稱雙方只是投資項目陷入困局,會想辦法把錢款還給王女士。

她始終強調,邵名震是一名浙江商人,她和王女士都是看上了邵名震位於浙江嘉興的一個養老項目,但該項目不動產已經被查封,需要投資先進行解凍。

婁志英稱,她自己投資該項目上千萬資金,王女士同樣也把資金投進來,因邵名震當時的銀行卡被凍結,所以才會把錢先轉到自己賬戶,再由她轉給邵名震的債權人。因為邵名震的債權人不止一個,導致項目遲遲未能解凍,現在王女士和自己的錢都陷在了項目裡。自己也在和邵名震打官司,想追討這筆錢。

婁志英的辯護律師表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婁志英冒充軍人身份,沒有證據表明婁志英出具了包括軍官證、軍車、軍服等任何和軍人有關的物件。這起事件只是普通的民間借貸糾紛,其實婁志英本人也是受害者。

終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今年4月24日,北京西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審理認為,婁志英於2013年8月至2013年12月期間,在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19號金澳國際大廈3 樓322號等地,冒充軍人身份,以借款投資為名,從被害人王女士處非法獲取人民幣1700餘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婁志英冒充軍人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對尚未追繳之違法所得1500餘萬元,繼續向婁志英追繳,追繳後發還被害人王女士。

因不滿一審判決,婁志英上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她認為,原審法院對錢款去向等認定有誤;被害人投資與所謂的婁志英冒充軍人沒有因果關係,自己沒有冒充軍人騙錢,王女士是看好嘉興養老項目,和其一起進行投資,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建議二審法院改判無罪。

王女士的家屬陳先生告訴重案組37號,他們同樣不滿一審判決,認為法院對婁志英的量刑過輕。陳先生表示,王女士文化程度並不高,此前借出的錢是早年經商做礦產生意賺下的。但至今,對方仍未將錢款歸還。

2018年7月30日,北京二中院作出終審判決。法院審理查明,證人證言只能證明王女士、婁志英、邵名震曾經商談過嘉興養老項目等,但均不能證明三人對投資該項目是否達成一致意見,以及王女士抵押借款的目的和錢款去向;嘉興養老項目存在,婁志英與邵名震有合作,但無法證明王女士借款與該項目是否有關。

故終審法院認定,上訴人婁志英其行為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依法應予懲處。駁回婁志英的上訴,維持原判。

(新京報 左燕燕 )

相關閱讀

他們穿軍裝的樣子,真醜!

近些年,一些騙子利用人民群眾對軍人的信任和關愛,進行了各種各樣的詐騙。他們有的假冒軍人求婚騙錢,有的攜帶“中央密令”公然“劫獄”,有的以能夠幫他人考軍校為名謀取錢財的,有的穿著軍服在網上搔首弄姿……請看——

最“有前途”的——26歲“中將”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近日,江西于都警方刑拘了一名“中將”,令人驚奇的是,這名“中將”年齡才26歲。

這是一起冒充現役軍官招搖撞騙案。2018年6月,嫌疑人黃某從網絡上購買假軍裝冒充現役軍人,謊稱在“中央軍法處”工作,中將軍銜,家境富有,在北京、南昌、贛州、于都等地有多處房產,豪車多輛,以此獲得女網友萱萱(化名)的信任,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並同居。

最“入戲”的——派頭十足驚動國務院

2017年6月23日,國務院參事室發佈了一則聲明——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上官鳳笠”是誰?這位自稱是國務院參事、將軍的騙子,圈錢手段頗為高明。此人牽頭組織“幸福大中華”等非法組織,並向申請加入者收取“會費”。此外,他還夥同其他假冒的高級軍官參加各種企業慶典和論壇,收取好處費。

