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肉害了一条人命,最终也搭上了自己的一条性命,报应不虚啊!

康熙辛亥年,遭遇大旱,七月十五日,昆山榭麓地方,有对夫妇在此居住,有一天,忽然雷雨大作,不幸震死了丈夫,但她丈夫平素为人诚实,大家实在想不明白是什么缘故,遭此横祸。

妻子私自感叹说:“只为十八斤肉罢了,这是何必的!”大家争相询问缘由,她说:“去年冬天因为驾船送租金入城,看见岸边的一条空船上有一块肉,无人来取,我丈夫乘机赶快掉转船头拿走,用秤一称,刚好十八斤重。

一块肉害了一条人命,最终也搭上了自己的一条性命,报应不虚啊!

但这块肉是岸上一户富家的,当时有一个奴婢在船上洗涤,偶然因为其他事情暂时离开,等到回去时就丢失了肉,主母气愤之下鞭打奴婢,结果失手就把婢子打死了。

那位丈夫被雷斧诛杀,就是这个缘故啊:”

一块肉害了一条人命,最终也搭上了自己的一条性命,报应不虚啊!

道路上所遗失的东西,人们往往偶然拾取,更多时候会拖累别人丧失身命,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别人遭祸的同时,自己也要受到惩罚。怎么能取这种不义之财呢?所以说:“如果不是属于我的东西,一毫也不要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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