而其演技,也稱得上高超。直到戴上手銬時,“上官鳳笠”依然沉浸在假冒的角色之中,入戲太深,無法自拔。在公安部門面前,“將軍”派頭十足,極不配合,叫囂質問辦案民警“你算老幾”。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可能騙著騙著,連自己也信了吧。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最“膽大”的——衝到派出所“劫獄”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2013年11月5日,山東臨沂蒼山縣公安局裡來了一群不速之客。這5個身著軍裝的人,肩扛大校、上校等不同的軍銜,手持軍官證,自稱來自一個名叫“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殊監督機制”的機構,稱傳達“中央密令”,要求警方秘密移交出一名罪犯。

這名罪犯,在一個月前因冒充軍官詐騙被警方抓獲,而“劫獄”的5人,均為他同一個犯罪集團的同夥。警方識破後,順藤摸瓜,一舉抓獲這個集團15名犯罪分子。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最“個性”的——改裝“軍車”上路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2018年4月18日,陝西韓城市的道路上,一輛極其“個性”的“軍車”吸引了交警的注意。在五顏六色的裝飾下,懸掛著一個“國家應急救援通信-BG8000”的“牌號”。

一檢查,下來一名身著迷彩服的“軍人”拿出了“部隊駕駛證”。毫無疑問,因為假冒軍官、開假軍車的行為,駕駛人蘇某被警方帶回處理。

最“具互聯網思維”——區塊鏈的“風口”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7月23日,一場“區塊鏈技術推動中國航空產業發展研討會暨低空聯盟鏈見面會”在深圳召開,一個自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投資局局長”的青年在會上發表了演講。

不過,僅僅過去7天,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就公佈了第六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赫然在列。

據“軍報記者”微信公眾號報道:軍方早就注意到,一個名為“張鵬”的人假借非法社會組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投融資局局長”身份,從事各種非法活動,嚴重損害了軍隊軍人形象。

目前,軍方相關職能部門正在加緊展開調查,呼籲受害者和知情人及時舉報可靠線索並反映相關情況。

最卑劣的——連殘疾女性都騙

2018年5月,據江蘇電視臺報道,一名女士報警稱:她的女兒今年21歲,是一名殘疾人,前段時間被一個自稱是軍人的男子騙了,替他在網上辦了貸款,現在這名男子失蹤了,貸款公司天天催她女兒還錢。

目前,警方正對此事進行調查。

連殘疾女性都騙,簡直是沒有人性。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我們粗略地搜索一下假冒軍人騙財騙色的行為,僅發生在2018年的新聞就令人觸目驚心——

2018年2月,煙臺市公安局抓獲了一名不僅假冒軍官,還自稱是某董事長女兒的女子,其先後騙取受害人12.5萬人民幣和一輛SUV。

2018年5月,衡山縣公安局抓獲了一名詐騙多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賓某。從2015年起,賓某購買假軍官證和制服後,假冒部隊軍官先後與女青年王某、譚某、趙某交往並詐騙她們的錢財共計7萬餘元。

2018年8月,荔浦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從2017年起,李某有目的地身著軍裝冒充現役軍人與多名女青年交往,以報考軍校、還房貸車貸等名義騙取數萬元。

......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事實上,我們所認識的絕大多數軍人,從來沒有認為自己有什麼炫耀的資本。他們珍惜著這個群體的形象,珍惜著這身軍裝的榮耀;他們工作時會盡職盡責地幹好,因私外出時大多隱匿於人群。

反而是一些假冒的,行事大膽而又張狂。他們之所以能得手,利用的就是群眾對軍人的高度信任。而這種信任,是用無數生命和鮮血換來的。

這種犯罪行為已經引起了軍地雙方的高度重視。在去年7月至10月,全國打擊假冒軍人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軍警雙方就抓獲440多名涉案人員,收繳的假冒軍用裝備等各類物品15000多件。

對此,我們也希望這是最後一次作出警告,對假冒軍人的人說:莫伸手,法律會嚴懲,道德會譴責!

女子冒充軍人騙取他人錢財,獲刑兩年六個月

綜合@軍報記者、新京報、鈞正平工作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